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39 建设银行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JSC VTB Bank │ 66797.66│ ---│ 0.59│ 54501.03│ ---│ 人民币│
├─────────┼─────┼─────┼─────┼─────┼──────┼──────┤
│中信银行 │ 41530.53│ ---│ 0.36│ 81702.85│ ---│ 人民币│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30000.00│ ---│ 1.57│ 33828.28│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长江电力 │ 25462.80│ ---│ 0.10│ 26130.14│ ---│ 人民币│
├─────────┼─────┼─────┼─────┼─────┼──────┼──────┤
│仁瑞投资 │ 23127.40│ ---│ 9.91│ 31503.26│ ---│ 人民币│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21500.00│ ---│ 4.78│ 215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环球医疗 │ 17953.30│ ---│ 3.90│ 31451.28│ ---│ 人民币│
├─────────┼─────┼─────┼─────┼─────┼──────┼──────┤
│中国宏泰发展 │ 16828.87│ ---│ 4.84│ 19950.36│ ---│ 人民币│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11848.87│ ---│ 1.65│ 11848.87│ ---│ 人民币│
│司 │ │ │ │ │ │ │
├─────────┼─────┼─────┼─────┼─────┼──────┼──────┤
│西藏水资源 │ 9228.37│ ---│ 2.85│ 16950.07│ ---│ 人民币│
├─────────┼─────┼─────┼─────┼─────┼──────┼──────┤
│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 8000.00│ ---│ 8.00│ 8000.00│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盐湖股份 │ 6564.40│ ---│ 1.62│ 63309.96│ ---│ 人民币│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4855.80│ ---│ 0.09│ 4855.8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平安银行 │ 4657.25│ ---│ 0.18│ 26885.91│ ---│ 人民币│
├─────────┼─────┼─────┼─────┼─────┼──────┼──────┤
│Visa Inc │ 4487.44│ ---│ 0.02│ 29760.72│ ---│ 人民币│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 2400.00│ ---│ 2.00│ 2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 2000.00│ ---│ 0.89│ 200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 469.35│ ---│ 0.07│ 217.35│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9│其他事项
──────┴──────────────────────────────────
2019年11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
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
ww.sse.com.cn)刊载《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有权在
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2024年11月15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近期本
行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对赎回本期债券无异议的复函。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
2024-11-16│其他事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建设银行)董事会今日收到王兵先生辞呈。
因工作调动,王兵先生提请辞去本行副行长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王兵先生的上述辞呈自2024年
11月15日起生效。
王兵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承诺将依法严
守本行商业秘密。王兵先生对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并祝愿建设银行事业蓬勃发展。
王兵先生在本行工作期间,以增强“三个能力”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进商投行一体化和本
外币境内外一体化,持续提升客群经营能力,聚力服务新质生产力,推动普惠金融提质增效,
着力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锻造公司金融差异化竞争优势。兼任董事会秘书以来,王兵先生
致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服务董事会高效运转,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切实保护股东合
法权益。
本行董事会对王兵先生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行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本行董事长张金良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2024-09-19│其他事项
──────┴──────────────────────────────────
因工作调动,李民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建设银行)董事
会提出辞呈,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李民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承诺将依法严
守本行商业秘密。李民先生对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并祝愿建设银行事业蓬勃发展。
本行董事会对李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
2024-09-12│其他事项
──────┴──────────────────────────────────
2024年6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志军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核准林志
军先生的任职资格,林志军先生正式就任本行独立董事。
林志军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行董事会对林志军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17:15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
https://online.bizconfstreaming.com/webcast/jsyh20240902.html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cb.com。本行将于2024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行拟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4年中期业
绩和经营情况,本行拟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17:15召开业绩发布会。
一、业绩发布会召开方式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4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
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时间和直播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17:15
(二)会议直播地址:
https://online.bizconfstreaming.com/webcast/jsyh20240902.html
三、本行参加人员
张毅行长,董事代表,高级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17:15登录直播平台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观看业
绩发布会,本行将通过直播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2024-08-21│其他事项
──────┴──────────────────────────────────
2014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了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刊载《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行有权在本期
债券第10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即2024年8月18日,因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2
024年8月19日),按面值全额赎回本期债券。近期本行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对
赎回本期债券无异议的复函。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
2024-08-14│其他事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
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等值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近日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4年8月12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350亿元,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00%;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亿元,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
权,票面利率为2.10%。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本行总
损失吸收能力。
──────┬──────────────────────────────────
2024-08-09│其他事项
──────┴──────────────────────────────────
因工作变动,邵敏女士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建设银行
”)董事会提出辞呈。自本公告之日起,邵敏女士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邵敏女士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承诺将依法严
守本行商业秘密。邵敏女士对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并祝愿建设银行事业蓬勃发展。
邵敏女士加入本行董事会以来,在本行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董事会运作及提名薪酬等方
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行董事会对邵敏女士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
2024-07-27│其他事项
──────┴──────────────────────────────────
2024年6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张毅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议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核准张毅先生担任本行副董
事长的任职资格,张毅先生正式就任本行副董事长。
张毅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6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
2024-07-10│其他事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
亿元等值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并于2024年7月8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4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21%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
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37%。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复,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
2024-06-28│其他事项
──────┴──────────────────────────────────
2024年6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张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张毅先生自2024年6月27日起就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张毅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6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行董事会对于张毅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
2024-06-04│其他事项
──────┴──────────────────────────────────
2024年5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议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核准张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张毅先生已正式就任本行行长。
张毅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5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
2024-05-28│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已签署《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拟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出资人民币2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
本次投资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已经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一、本次投资概述
近日,本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19家机构签署《发起人协议》,拟向基金出资人民
币215亿元,持股比例6.25%,预计自基金注册成立之日起10年内实缴到位。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已经本行董事
会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鉴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时,本次投资尚未完成协议签署,基金尚未设立,存在
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本次投资,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
登记和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19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0亿元,经
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等。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多渠
道融资支持,重点投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
──────┬──────────────────────────────────
2024-05-17│其他事项
──────┴──────────────────────────────────
2024年5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建设银行”)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兵副行长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王兵先生兼任本行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王兵先生自2024年5月16日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
书。
王兵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5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因年龄原因,胡昌苗先生已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呈,申请辞去本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胡昌
苗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承诺将依法严守本
行商业秘密。胡昌苗先生对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并
祝愿建设银行事业蓬勃发展。
胡昌苗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履职尽责,在支持服务公司治理高效运
作、提升董事会沟通质效、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推动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等方
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行董事会对于胡昌苗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给予
高度评价并深表谢意。
──────┬──────────────────────────────────
2024-05-17│其他事项
──────┴──────────────────────────────────
2024年5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李建江副行长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李建江先生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李建江先生自2024年5月16日起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李建江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5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
2024-05-17│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李建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核准李建江先生的任职资格,李建江先生已正式就任本行副行
长。
李建江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
2024-03-29│其他事项
──────┴──────────────────────────────────
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
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
,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1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
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
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1截至披
露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服务客户等数据均为2022年度数据。措施一次,亦不涉及
处罚。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
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
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
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
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
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
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
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姜长征先生姜长征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作为项目合
伙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
融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顾珺女士
顾珺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
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李琳琳女士
李琳琳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A股):张小东先生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
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
(5)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H股):梁成杰先生梁成杰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H股):范勋先生范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
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
用人民币86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
2024-03-29│其他事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人民币0.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本行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以本行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37.87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
金人民币323.7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
金人民币529.48亿元;
(三)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326.53亿元,向全体普通股
股东(于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00.04亿元,每股
现金股息人民币0.400元(含税),分红比例30%;
(四)2023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