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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6019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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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995 中金公司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8932070.6│ 1720290.28│ 人民币│ │ │ │ │ │ 8│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706694.1│ -67597.17│ 人民币│ │ │ │ │ │ 0│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3623510.69│ 63122.84│ 人民币│ ├─────────┼─────┼─────┼─────┼─────┼──────┼──────┤ │衍生金融工具 │ ---│ ---│ ---│-530787.32│ -851851.39│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增加公司资本金、补│ 130.32亿│ 130.32亿│ 130.32亿│ 100.00│ ---│ ---│ │充公司营运资金、支│ │ │ │ │ │ │ │持公司境内外业务发│ │ │ │ │ │ │ │展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9│其他事项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的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总股本在该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化,拟维持43 4453118.1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并另行披露调整 情况。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初,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64610 1918元,加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925462974元,扣除2024年向股东分配的2023年股 息868906236.24元、2024年中期股息434453118.12元及2024年确认的应向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 分配的利润1097100000元,在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前,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17110553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公司净利润拟按 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92546297元(本次提取后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4%); 2、按照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及大集合资产管理费 收入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496986902元; 3、按照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492546297元。 上述三项提取合计1482079496元。 扣除上述提取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89026042元。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434453118.12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对资 本金的需求及股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34453118.12元( 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总数4827256868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0.90 元(含税)。若因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在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 已发行股份总数目发生变化,拟维持434453118.1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并另行披露调整情况。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 按照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港币汇率中间 价算术平均值计算。 ──────┬────────────────────────────────── 2025-02-27│其他事项 ──────┴────────────────────────────────── 一、传闻简述 近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传闻称公司将与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为避免相关传闻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 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得到任何来自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公司股东有关上述传闻的 书面或口头的信息。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控股股东不存在筹划 上述传闻所称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三、郑重提醒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及时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1-21│对外担保 ──────┴────────────────────────────────── 担保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国际”或“担保人”), 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CICCFinancialProductsLtd.(以下简称“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中金 国际的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中金国际为被担保人向渣打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申请新增6.5亿港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发 生后,中金国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75亿港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示投资者予以关注。被担保人为公司间 接持股全资子公司,处于正常存续状态,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渣打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由10.25亿港币增加至1 6.75亿港币,授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中金国际作为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本次新增6.5亿港 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中金国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相应增 加至16.75亿港币。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被担保人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 (一)被担保人概述 1、公司名称:CICCFinancialProductsLtd. 2、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号:1405579) 3、注册日期:2007年5月21日 4、实收资本:1美元 5、主营业务:金融产品投资业务 ──────┬────────────────────────────────── 2024-12-21│其他事项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 14号),并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51 号),具体情况详见《中金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和《中 金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 42、临2024-044)。 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 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海 证券交易所作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已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和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2号),主要内 容如下: 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 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 利息计提事项。 中国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 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 、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 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 会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 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公司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 改,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夯实“看门人” 责任,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1-22│其他事项 ──────┴────────────────────────────────── 由于工作安排调整,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执行董事邓星斌 先生于2024年11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自同日起生效。 邓星斌先生确认,其在任期间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提 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注意。邓星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对邓星斌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4-10-26│其他事项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 14号),具体情况详见《中金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42)。根据《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 勤勉尽责,2024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 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已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 查和审理并做出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51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对本案已调查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提供保荐服务, 赵善军、陈立人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 《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 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 利息计提事项。 中国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 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 、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 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 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 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切实以案为 鉴,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 夯实“看门人”责任,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12│其他事项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14号)。根据《 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立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8-31│其他事项 ──────┴────────────────────────────────── 拟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 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 变化,拟维持人民币434453118.1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在相关 公告中披露。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截至2024年6月30 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643042 07元。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现根据经审阅的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并合理考虑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资金状况及风控指标要求,拟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34453118.12元(含 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总数4827256868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 90元(含税)。 若因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于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目 发生变化,拟维持人民币434453118.1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 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港币汇率中间价算术平均值计算。 ──────┬────────────────────────────────── 2024-08-24│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以下 简称新“国九条”),自觉履行国有金融机构担当,认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上市 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如 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质效 新“国九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的有力举措;充分体 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牢牢把握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贯穿了保护投资者 的理念。 公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国九条”精神,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发展定位 和原则,始终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开展前瞻性研究、做好前瞻性业 务布局。公司将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充分发挥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引导更多 资源流入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始 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适应全面注册制的大投行业务能力,持续推进财富管理和主动 资管转型,加快综合投资能力建设,并打造内外协同的金融服务生态圈,通过一站式服务满足 不同类别客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金融需求。持续优化提升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水 平,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全员合规意识,深入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持续筑牢 长期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自觉担当国有金融机构的职责使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国家战略重点领域 ,找准发展定位和主攻方向,努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公司积极发挥直接融资作用,当 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通过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 在科技金融方面,公司深入服务“硬科技”企业融资需求,通过股权、债券和并购交易等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科技、“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通过直投基金、母基金等引导撬动 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切实支持我国半导体、新能源等行业发展;深化对前沿科技领 域的研究,推出《AI经济学》等重要研究成果。在绿色金融方面,公司大力支持绿色行业企业 股权融资,推进绿色债、碳中和债发行,积极参与绿色行业并购重组,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 务创新,支持企业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在普惠金融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 深度,加大中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协助中小微企业通过IPO、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多渠道 实现直接融资。持续加大普惠金融产品推动力度,助力居民财富保值增值,在2023-2024年度 投教评估中获得A等次。在养老金融方面,公司积极为养老相关产业引入金融活水,通过资管 产品、个人养老金等积极支持养老金融发展,社保组合投资业绩持续提升。在数字金融方面, 以数字化建设赋能业务开展,积极拥抱数字科技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的大趋势,深化公司数字 化转型,发挥数据资产重要价值,加快前沿数字技术在金融场景应用。 ──────┬────────────────────────────────── 2024-06-29│其他事项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24年6 月28日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已正式成立并履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完成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 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报酬 的议案》,陈亮先生获委任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和邓星斌先生获 委任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吴港平先生、陆正飞先生、彼得·诺兰先生和周禹先生获委 任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前述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4 年6月28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陈亮先生为董事长,并确定了第三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构成,前述职务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主席为陈亮先生,成员为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邓星斌先生; 2、薪酬委员会:主席为彼得·诺兰先生,成员为张薇女士、吴港平先生、周禹先生; 3、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为周禹先生,成员为陈亮先生、孔令岩先生、陆正飞先 生、彼得·诺兰先生; 4、审计委员会:主席为吴港平先生,成员为孔令岩先生、陆正飞先生、周禹先生; 5、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为陆正飞先生,成员为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邓星斌先生、 吴港平先生; 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为吴港平先生,成员为陆正飞先生、彼得·诺兰先生、周 禹先生。 二、监事会换届完成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职工代表选举高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 代表监事)并确定有关监事报酬的议案》,金立佐先生和崔铮先生获委任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前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6月28日起三年。2024 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高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监事任期 一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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