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96 丰林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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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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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荷塘探索创业投│ 1500.00│ ---│ 10.00│ 1500.00│ ---│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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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农村信用合作│ 5.00│ ---│ 0.12│ 5.00│ 0.44│ 人民币│
│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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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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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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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卡韦劳年产60│ 6.33亿│ ---│ ---│ ---│ ---│ ---│
│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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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 0.00│ 0.00│ ---│ ---│ ---│
│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 │ │ │ │ │ │
│向刨花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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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 6.33亿│ 0.00│ 27.52万│ ---│ ---│ ---│
│地第一期项目——“│ │ │ │ │ │ │
│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 │ │ │ │ │ │
│刨花板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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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 ---│ ---│ ---│ ---│ ---│
│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 │ │ │ │ │ │
│向刨花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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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 ---│ ---│ 27.52万│ ---│ ---│ ---│
│地第一期项目——“│ │ │ │ │ │ │
│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 │ │ │ │ │ │
│刨花板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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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年产50万│ 6.33亿│ 1286.73万│ 6.39亿│ 101.08│-5879.27万│ 2022-10-31│
│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 │ │ │ │ │ │
│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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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 ---│ 1286.73万│ 6.39亿│ 101.08│-5879.27万│ 2022-10-31│
│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 │ │ │ │ │ │
│米超强刨花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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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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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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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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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49%│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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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Samuel Nian L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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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一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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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FENGLININTERNATIONALLIMI│
│ │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国际”)股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一川 │
│ │先生向其子SamuelNianLiu先生(美国国籍)转让丰林国际49%股权。转让后,刘一川先生持│
│ │有丰林国际51%股权,SamuelNianLiu先生持有丰林国际49%股权,丰林国际持有公司的股份 │
│ │数量不变。 │
│ │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更不涉及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 │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 │ 一、控股股东的股权变更情况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丰林国际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向其子SamuelNian│
│ │Liu先生转让其持有的丰林国际49%的股权,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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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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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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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职能、提升运营效率,现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
行如下调整:
1、将原“信息管理部”更名为“科技创新中心”,强化其技术研发与创新管理职能;
2、合并原“证券部”和“总裁办公室”为“董事长办公室”,整合资源以提高决策与执
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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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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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
2、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
3、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丰林”)
4、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
5、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丰林”)
6、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林业”)
7、南宁丰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苗木”)
8、广东丰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化工”)
9、广西丰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供应链”)
10、瑞和鼎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鼎盛”)
11、广西丰林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创智”)
以上被担保人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孙公司,
不涉及关联交易。
2025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前述子公司、孙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的融资
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提供担保。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8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
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
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
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向银行、金融机构等
提供担保,授权公司2025年度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
元的担保额度,为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
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该笔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原有担
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对外担保的申请。授权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
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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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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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
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
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2023年度大信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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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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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购买理财产品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相关议案。
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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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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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
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交易品种及方式: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关的大宗商品,如甲醇、尿
素、纤维板等。
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
证金),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
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产品中的纤维板销售价格及主
要原材料中的甲醇(即甲醛的主要原料)、尿素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
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
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交易金额
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有
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业务,交易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关
的大宗商品,如甲醇、尿素、纤维板等。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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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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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发放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19985610.63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36208061.82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20806.18
元后,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4940842.7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
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可以实施现金分红”。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到行业现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
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
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发放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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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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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8.14万元,资产减值准备4,717.64万元,合计计提4,735.7
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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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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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
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
2、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不涉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百色丰林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百
色丰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本次公司为丰林人造板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
为丰林人造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金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宁金湖支行”)签订2项《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百
色丰林、丰林人造板在2025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6日期间与华夏银行南宁金湖支行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自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分别提供人民币500万元、3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自对
外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公司可在经批准的
额度范围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
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提供担保。公司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
币6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负债率7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
供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
该笔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原有担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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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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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项目合伙人的
告知函》。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丁亭亭先生、郑新平女士作为
2024年度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先生工作调整,
现改派黎程女士接替丁亭亭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
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黎程女士、郑新平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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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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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
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
2、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不涉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百色丰林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百色丰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
2、本次公司为丰林人造板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
为丰林人造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2项《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百色丰林、
丰林人造板在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
发生的债权,自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分别提供人民币2500万元、2000万元的最高
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自对
外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公司可在经批准的
额度范围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
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提供担保。公司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
币6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负债率7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
供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
该笔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原有担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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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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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亚岚女士因公司内
部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刘亚岚女士在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邓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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