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88 中国中免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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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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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投资 │ 26.00│ ---│ 0.02│ 0.00│ 94.6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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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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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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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让的募投项目 │ 9.06亿│ ---│ 5.61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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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市内免税店 │ 2.71亿│ 0.00│ 2.7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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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零售网络建设 │ 2.51亿│ 0.00│ 5423.74万│ 100.00│-8756.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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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税服装品牌代理 │ 9974.00万│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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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轮供应 │ 8659.00万│ 0.00│ 1520.00万│ 100.00│ 149.4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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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 │ 9106.00万│ 0.00│ 8467.84万│ 92.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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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 7.93亿│ 0.00│ 0.00│ ---│ ---│ ---│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 │ │ │ │ │
│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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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棠湾国际购物│ 25.03亿│ 1939.32万│ 28.90亿│ 97.29│ 31.02亿│ ---│
│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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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10.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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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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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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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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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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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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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2年8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与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签署了《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该协议到期,为满足公司(含附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 │,公司拟与中国旅游集团就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事项签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
│ │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
│ │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与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
│ │认为: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签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和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
│ │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554U │
│ │ 成立时间:1987年1月3日 │
│ │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217 │
│ │ 办公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干诺道中78-83号中旅集团大厦17楼 │
│ │ 法定代表人:王海民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0000万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关 │
│ │连人士。 │
│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 │ 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旅游集团为│
│ │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根据双方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旅游集团就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事项签署│
│ │框架协议。2025年度,公司拟向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客运服务、营│
│ │销管理服务、委托销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业服务、宣传推广及其他服务等;公司拟向│
│ │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咨询服务、销售推广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 │另外,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房屋租赁等业务。 │
│ │ (二)定价原则 │
│ │ 本框架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条款签署,相关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由交易 │
│ │各方按照市场价格及公平交易原则确认。 │
│ │ 1.综合服务的定价原则如下: │
│ │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
│ │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
│ │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 │
│ │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 │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 │
│ │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
│ │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 │
│ │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合理利润率参考可比同行│
│ │业企业过去三个年度加权平均完全成本加成率厘定。 │
│ │ 2.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如下: │
│ │ (1)以出租方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就位于类似地点的房屋的租赁价格确定;(2)倘若无│
│ │任何上述价格或上述价格不可比,将由双方基于公允原则参考相近区域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
│ │协商确认。 │
│ │ 公司H股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关连交易及其定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三)协议的生效及服务期限 │
│ │ 1.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双方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
│ │后生效。 │
│ │ 2.协议有效期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四)其他条款 │
│ │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框架协议确定范围内,与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就具│
│ │体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具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支付和/或收取有关价款/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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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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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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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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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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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该项委托贷款为控股股东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2亿元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给公司 │
│ │。 │
│ │ 展期期限:三年。 │
│ │ 贷款利率:2.8%。 │
│ │ 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可豁免按照│
│ │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委托贷款展期情况概述 │
│ │ 2020年4月,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中免”)控 │
│ │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将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
│ │金人民币2亿元通过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 │”)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拨付给公司(以下简称“该项委托贷款”)。 │
│ │ 2021年4月、2022年4月、2023年4月公司分别对上述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处理,展期期限 │
│ │均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2021年4月2日、2022年4月2日、2023年4月1│
│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5)、《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临│
│ │2021-00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临2022-005)、《关于控│
│ │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临2023-013)。 │
│ │ 鉴于该项委托贷款将于2024年4月3日到期,且公司暂无增资扩股等计划,公司拟对上述│
│ │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处理,展期期限为三年,展期利率为2.8%,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
│ │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
│ │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本次委托贷款相关方介绍 │
│ │ (一)委托人 │
│ │ 公司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217 │
│ │ 法定代表人:陈寅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旅游、钢铁、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
│ │流贸易的投资、管理;旅游景点、主题公园和度假村、高尔夫球会、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 │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商品的零售和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会│
│ │议及展览;各类票务代理;广告业务制作、发布;饭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咨询│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货物分包│
│ │、仓储;技术开发、销售、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 │
│ │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
│ │ 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中国旅游集团10% │
│ │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旅游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为人│
│ │民币2220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81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939亿元,净利│
│ │润为人民币48.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 (二)受托人 │
│ │ 公司名称: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9楼A-D │
│ │ 法定代表人:金鸿雁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
│ │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
│ │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
│ │ 股权结构:中国旅游集团持股60%,中国中免持股20%,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
│ │股10%,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 │
│ │股2.5%,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持股2.5%。 │
│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7.59亿元│
│ │,净资产为人民币26.07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
│ │.3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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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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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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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免税│海南海免观│ 7650.00万│人民币 │2016-05-04│2025-05-04│连带责任│是 │否 │
│品有限公司│澜湖国际购│ │ │ │ │担保 │ │ │
│ │物中心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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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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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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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中标概况
2024年8月,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市内
免税店政策的通知》,新增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政策发布后,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参与市内免税店经营权的竞标工作。近日,公司陆续收
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成功中标深圳、广州、西安、
福州、成都、天津6家市内免税店经营权。加上公司原来拥有的7家市内免税店,公司目前已在
13个城市拥有市内免税店。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6家市内免税店经营权,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既有采购和运营资
源,充分打造“免税+有税”“进口+国产”“线下+线上”新零售模式。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市
内免税店建设,有助于提升所在城市消费活力,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效引导国人海
外消费回流,促进外籍人员在国内消费。未来,公司将持续以规范经营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
,以服务为核心,持续推动中国免税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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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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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8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签署了《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有效
期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该协议到期,为满足公司(含附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拟与中国旅游集团就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事项签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签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和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554U
成立时间:1987年1月3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217
办公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干诺道中78-83号中旅集团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海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000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连人
士。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旅游集团为依
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旅游集团就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事项签署框
架协议。2025年度,公司拟向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客运服务、营销管
理服务、委托销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业服务、宣传推广及其他服务等;公司拟向中国旅
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咨询服务、销售推广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另外,双
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房屋租赁等业务。
(二)定价原则
本框架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条款签署,相关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由交易各
方按照市场价格及公平交易原则确认。
1.综合服务的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
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
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
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合理利润率参考可比同行业企
业过去三个年度加权平均完全成本加成率厘定。
2.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如下:
(1)以出租方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就位于类似地点的房屋的租赁价格确定;(2)倘若无任
何上述价格或上述价格不可比,将由双方基于公允原则参考相近区域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协商
确认。
公司H股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关连交易及其定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协议的生效及服务期限
1.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双方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
生效。
2.协议有效期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其他条款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框架协议确定范围内,与中国旅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就具体
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具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支付和/或收取有关价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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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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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何
怡恒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何怡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铁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铁球先生拥有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4479696
传真号码:010-84479312
邮箱:cdfir@ct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1正东国际大厦A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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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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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董
事长陈国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退休原因,陈国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副董事长
辞职的公告》(临2024-028)。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王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王轩先生申请
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
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轩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轩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4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范云军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昆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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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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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
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王轩、陈国强、常筑军、葛明、王瑛
、王强。会议由董事长王轩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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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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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
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刘德福、李辉、钭晓琼。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刘德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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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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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创造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
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夯实企业内功
(一)聚焦免税主业,稳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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