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90 南京证券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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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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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6-01│ 3.79│ 9.37亿│
├───────────┼───────────┼───────────┼───────────┤
│增发 │ 2020-10-13│ 11.29│ 42.74亿│
├───────────┼───────────┼───────────┼───────────┤
│增发 │ 2025-12-05│ 7.01│ 48.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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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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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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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投巨石枢纽经│ 10000.00│ ---│ 20.00│ 9991.71│ -8.29│ 人民币│
│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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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 4000.00│ ---│ 20.00│ 3918.70│ -81.30│ 人民币│
│长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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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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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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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5.00亿│ 0.00│ 0.00│ ---│ ---│ ---│
│提升赋能和服务实体│ │ │ │ │ │ │
│经济能力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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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财富管理业务,│ 5.00亿│ 0.00│ 0.00│ ---│ ---│ ---│
│完善财富管理服务和│ │ │ │ │ │ │
│产品体系,增强财富│ │ │ │ │ │ │
│管理综合服务能力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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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购买国债、地方│ 5.00亿│ 5.00亿│ 5.00亿│ ---│ ---│ ---│
│政府债、企业债等证│ │ │ │ │ │ │
│券,助力社会经济增│ │ │ │ │ │ │
│长,服务实体经济发│ │ │ │ │ │ │
│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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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00亿│ 0.00│ 0.00│ ---│ ---│ ---│
│提升资产管理业务主│ │ │ │ │ │ │
│动管理能力,满足客│ │ │ │ │ │ │
│户理财投资需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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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另类子公司和│ 10.00亿│ 0.00│ 0.00│ ---│ ---│ ---│
│私募子公司的投入,│ │ │ │ │ │ │
│用于股权投资、科创│ │ │ │ │ │ │
│板和创业板跟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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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信息技术、合规│ 7.00亿│ 6547.70万│ 6547.70万│ ---│ ---│ ---│
│风控投入,提升信息│ │ │ │ │ │ │
│技术保障能力和合规│ │ │ │ │ │ │
│风控管理专业水平 │ │ │ │ │ │ │
├─────────┼──────┼─────┼─────┼─────┼─────┼──────┤
│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 13.00亿│ 10.00亿│ 10.00亿│ ---│ ---│ ---│
│营运资金,增强风险│ │ │ │ │ │ │
│抵御能力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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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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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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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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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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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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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
│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有意向参与认购│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其中,新工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50亿元,交通集团拟│
│ │认购金额不超过3.27亿元。 │
│ │ 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
│ │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5号)核准,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符│
│ │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
│ │金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向公司提交了拟认购公司本次所发行股票│
│ │的意向函,新工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50亿元,交通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27亿元,均│
│ │以自有资金认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前述股东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新工集团、交│
│ │通集团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
│ │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 │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
│ │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拟出资5亿元 │
│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事项前期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规定不纳入累计计算│
│ │范围),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为91320100671347443B,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雪根,│
│ │注册资本人民币458487.9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
│ │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
│ │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 │展经营活动)。 │
│ │ 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为91320100745369355Q,注册资本人民币641103.33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
│ │68号,法定代表人为奚晖,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包│
│ │括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查询,新工集团、交通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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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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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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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5月12日发行,缴款日为202
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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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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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于
2025年12月24日与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
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实施问答及《通知》,公司需对相关业务的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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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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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0,062,742.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399,627,795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1,970,223.60元(含税)。本次分红
金额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6%。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536,288,275.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49.76%。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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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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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
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度业务收入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
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92家,收费总额8338.18万元。客户主要集中于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
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纪律
处分3次(涉及6人)。(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笑春,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6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199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5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阳,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由双方根据审计工作量并基于公允合理和市场原则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合计8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持平,
提请股东会授权,若发生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的情况,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
则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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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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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
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1.75%,期限为241天,兑付日期为2026年4月23
日。
2026年4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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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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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发行,缴款日为202
6年4月21日,实际发行总额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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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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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
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78%,期限为365天,兑付日期为2026年4月9日。
2026年4月9日,公司完成了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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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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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4月3日发行,缴款日为2026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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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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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剑锋先生因到龄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李剑锋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李剑锋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需特别说明或提请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并已按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李剑锋先生于1992年进入公司工作,先后
担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任职期间,李剑锋先生始终坚持和加强党
的领导,深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融合,有力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带领公司切实践行金
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守功能性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与财富管理能力,在服务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提质增效;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积极推动改革转型、夯实资本
实力,持之以恒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
及董事会对李剑锋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董事长变更情况公司于
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夏宏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夏宏建先生自正式任职董事长之日起,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担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同时担任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及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剑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
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夏宏建先生简历
夏宏建,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公司驻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代表、连云
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南京大厂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总
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宁夏管理总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
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裁。截至目前,夏宏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披露信息外,与公司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
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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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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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念南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需特别说明或提请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注意的事项,并已按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对江
念南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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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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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713266761股
3、发行价格:7.0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4.61元5、发行费用:102660609.58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4897339385.03元
7、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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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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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1.58%,期限为126天,兑付日期为2025年12月
1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
行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了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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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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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有意向参与认购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其中,新工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50亿元,交通集团拟认购
金额不超过3.27亿元。
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5号)核准,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符合规
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
过50亿元(含本数)。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向公司提交了拟认购公司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意向函
,新工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50亿元,交通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27亿元,均以自有资金
认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前述股东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均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
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拟出资5亿元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事项前期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规定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新工集团、交通集团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
1320100671347443B,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雪根,注册
资本人民币458487.9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745369355Q,注册资本人民币641103.33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为奚晖,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包括项目
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新工集团、交通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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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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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83%,期限为273天,兑付日期为2025年11
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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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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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57218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57218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7号)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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