资本运作☆ ◇601880 辽港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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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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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11-23│ 3.80│ 55.77亿│
├───────────┼───────────┼───────────┼───────────┤
│增发 │ 2021-02-04│ 1.69│ 164.42亿│
├───────────┼───────────┼───────────┼───────────┤
│增发 │ 2021-10-13│ 1.54│ 20.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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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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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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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473.7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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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20262.50│ 1021.2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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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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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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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20.82亿│ 6.98亿│ 20.82亿│ 100.00│ ---│ ---│
│债务及本次交易的中│ │ │ │ │ │ │
│介机构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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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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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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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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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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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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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辽港股份”)为满足鲅鱼圈港│
│ │区的集疏运需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拟建设鲅鱼圈疏港高速公路│
│ │金港连接段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站与鲅鱼圈港区的内部连接,本项目│
│ │中标金额172093638元(含税),上述项目2024年资本性投资预算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复。本 │
│ │项目主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最终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
│ │公司与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三方联合体以最│
│ │高得分中标本项目。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的委托建设方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为满足鲅鱼圈港区的集疏运需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营口有限”)拟建设鲅鱼圈疏港高速公路金港连接段项目(以下简称“连接段│
│ │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站与鲅鱼圈港区的内部连接,│
│ │本项目中标金额172093638元(含税),上述项目2024年资本性投资预算已获公司董事会批 │
│ │复。本项目主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最终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
│ │院有限公司与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三方联合│
│ │体以最高得分中标本项目。 │
│ │ 鲅鱼圈港区作为公司营口区域的主体港区,是全国最大的单体港区,主要承接铁矿石、│
│ │集装箱、粮食、煤炭、钢材等业务。鲅鱼圈港区的2023年公路运输在集疏运体系中占有较高│
│ │比重,为港区的主要集疏运方式,单日货车量峰值可达1.6万辆。受车辆集中到达、公路同 │
│ │期承担城市运输功能等因素影响,鲅鱼圈港区公路集疏运压力大、发展空间受限。现有疏港│
│ │道路资源全天都存在不定时拥堵情况。 │
│ │ 鲅鱼圈疏港高速公路总里程9.43公里,该高速公路收费站位于鲅鱼圈港区规划边界外侧│
│ │。 │
│ │ 连接段项目的建设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站与港区内部连接。该连接段项目建成后,将│
│ │与疏港高速一道,形成新的疏港通道,来往鲅鱼圈港区的大型车辆将通过本项目直接上下高│
│ │速公路,不必再绕行现有疏港路上下高速,分离过境交通,增加整体通行能力,改善现有疏│
│ │港道路的运行条件,优化鲅鱼圈区的交通网络,提高城市路网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市交通│
│ │压力,提升港区公路集疏运服务水平。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的│
│ │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 │
│ │公司与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
│ │关系,同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营口有限本次与招商局重庆交 │
│ │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建设协议的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 │
│ │ 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连接段项目中标金额进行规模测试,一项或多项适用百│
│ │分比率大于0.1%,但均低于5%,须遵守公告、申报及年度审阅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
│ │东批准之规定。 │
│ │ 二、委托建设方基本情况 │
│ │ (一)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公司名称: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4058739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
│ │ 法定代表人:刘昌松 │
│ │ 注册资本:191216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10日 │
│ │ (二)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2945061L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17幢(办公大楼)20、21楼 │
│ │ 法定代表人:郝增恒 │
│ │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00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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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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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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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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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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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大连港集团”)存在历史债务问题。为抵偿欠款,管委会已向大连港集团转让所持大│
│ │连长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发公司”)50%股权。为避免同业竞争, │
│ │大连港集团将所持有的长投发公司全部股权中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权质押权)、认股│
│ │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上市公司管理(以下简称“本次托管”)。目前大连港集团持有│
│ │长投发公司53.42%股权,上市公司持有长投发公司46.58%股权。本次托管完成后,上市公司│
│ │控制长投发公司,长投发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长投发公司在正式纳│
│ │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之前,其存在尚在存续期的向上市公司关联企业的借款;│
│ │在长投发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前述借款将被动体现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
│ │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余额,且前述借款将在清偿完毕前持续产生应付关联方利息,以上事项体│
│ │现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的贷款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 │
│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各方与协议其他方进行的同类交易金额为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0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受托管理大连长│
│ │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
│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大连港集团”)存在历史债务问题。为抵偿欠款,管委会已向大连港集团转让所│
│ │持大连长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发公司”)50%股权。为避免同业竞 │
│ │争,大连港集团将所持有的长投发公司全部股权中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权质押权)、│
│ │认股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上市公司管理(以下简称“本次托管”)。目前大连港集团│
│ │持有长投发公司53.42%股权,上市公司持有长投发公司46.58%股权。本次托管完成后,上市│
│ │公司控制长投发公司,长投发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长投发公司在正│
│ │式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之前,其存在尚在存续期的向上市公司关联企业的借│
│ │款;在长投发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前述借款将被动体现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余额,且前述借款将在清偿完毕前持续产生应付关联方利息,以上事│
│ │项体现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
│ │公司的董事长缪建民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长投发公司存续借款将被动体现 │
│ │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余额,形成关联交易。 │
│ │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 │
│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0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受托管理大连长兴岛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
│ │议,关联董事王志贤先生、李国锋先生、魏明晖先生、王柱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
│ │际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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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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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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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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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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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大连港集团”)存在历史债务问题。为抵偿欠款,管委会全资子公司大连长兴岛开发│
