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88 中国银行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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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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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 100006.82│ ---│ 17.00│ 101195.80│ 5031.23│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海康威视 │ 85461.72│ 3793.59│ ---│ 81215.08│ 49.51│ 人民币│
├─────────┼─────┼─────┼─────┼─────┼──────┼──────┤
│格力电器 │ 74929.98│ 3400.78│ ---│ 65206.07│ 261.78│ 人民币│
├─────────┼─────┼─────┼─────┼─────┼──────┼──────┤
│美的集团 │ 71960.45│ 3297.97│ ---│ 78040.13│ 428.22│ 人民币│
├─────────┼─────┼─────┼─────┼─────┼──────┼──────┤
│华宝添益 │ 48197.08│ 489.77│ ---│ 48762.65│ 565.57│ 人民币│
├─────────┼─────┼─────┼─────┼─────┼──────┼──────┤
│凤凰卫视 │ 33312.06│ 41200.00│ 8.30│ 60919.60│ ---│ 人民币│
├─────────┼─────┼─────┼─────┼─────┼──────┼──────┤
│GS Global High Yie│ 33158.30│ 296.21│ ---│ 32411.85│ 1689.33│ 人民币│
│ld Portfolio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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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 │ 30042.35│ 448.71│ ---│ 28783.54│ 359.32│ 人民币│
├─────────┼─────┼─────┼─────┼─────┼──────┼──────┤
│NB-High Yield Bond│ 29717.64│ 217.49│ ---│ 29697.47│ 2107.71│ 人民币│
│ Fund (USD) I Acc │ │ │ │ │ │ │
├─────────┼─────┼─────┼─────┼─────┼──────┼──────┤
│银华日利 │ 27902.85│ 279.88│ ---│ 28245.61│ 1269.88│ 人民币│
├─────────┼─────┼─────┼─────┼─────┼──────┼──────┤
│JPMorganFunds- Eme│ 26526.64│ 36.46│ ---│ 27948.23│ 2358.98│ 人民币│
│rging Mark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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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 │ 22721.42│ 1257.44│ ---│ 23319.67│ 27.3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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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 13905.60│ ---│ 10.00│ 19614.36│ 658.76│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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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 10248.95│ ---│ 13.00│ 34495.73│ 1577.4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奇峰化纤 │ 5908.49│ 9484.17│ 10.95│ 4596.1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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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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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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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 999.70亿│ 999.70亿│ 999.7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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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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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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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红利人民币0.1216元(税前)。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16元人民币,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
实行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差别化处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股东扣税后每股
现金红利0.10944元人民币,香港市场沪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扣税后每股现金
红利0.1094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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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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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0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本行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行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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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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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张然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张然女士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批复。自2025年4月3日起,张然女士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同日起,本行非执行董事
楼小惠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然女士的董事任期为三年。本行董事会对张然
女士的加入表示欢迎。
张然女士的简历如下:
张然,女,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张然女士是爱思唯尔2020、2021、2022、2023“中国
高被引学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领域包括财务分析与价值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按照本
行股东大会批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确定。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实际领取薪酬将根据履
职评价结果确定。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度报告和有关公告。 就本行董
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张然女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
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亦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张然女士不持有任何本
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
披露外,就张然女士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
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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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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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3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签
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财政部成立于1949年10月,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我国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
宜的国家行政机关。
三、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股份认购的价格、金额、数量和方式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
价格为6.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
价的8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
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为发行人向认购人发送的缴款通知中载明
的缴款日,下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
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
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认购金额、认购数量
认购人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650亿元。
认购人拟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前述发行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认购股份数量
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行人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认购人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将依据按照前述确定的调整后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
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
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的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认购人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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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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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和切实履行本行现金分红分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本行”)制定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简称“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一是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
持续发展;
二是每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三是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是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基于本行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银行业经营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本行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业务发展
、盈利规模、所处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
东综合回报之间关系,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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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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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
要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了填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以夯实
本行资本实力,有利于未来业务稳健发展。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3、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272727272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0亿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本行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0%、2.5%、5%。
5、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优先股
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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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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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战略投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
拟通过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股票对本行进行战略投资(简称“本次战略投资”),具体情况如
下:
一、财政部基本情况
财政部成立于1949年10月,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我国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
宜的国家行政机关。
二、财政部本次战略投资的情况介绍
为巩固提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
用,国家对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
”的思路,有序实施。财政部拟通过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股票对本行进行战略投资,本行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50亿元(含本数),财政部已与本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财政部的持股比例
将不低于5%。本次战略投资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有利于夯实本行资本基础,增强服务
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利于提升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有利于带动更多长期资金、耐心资本,共同推动本行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5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增加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财政部未持有本行的股份,不构成本行关联方;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财政部不构成本行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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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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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中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简称“指引”)
相关要求,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
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本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本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本计划以提高本行公司质量为基础,聚焦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
,围绕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加快提升全球布局
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强化股东回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
息披露质效等市值管理方式,制定相关举措。
相关风险提示:本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
标或事项的承诺或预测。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的制定背景及审议程序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
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本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要求,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审议程序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
回报计划》。
二、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聚焦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注重经营提升,聚焦主业
、稳健经营、防控风险,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服务金融强国建设中开创本行高质
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主动做好宏观政策有效传导落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
治性、人民性。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有力支持提振消费政策实施。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
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健全科技金融多层次服务,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丰富绿色金融工具箱,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普惠金融模式升级,提升服务小
微客户质效。全面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助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数字金融支撑能力,服务国
家产业升级。
二是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做好资产负债综合平衡,持续优化产品服务、强
化客户营销和业务管理,在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的同时拓展收入来源。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
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充分发挥各项支出对业务发展的保障、激励和引导作用,努力提升经营效
率。坚持价值创造导向,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服务好经济、社会
、环境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客户和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三是加快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以更实举措服务扩大高
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发挥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排头兵作用。加快重点区域发展,扎实服务
外交经贸大局。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做好差异化发展谋篇布局。夯实全球化业务优势,提升稳外贸稳外资
服务质效。
四是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原则,提升全面风
险管理有效性。持续完善授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风险前瞻研判和应对,保持资产质量基本稳
定。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加强内控案防和反洗钱管理,不断提升
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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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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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
股东大会审批。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
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安永香港根据香
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
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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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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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普通股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1.216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9.14亿元人民币;提取一般准备35
7.38亿元人民币;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按照每10股1.216元(税前)分派2024年度末期普通股
现金股利,连同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1.208元(税前),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为
每10股2.424元(税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78.41亿元人民币,已发行普通股29438779124
1股,以此计算2024年全年普通股派息总额为713.60亿元人民币(税前),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约30%,扣除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后,2024年度末期拟派发现金股利为3
57.98亿元人民币(税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行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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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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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19:00-20:15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
系”专栏
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4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邮箱ir@ban
kofchina.com,或可以通过直播平台提问。本行将于2024年年度业绩发布会(简称“业绩发布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4年年度业绩和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
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19:00-20:15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地址:本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关系”专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收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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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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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李子民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李子民先生董事任职
资格的批复。
自2025年3月11日起,李子民先生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委员。李子民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本行董事会对李子民先生的加入表
示欢迎。
李子民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2024年1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薪酬,李子民先生的薪酬将由中
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李子民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
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
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李子民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
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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