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39 建设银行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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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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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 VTB Bank │ 66797.66│ ---│ 0.59│ 54501.03│ ---│ 人民币│
├─────────┼─────┼─────┼─────┼─────┼──────┼──────┤
│中信银行 │ 41530.53│ ---│ 0.36│ 81702.85│ ---│ 人民币│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30000.00│ ---│ 1.57│ 33828.28│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长江电力 │ 25462.80│ ---│ 0.10│ 26130.14│ ---│ 人民币│
├─────────┼─────┼─────┼─────┼─────┼──────┼──────┤
│仁瑞投资 │ 23127.40│ ---│ 9.91│ 31503.26│ ---│ 人民币│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21500.00│ ---│ 4.78│ 215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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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医疗 │ 17953.30│ ---│ 3.90│ 31451.2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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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泰发展 │ 16828.87│ ---│ 4.84│ 19950.36│ ---│ 人民币│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11848.87│ ---│ 1.65│ 11848.87│ ---│ 人民币│
│司 │ │ │ │ │ │ │
├─────────┼─────┼─────┼─────┼─────┼──────┼──────┤
│西藏水资源 │ 9228.37│ ---│ 2.85│ 16950.07│ ---│ 人民币│
├─────────┼─────┼─────┼─────┼─────┼──────┼──────┤
│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 8000.00│ ---│ 8.00│ 8000.00│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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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 │ 6564.40│ ---│ 1.62│ 63309.96│ ---│ 人民币│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4855.80│ ---│ 0.09│ 4855.8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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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 │ 4657.25│ ---│ 0.18│ 26885.9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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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 Inc │ 4487.44│ ---│ 0.02│ 29760.7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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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 2400.00│ ---│ 2.00│ 2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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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 2000.00│ ---│ 0.89│ 200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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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 469.35│ ---│ 0.07│ 217.35│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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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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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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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
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
,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1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
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
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1截至披
露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服务客户等数据均为2022年度数据。措施一次,亦不涉及
处罚。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
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
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
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
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
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
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
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姜长征先生姜长征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作为项目合
伙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
融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顾珺女士
顾珺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
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李琳琳女士
李琳琳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A股):张小东先生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
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
(5)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H股):梁成杰先生梁成杰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H股):范勋先生范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
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
用人民币86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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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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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人民币0.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本行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以本行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37.87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
金人民币323.7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
金人民币529.48亿元;
(三)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326.53亿元,向全体普通股
股东(于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00.04亿元,每股
现金股息人民币0.400元(含税),分红比例30%;
(四)2023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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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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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及相关安排的议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核准张金良
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张金良先生正式就任本行董事长。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金良先生同时就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
张金良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3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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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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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年龄原因,田国立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建设银
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请求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田国立先生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田国立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承诺将依
法严守本行商业秘密。田国立先生对本行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行员工的支
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并祝愿建设银行事业蓬勃发展。
田国立先生在本行任职期间,勤勉敬业,守正创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三个能力”重要批示精神,坚守金融工作政
治性、人民性,扎实践行国有金融企业使命担当,推动本行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
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六年多来,田国立先生深
入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党委和董事会切实发挥战略引领作用,以新金融行
动践行新发展理念,把金融作为服务社会的美好事业,秉持痛点思维、利他思维,带领本行前
瞻推出普惠金融、金融科技、住房租赁“三大战略”和智慧政务、乡村振兴、“劳动者港湾”
等战略性举措,构建“惠懂你”“裕农通”“建行生活”“全球撮合家”等平台生态,打造集
团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筑牢风险管理屏障,全力开启“第二发展曲线”,着力加强领导班子
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干部员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在田国立先生带领下,本行坚决贯彻
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构建义利兼顾的特色化发展模式,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定不
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可持续发展银行。在服务大众美好生活、助
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了可观的回报。
本行董事会对田国立先生为本行做出的卓越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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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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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附属公司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建信住房”)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建信住房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展基础设
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受理本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于2024年2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分别提交了建信建融家园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建融家园RE
IT”)注册、上市及建信建融家园租赁住房基础设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申请等材
料。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4年3月1日受理本项目申报。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情况