│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建投公司”)将所持大连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长港口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大连港集团,代管委会偿还欠款。为避免同业竞争,大 │
│ │连港集团将所持有的长港口公司全部股权中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权质押权)、认股权│
│ │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上市公司管理(以下简称“本次托管”)。长港口公司目前的股权│
│ │结构为:万邦港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上市公司持有40%股权,大连港集团持有│
│ │20%股权。按照长港口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本次托管完成后,上市公司对长港口公司 │
│ │实现实际控制,长港口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长港口公司在正式纳入│
│ │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之前,其存在尚在存续期的向上市公司关联企业的借款;在│
│ │长港口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前述借款将被动体现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
│ │围内的关联交易余额,且前述借款将在清偿完毕前持续产生应付关联方利息,以上事项体现│
│ │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的贷款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 │
│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各方与协议其他方进行的同类交易金额为15051829.1│
│ │9元,(其中关联借款本金15000000元,关联借款利息51829.19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0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受托管理大连长│
│ │兴岛港口有限公司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
│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大连港集团”)存在历史债务问题。为抵偿欠款,管委会全资子公司大连长兴岛│
│ │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建投公司”)将所持大连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长港口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大连港集团,代管委会偿还欠款。为避免同业竞争 │
│ │,大连港集团将所持有的长港口公司全部股权中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权质押权)、认│
│ │股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上市公司管理(以下简称“本次托管”)。长港口公司目前的│
│ │股权结构为:万邦港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上市公司持有40%股权,大连港集团│
│ │持有20%股权。按照长港口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本次托管完成后,上市公司对长港口 │
│ │公司实现实际控制,长港口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长港口公司在正式│
│ │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之前,其存在尚在存续期的向上市公司关联企业的借款│
│ │;在长港口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前述借款将被动体现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
│ │并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余额,且前述借款将在清偿完毕前持续产生应付关联方利息,以上事项│
│ │体现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大│
│ │连港集团持有100%股权的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 │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
│ │,上述主体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长港口公司存续借款将被动体现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余额,形成关联交易。 │
│ │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 │
│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0次临时会议│
│ │对《关于受托管理大连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后被动形成关联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
│ │董事王志贤先生、李国锋先生、魏明晖先生、王柱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 │
│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
│ │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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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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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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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振华石油控│ 1.65亿│人民币 │2024-10-01│2031-09-3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股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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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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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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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
9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
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4.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7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4年9
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6日和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临2024-049)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7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5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
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3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3707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5
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1.76元/股,最低价格为1.45元/股,回购均价为1.63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为54482603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9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临2024-049)。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拟自2024年10月
14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但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含
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
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
截至2025年9月1日,大连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13621439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57%,增持金额为22999.93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大连港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
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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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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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辽港股份”)为支持其参股公
司(持股比例40%)大连港散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散货物流中心”)建设“西芒
杜”铁矿石港口保税破碎项目(以下简称“西芒杜项目”),按照股比向散货物流中心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896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3年,可提前还款,利随本清。借款利率按人民银
行一年期LPR,每季根据人民银行在利率调整日前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调整,按季结息(以下
简称“借款事项”)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及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借款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无法偿还利息或到期无
法偿还本金等风险,公司已通过治理机制等防控风险。
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协议拟于2025年9月签署,借出方为辽港股份,借款方为散货物流中心。借款金
额2896万元,借款期限3年,可提前还款,利随本清,借款利息按一年期LPR动态调整,按季结
息。借款用途为散货物流中心西芒杜项目前期工程建设,提款方式为根据项目进度申请提款。
还款安排为:自借款发放满两年后的次月,还款不高于870万元;借款期满之日(不含当日)
前,偿还剩余全部款项。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6次会议对《关于辽港股份为参资企业散货
物流中心按照股比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
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
(三)资助原因及合规性说明
西芒杜项目对公司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打造国际散矿物分拨和转运全程物流经营人具有
重要意义。散货物流中心作为公司混矿业务运营主体及保税资质持有方,是西芒杜项目的唯一
合适的运营主体,但其自有资金不足以覆盖项目前期建设需求。本次借款对象为参股公司,且
散货物流中心另一股东中创物流(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大连”)按60%股比提供
同等条件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
展及资金使用。(四)风险防范措施
散货物流中心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共5名董事),并享有一票否决权
;同时委派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参与资金支付审批(需公司委派人员与中创大连委派总经
理共同审批),可有效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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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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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会议将于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举行,借以(其中包括)审议及酌情批准截至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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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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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
据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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