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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6018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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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881 中国银河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11│ 6.81│ 39.54亿│ ├───────────┼───────────┼───────────┼───────────┤ │可转债 │ 2022-03-24│ 100.00│ 77.3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衍生金融工具 │50805887.9│ ---│ ---│-164992.41│ -32205.85│ 人民币│ │ │ 5│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94652.7│ ---│ ---│10798953.7│ 240421.34│ 人民币│ │ │ 9│ │ │ 0│ │ │ ├─────────┼─────┼─────┼─────┼─────┼──────┼──────┤ │其他债权投资 │6220481.18│ ---│ ---│6307183.43│ 9621.18│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64278.75│ ---│ ---│3046623.71│ 72564.71│ 人民币│ ├─────────┼─────┼─────┼─────┼─────┼──────┼──────┤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66921.00│ ---│ ---│-1102556.3│ -24383.85│ 人民币│ │ │ │ │ │ 7│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投资交易业务 │ 30.00亿│ 30.00亿│ 30.00亿│ 100.00│ ---│ ---│ ├─────────┼──────┼─────┼─────┼─────┼─────┼──────┤ │资本中介业务 │ 30.00亿│ 30.00亿│ 30.00亿│ 100.00│ ---│ ---│ ├─────────┼──────┼─────┼─────┼─────┼─────┼──────┤ │投资银行业务 │ 10.00亿│ 10.00亿│ 10.00亿│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7.35亿│ 7.59亿│ 7.59亿│ 103.2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07 │ ├──────┼────────────────────────────────────────┤ │关联方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银河金控”)于2013年5月2日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 │ │,公司依据一般商务条款向银河金控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证券及金融服│ │ │务框架协议》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 │ │ │ 公司与银河金控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 │ │于2018年12月21日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证券及金融服│ │ │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银河金控于2021年12月28日│ │ │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 │ │ 公司与银河金控于2024年12月6日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作为日常业 │ │ │务的一部分,公司将按一般商务条款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 │ │ │金控签署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杨 │ │ │体军、李慧、刘昶、刘志红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事前│ │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 │ │议并设定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 │ │审议。 │ │ │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金控签署证│ │ │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与金│ │ │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2025至2027年度,公司与银河 │ │ │金控集团在《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的关联交易收入上限预计分别为人民币1.69亿元│ │ │、2.02亿元、2.19亿元,利息开支分别为人民币399万元、439万元和483万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银河金控基本情况如下: │ │ │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 │ │ 法定代表人:刘志红 │ │ │ 注册资本:1289058.377808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 │ │ │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日,银河金控持有公司47.43%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河金控为公司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银河金控于2024年12月6日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 │ │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按市场惯例及一般商务条款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主要包│ │ │括:(1)证券经纪服务;(2)代理销售服务;(3)交易席位出租;(4)任何其他相关证│ │ │券及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 │ (二)定价政策 │ │ │ 根据《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收取的手│ │ │续费和相关交易佣金以及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的利息由双方参考当时市价并按照│ │ │有关法律及法规协商厘定。其中,证券经纪服务及交易席位出租的佣金应根据证券交易量并│ │ │参考公司就提供类似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佣金费率确定;代理销售服务的手续费应根│ │ │据代理销售产品的金额并参考公司就代理销售类似产品向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手续费费率确│ │ │定;对于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其手续费和佣金应按照当时市价及遵守有关法律及法规│ │ │的原则下,根据具体交易性质确定。对于公司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的利息,应根│ │ │据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确定。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银河证│银河金汇证│ 20.00亿│人民币 │2017-08-01│---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券股份有限│券资产管理│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银河证│银河金汇证│ 10.00亿│人民币 │2016-08-01│---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券股份有限│券资产管理│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13│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六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1.78%,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82天,兑付日期为20 25年6月11日。(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六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6月11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35502465.75元。 ──────┬────────────────────────────────── 2025-06-10│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十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6月9日发行完毕。 ──────┬────────────────────────────────── 2025-06-07│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 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08%,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2天,兑付日期为2025年6 月5日。(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6月5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2010485479.45元。 ──────┬────────────────────────────────── 2025-06-05│其他事项 ──────┴────────────────────────────────── 2025年6月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均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推荐范小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推荐范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至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范小云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A股)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H股) 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 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2万元,其中第一、三季度商定程序 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5万元,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万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鉴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 1.5万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 2025-06-05│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 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 2025-06-05│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拟续 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 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 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 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 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A股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 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 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注 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5-06-04│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6月3日发行完毕。 ──────┬────────────────────────────────── 2025-05-30│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四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1.89%,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81天,兑付日期为20 25年5月28日。(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5月28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37489315.07元。 ──────┬────────────────────────────────── 2025-05-27│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5月26日发行完毕。 ──────┬────────────────────────────────── 2025-05-22│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1.90%,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83天,兑付日期为20 25年5月20日。 (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5月20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38104109.59元。 ──────┬────────────────────────────────── 2025-05-20│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5月19日发行完毕。 ──────┬────────────────────────────────── 2025-05-1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1号),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的 注册申请。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为5年期,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5月15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30亿元,最终票面利 率为2.07%,认购倍数为2.08倍。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情况,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 本期债券人民币0.2亿元,其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本期债券人民币3亿元;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本期债券人民币2亿元,其关联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 配本期债券人民币0.5亿元。 前述认购报价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5-05-16│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1.81%,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1天,兑付日期为2025 年5月14日。(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5月14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3013537808.22元。 ──────┬────────────────────────────────── 2025-05-14│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8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197号)注册。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期限为3年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5月13日结束,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实 际发行规模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1.75%,认购倍数为7.02倍。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情况,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本期债券3亿元。前述认购报价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此外,其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未参与认购本期债券。 ──────┬────────────────────────────────── 2025-05-13│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5月12日发行完毕。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2.08%,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83天,兑付日期为2025 年4月15日。(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4月15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41713972.60元。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成功发行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1.64%,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2天,兑付日期为2025 年4月15日。(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4月15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3012401095.89元。 ──────┬────────────────────────────────── 2025-04-16│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将于2025年4 月29日(星期二)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照中 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业绩及其发布。 ──────┬────────────────────────────────── 2025-04-11│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4月10日发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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