本项目底层资产为北京建信瑞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悦瑕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苏
州建融乐家住房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北京CCB建融家园星光项目(以下简称“北京星
光项目”)、上海CCB建融家园幸福莱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幸福莱项目”)和苏州CCB建融家
园天荟项目(以下简称“苏州天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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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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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2月27日发布初始年利率为4.2
5%、于2029年到期的18.5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公告,
并于2024年1月9日发布本期债券的赎回公告。
根据本期债券条件与条款,本行已行使赎回权赎回所有未偿付的本期债券,并已完成赎回
全部本期债券。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债券下不再含有未偿付余额。
本行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本期债券上市。预期该等撤回上市将于2024年
3月6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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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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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
00亿元等值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并于2024年2月5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20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75%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
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82%。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复,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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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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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动,崔勇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建设银行
”)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崔勇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承诺将依法严
守本行商业秘密。崔勇先生对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并祝愿建设银行事业蓬勃发展。
崔勇先生在本行工作期间,以新金融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创新推进数字化打法,推动本
行公司金融板块业务高质量发展。本行董事会对崔勇先生在加大科创、绿色、普惠、幸福产业
等领域支持力度,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推进商投一体化,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
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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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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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2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发布初始年利率为4.25%、于2029年到期的18.5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公告。
根据本期债券条件与条款,本行已通知债券持有人其将于2024年2月27日(以下简称“赎
回日”)行使赎回权赎回所有未偿付债券。
本行将按照本金加上截至赎回日(不含该日)应付未付的利息赎回全部债券。
本行已于2023年12月14日就本行拟赎回本期债券事项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
称“金融监管总局”)出具的《关于建设银行行使2019年境外二级资本债券赎回权意见的函》
,金融监管总局对本行赎回本期债券无异议,行使赎回权条件已满足。
本期债券于赎回日赎回完成后,将不再含有未偿付余额。本行将相应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申请撤回债券上市。
本公告中所使用的简称(另作定义的除外)均与本期债券发行条件与条款中的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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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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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代码:360030
优先股简称:建行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57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3年12月22日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除息日:2023年12月25日
股息发放日:2023年12月26日
一、通过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5年6月15日举行的2014年度股东大
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境
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内优先股
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于2023年10月26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已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cb.c
n、www.ccb.com)。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2.最后交易日:2023年12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4.除息日:2023年12月25日
5.股息发放日:2023年12月26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建行优1股东。
7.股息率和发放金额:按照建行优1票面股息率3.5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57
元(含税)。以建行优1发行量6亿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1.42亿元(含税)。
8.扣税情况: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
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57元
。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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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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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
00亿元等值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并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25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30%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亿元,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
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42%。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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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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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至2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关于2018年境内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行有权在本期
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即2023年10月29日,因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2
023年10月30日),按面值全额赎回本期债券。近期本行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
对赎回本期债券无异议的复函。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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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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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
00亿元等值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并于2023年10月26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600亿元。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45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45%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亿元,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
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53%。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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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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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詹诚信勋爵(LordJamesMeyerSassoon)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核准詹诚信勋爵的任职资格,詹诚信勋爵正式就任本行独立董事。
詹诚信勋爵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行董事会对詹诚信勋爵的加入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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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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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附属公司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建信住房”)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建信住房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
租房”)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受理本项目申报。
一、本项目概述
本行附属公司建信住房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在北京、上海、苏州持有运营的三个保租房
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三个保租房项目来源于建信住房、建信住房租赁基金以市
场化方式盘活的存量资产。建信住房、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收购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租房,
通过专业化运营实现提质增效。
本次公募REITs发行将进一步丰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起主体和资产类型,是促进多主体
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发展保租房的重要探索,是本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
持租购并举,助力探索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
二、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公募REITs发行是本行实施住房租赁战略系列举措中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打造具有本
行特色的住房租赁资产管理平台,实现金融资源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完善集股权投
资、信贷支持、租赁运营、REITs发行为一体的全方位住房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巩固本行住房
金融领域的特色和优势,提升经营效益、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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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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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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