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01 方正证券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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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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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和生投资 │ 60000.0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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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投资 │ 25000.0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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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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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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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子公司资本金 │ ---│ ---│ 15.0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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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自营规模 │ ---│ 20.68亿│ 30.58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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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 ---│ 5.90亿│ 12.4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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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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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8 │交易金额(元)│7.3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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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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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郑州裕达国际贸易中心101处房屋及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会议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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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郑州卡拉库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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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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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 │“方正承销保荐”)向郑州卡拉库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郑州卡拉库姆公司”或│
│ │“买方”)出售其持有的郑州裕达国际贸易中心101处房屋及会议中心(合称“郑州裕达国 │
│ │贸大楼”),成交总价为7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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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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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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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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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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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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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
│ │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香港金控”)增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执行委员会择机 │
│ │实施。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
│ │ 根据公司和方正香港金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委员会决定对方正香港金控增资5000万│
│ │元人民币。公司近期已完成该增资款项拨付,方正香港金控注册资金已变更为1099667815港│
│ │元,本次增资事宜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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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5 │交易金额(元)│8.8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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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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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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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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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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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 │”)拟与瑞士银行有限公司(简称“瑞银”)共同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
│ │称“北京国资公司”)转让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瑞信证券”)股权,三方签│
│ │署《关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85.01%股权之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简称“共售股权│
│ │协议”),公司转让49%瑞信证券股权,瑞银转让36.01%瑞信证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
│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瑞信证券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出售的49%瑞信证券股权的交 │
│ │易对价为88,509.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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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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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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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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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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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综合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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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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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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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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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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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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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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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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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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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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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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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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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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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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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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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综合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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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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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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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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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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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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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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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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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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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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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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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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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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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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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方正证券承│ 1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销保荐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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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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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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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593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国信达因公司经营需要,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
4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321014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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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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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末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况
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
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
全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35,107.17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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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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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
司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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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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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9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103786814.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059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为82321013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488163612.72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中期和末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883304479.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40.02%。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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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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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向郑州卡拉库
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郑州卡拉库姆公司”或“买方”)出售其持有的郑州裕达国
际贸易中心101处房屋及会议中心(合称“郑州裕达国贸大楼”),成交总价为73000万元。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
1、合同履约风险。郑州卡拉库姆公司是2024年10月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合同约定为分期
付款,存在其后续不能按时支付价款,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风险。
2、无法完全收回第四期款项的风险。会议中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及初始登记,买方
在会议中心初始登记办理至方正承销保荐名下后,才支付第四期款项。因会议中心竣工验收及
初始登记存在无法办理的风险,存在无法完全收回第四期款项7840.70万元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聚焦主业,盘活抵债资产,方正承销保荐将其持有的郑州裕达国贸大楼,出售给郑州卡
拉库姆公司,成交总价为73000万元。双方于2025年1月27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自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出售郑
州裕达国贸大楼的议案》。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
售资产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卡拉库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MAE24X9M36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A座31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红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日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阳腾顺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阳腾顺泰”)持有郑州卡拉库姆公司100%股权,
为其控股股东。
(二)阳腾顺泰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阳腾顺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D11DJW5A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2、3、4、5、6、7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红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软
件开发;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物
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房地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创业空间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办公用品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然人张红军、张健分别持有阳腾顺泰5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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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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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袁玉平先生因身体原因暂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身体康复状况,及时披露相关情况。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未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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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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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
称“方正香港金控”)增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执行委员会择机实施。上述情况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和方正香港金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委员会决定对方正香港金控增资5000万元
人民币。公司近期已完成该增资款项拨付,方正香港金控注册资金已变更为1099667815港元,
本次增资事宜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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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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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4号)。该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公司在注册有
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相关授权,办理本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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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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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019064542.87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232101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395140866.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25%,已超出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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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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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委员会提议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
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395140866.96元(含税)。
上述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提
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执行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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