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98 中煤能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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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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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228731.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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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428302.8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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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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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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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 41.58亿│ 0.00│ 41.58亿│ 13.94│ ---│ ---│
│示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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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000万吨/年 │ 1200.00万│ 0.00│ 1200.00万│ ---│ ---│ ---│
│煤矿、180万吨/年甲│ │ │ │ │ │ │
│醇、60万吨/年烯烃 │ │ │ │ │ │ │
│及配套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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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般性流动资金│ 41.33亿│ 0.00│ 41.33亿│ ---│ ---│ ---│
│或收购与公司主业相│ │ │ │ │ │ │
│关的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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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 16.69亿│ 0.00│ 16.19亿│ 18.37│ ---│ ---│
│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 │ │ │ │ │ │
│矿800 万吨/年煤矿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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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 44.64亿│ 0.00│ 16.94亿│ 19.59│ ---│ ---│
│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 │ │ │ │ │ │
│杜柴登矿600 万吨/ │ │ │ │ │ │ │
│年煤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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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煤平朔小回沟│ 28.06亿│ 0.00│ 19.48亿│ 34.20│ ---│ ---│
│煤业有限公司小回沟│ │ │ │ │ │ │
│煤矿300 万吨/年煤 │ │ │ │ │ │ │
│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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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 12.00亿│ 0.00│ 12.00亿│ 30.57│ ---│ ---│
│限公司禾草沟煤矿30│ │ │ │ │ │ │
│0 万吨/年煤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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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 23.62亿│ 0.00│ 23.62亿│ 11.60│ ---│ ---│
│有限责任公司煤机装│ │ │ │ │ │ │
│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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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 21.00亿│ 0.00│ 21.00亿│ 15.51│ ---│ ---│
│源化工有限公司60 │ │ │ │ │ │ │
│万吨/年聚乙烯、60 │ │ │ │ │ │ │
│万吨/年聚丙烯靖边 │ │ │ │ │ │ │
│能源化工综合利用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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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般性流动资金│ 28.38亿│ 0.00│ 28.38亿│ ---│ ---│ ---│
│或收购与公司主业相│ │ │ │ │ │ │
│关的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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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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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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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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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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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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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以现金方│
│ │式向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增资54.6亿元│
│ │、中国中煤增资5.4亿元(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煤财 │
│ │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亿元增加至90亿元,增资前后公司与中国中煤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 │
│ │ 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共同持股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
│ │。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与中国中│
│ │煤及其所属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煤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发挥中煤财务公司服│
│ │务公司主业、促进资金融通的作用,公司拟与中国中煤向中煤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其中公│
│ │司增资54.6亿元、中国中煤增资5.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煤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
│ │0亿元增加至90亿元,公司对中煤财务公司的出资金额将由27.3亿元增加至81.9亿元、中国 │
│ │中煤对中煤财务公司的出资金额将由2.7亿元增加至8.1亿元,增资前后公司和中国中煤的持│
│ │股比例保持不变。 │
│ │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 │
│ │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在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树东、廖华军和赵荣哲已│
│ │回避表决。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
│ │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的程序,无需履行股东大│
│ │会审议程序。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中煤直接和间接持有中煤能源58.38%的股份。中国中煤作为│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 │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 │
│ │系情形。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85X6 │
│ │ 成立时间:1982年7月26日 │
│ │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
│ │ 注册资本:1557111.3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
│ │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
│ │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
│ │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
│ │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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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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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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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陕西延长中│ 10.11亿│人民币 │2018-12-19│2035-12-18│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煤榆林能源│ │ │ │ │担保 │ │ │
│公司 │化工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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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陕西能│陕西靖神铁│ 3.04亿│人民币 │2018-07-26│2045-07-25│连带责任│否 │否 │
│源化工集团│路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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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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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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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每股现金红利0.221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
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为每
股0.1989元,沪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
人)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1989元。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8日的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批准授权
制定并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
8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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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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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78779200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7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97871000元(母公司报表)。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授权及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2024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77920
00元的30%计29363376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
,每股分派0.221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
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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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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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55元(含税),其中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为每股0.
442元(含税),派发特别红利为每股0.113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
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为每
股0.4995元,沪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
人)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49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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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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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
本次特别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特别分红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中国中煤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5.34亿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9.42亿
元(母公司报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860214700元(含税),该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上市公司高
质量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公司已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基础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进一步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325866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亿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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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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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中国中煤”)出具的《关于提议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特别分红和2024年
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上市公司高
质量发展,在公司已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中国中煤提议: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议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利15亿元,以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总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3元(含税);提议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中国中煤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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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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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
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
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
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中国中
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
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自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
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明益先生近三年签署/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安永华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
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审计费用与2023年保持不变,仍为
人民币1030万元(税前)。前述费用包含公司2024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
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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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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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下午3: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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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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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工作要求
,并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聚焦提
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等方面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统筹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
提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
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
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推
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争做资本市场主
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高质量发展表率,为推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
业、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司现状分析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
量转型”发展思路,深入推进中煤特色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的“两个联营
”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煤炭生产、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金融以及煤电和新能源等其他
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煤炭-煤电-煤化工-新能源”致密产业链,探索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矿业权的煤炭资源量266.48亿吨,煤炭资源种类丰富,包括优质动
力煤、炼焦煤和无烟煤。公司围绕保障能源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加大科技投入,积累了多
项核心技术成果,东露天煤矿、姚桥煤矿、王家岭煤矿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
大海则煤矿智能化专项通过科技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5G双频组网赋能智能矿山成果荣获世
界移动通信大会能源挑战奖;陕西公司煤化工智能工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工业互联网试点
示范,入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2023年,公司商品煤产量13422万吨,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603.6万吨,煤矿装备产值114.
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4.2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430亿元,资产负债率47.7%,保持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获得资本市场及监管机构的充分认可,连续14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2020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后成功发行我国首支“注册制”公司债并荣
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产品优秀发行人”称号,凭借优异的ESG表现连续3年入选“
央企ESG·先锋100指数”榜单,所属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被《金融时报》评为“2023年度最
佳资金管理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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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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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以现金
方式向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增资54.6亿元
、中国中煤增资5.4亿元(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煤财务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亿元增加至90亿元,增资前后公司与中国中煤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共同持股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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