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18 新集能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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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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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 48109.19│ ---│ 49.00│ 57967.30│ 4793.42│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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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 36400.00│ ---│ 65.0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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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 8932.00│ ---│ 4.13│ 18665.32│ 755.79│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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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 7700.00│ ---│ 55.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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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智能科技有限公│ 2450.00│ ---│ 49.00│ 4296.62│ 325.33│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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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滁州)发│ ---│ ---│ 85.00│ ---│ ---│ 人民币│
│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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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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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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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集煤矿及选煤厂 │ 24.95亿│ ---│ 20.4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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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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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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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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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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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煤炭购销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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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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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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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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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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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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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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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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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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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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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产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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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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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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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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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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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公司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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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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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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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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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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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煤炭购销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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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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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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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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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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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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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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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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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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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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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物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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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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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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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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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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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贷款及委托贷│
│ │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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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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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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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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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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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后勤服务、班中餐、工矿产品购销、│
│ │ │ │供料供电供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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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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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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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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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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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后勤服务、班中餐、工矿产品购销、│
│ │ │ │供料供电供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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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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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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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 4065.00万 1.57 21.87 2024-07-30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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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65.00万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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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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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6 │质押股数(万股) │2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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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40 │质押占总股本(%)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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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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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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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04 │质押截止日 │2025-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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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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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04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120.0万股给国元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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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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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8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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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99 │质押占总股本(%)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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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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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26 │质押截止日 │2024-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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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7-26 │解押股数(万股) │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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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6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600.0万股给国元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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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26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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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2-25 │质押股数(万股) │2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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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40 │质押占总股本(%)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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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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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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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2-23 │质押截止日 │2024-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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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2-01 │解押股数(万股) │2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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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2月23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120.0万股给国元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2月01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2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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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1-12 │质押股数(万股) │4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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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1 │质押占总股本(%)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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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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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1-10 │质押截止日 │2023-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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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7-25 │解押股数(万股) │4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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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1月10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29.0万股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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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25日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229.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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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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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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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
扩建的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利辛电厂二期”)两台机组分别
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30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转入商业化运营。
利辛电厂二期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境内,该项目按照先进的节能环保指标设计和
建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机组设计供电标准煤耗263
克/千瓦时,项目应用最新信息技术,建设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智慧电厂,全面提升电厂的安
全、环保和经济技术水平。
利辛电厂二期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66亿千瓦时,该项目的投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煤电一体
化装机规模,有效缓解安徽省峰值电力负荷压力,为当地能源保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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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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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书面
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
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
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1、202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中煤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
供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期间,能够有效管控金融业务风险。中煤财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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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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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煤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85902
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8%。新集煤电累计质押股份40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的21.87%,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集煤电的通知,新集煤电将其质押在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计26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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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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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煤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85,90
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8%。本次新增质押股份数量21,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11.40%,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本次质押完成后,新集煤电累计质押股份66,650,
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5.85%,占公司总股本的2.5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4年6月5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集煤电的通知,新集煤电于2024年6月4日将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在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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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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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发展理念,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打造
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中煤新
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
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
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
展思路,推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争做
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高质量发展表率,为推动加快建设世界
一流能源企业、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司现状分析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
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保障,全面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
发展思路,加速构建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做强做优煤炭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
兴产业,逐步开创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2023年,公司商品煤产量1936.91万吨,同比增幅5.16%;商品煤销量1968.61万吨,同比
增幅8.70%;上网电量98.95亿千瓦时,同比降幅2.77%;实现营业收入128.45亿元,利润总额3
4.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9亿元,报告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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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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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
所”)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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