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98 中信银行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信国金 │ ---│ ---│ 100.00│1656922.60│ ---│ 人民币│
├─────────┼─────┼─────┼─────┼─────┼──────┼──────┤
│信银投资 │ ---│ ---│ 100.00│ 157873.20│ ---│ 人民币│
├─────────┼─────┼─────┼─────┼─────┼──────┼──────┤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 ---│ ---│ 51.00│ 10200.00│ 510.00│ 人民币│
├─────────┼─────┼─────┼─────┼─────┼──────┼──────┤
│中信金融租赁 │ ---│ ---│ 100.00│ 400000.00│ ---│ 人民币│
├─────────┼─────┼─────┼─────┼─────┼──────┼──────┤
│中信百信银行 │ ---│ ---│ 70.00│ 157090.80│ -12545.90│ 人民币│
├─────────┼─────┼─────┼─────┼─────┼──────┼──────┤
│阿尔金银行 │ ---│ ---│ 50.10│ 44947.90│ 1708.50│ 人民币│
├─────────┼─────┼─────┼─────┼─────┼──────┼──────┤
│中信国际资产 │ ---│ ---│ 46.00│ 91367.70│ -11352.40│ 人民币│
├─────────┼─────┼─────┼─────┼─────┼──────┼──────┤
│滨海金融 │ ---│ ---│ 20.00│ 9731.30│ ---│ 人民币│
├─────────┼─────┼─────┼─────┼─────┼──────┼──────┤
│其他企业 │ ---│ ---│ ---│ 3495.8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持未来业务发展,│ 399.16亿│ 399.16亿│ 399.16亿│ 100.00│ ---│ ---│
│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 │ │ │ │ │ │
│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 │ │ │ │ │ │
│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3-01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186,00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 │ │
│ │3%) │ │ │
├──────┼────────────────┴──────┴────────────────┤
│买方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 │Metal Link Limited │
├──────┼────────────────────────────────────────┤
│交易概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
│ │金控”)拟以协议方式分别受让其一致行动人MetalLinkLimited(简称“MetalLink”)持 │
│ │有的本行全部285186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3%)和FortuneClassInvestmen│
│ │tsLimited(简称“FortuneClass”)持有的本行全部10313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
│ │本的0.02%)(合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
│ │ 2025年2月28日,本行收到中信金控通知,经H股托管机构确认,中信金控自MetalLink受│
│ │让的本行285186000股H股股份和自FortuneClass受让的本行10313000股H股股份,已于2025 │
│ │年2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 │
└──────┴────────────────────────────────────────┘
┌──────┬────────────────┬──────┬────────────────┐
│公告日期 │2025-03-01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313,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3%│ │ │
│ │) │ │ │
├──────┼────────────────┴──────┴────────────────┤
│买方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 │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 │
├──────┼────────────────────────────────────────┤
│交易概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
│ │金控”)拟以协议方式分别受让其一致行动人MetalLinkLimited(简称“MetalLink”)持 │
│ │有的本行全部285186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3%)和FortuneClassInvestmen│
│ │tsLimited(简称“FortuneClass”)持有的本行全部10313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
│ │本的0.02%)(合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
│ │ 2025年2月28日,本行收到中信金控通知,经H股托管机构确认,中信金控自MetalLink受│
│ │让的本行285186000股H股股份和自FortuneClass受让的本行10313000股H股股份,已于2025 │
│ │年2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 │
└──────┴────────────────────────────────────────┘
┌──────┬────────────────┬──────┬────────────────┐
│公告日期 │2025-02-21 │交易金额(元)│30.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5年2月2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全资子公 │
│ │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增资人民币30亿元,并同意中信金租将│
│ │人民币30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5号),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获准发行金融债券,2025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600
亿元,年末金融债券余额不超过4000亿元。本行此次发行的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
债券(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25年3月26日簿记建档,并于2025年3月28日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92%。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
2025-03-27│其他事项
──────┴──────────────────────────────────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或“
本行”或“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本行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本次估
值提升计划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行拟通过坚持战略引领、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信
息披露、争取股东支持、完善市值管理机制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25元),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
日收盘价均2
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3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本行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意本行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本议案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主动适应资本市场和银行业竞争新形势,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市值管理的
工作要求,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本行市值持续平稳增长,切实维护股东、
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方利益,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坚持战略引领,强化价值创造
一是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紧扣国家战略导向,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
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服务实体、服务民生与夯实客户基础、优化业务布
局、推动金融创新、构建发展体系、提升发展能力有机统一。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
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支持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理念、能力和质效,在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
长的金融需求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力建设“五个领先”银行。结合自身禀赋,以差异化经营应对日益激烈的同质化竞
争,把特色化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在产品、服务、营销、品牌做出“中信特色”,构建高
质量发展的“护城河”。扎实推进“领先的财富管理银行、领先的综合融资银行、领先的交易
结算银行、领先的外汇服务银行、领先的数字化银行”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以满足客户
多元化金融需求为导向,全面升级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打造有特色、差异
化的中信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三是努力推动轻型发展。以较少的资本、资产、成本等资源投入实现更多的产出回报,形
成“资本节约、产出高效”的发展模式,走内涵式增长之路。坚持“轻资本”发展,让有限的
资本发挥更大的效能,以尽可能少的资本消耗支撑更大的业务发展。坚持“轻资产”发展,以
数字化和流量经营为支撑,把资产做“轻”,减少对线下资源(物理网点、人财物力)的依赖
。坚持“轻成本”发展,在低息差、低费率、收入来源受限的市场环境下,筑牢成本管控这一
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权益
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健全公司治理体系。规范股东大会运作,充分保障各主要股东和
中小股东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确保大股东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均单独统计5%以下股东表决情
况,进一步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持续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和专业化建设,健全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优化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质效,确保符合银行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稳定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推动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定期制定并披露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
立健全常态化中期分红机制,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自上市以来,本行年度分红金额稳步提
升,累计分红超1600亿元。2024年本行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中期分红
方案落地实施。基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银行业经营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监管政
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
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关系,本行2024—2026年度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
年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力争不低于30%。
──────┬──────────────────────────────────
2025-03-27│其他事项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国内会计师
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同意2025年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分别
为本行提供国内、国际审计服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度与本行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20家。
──────┬──────────────────────────────────
2025-03-27│其他事项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722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
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按照中国会
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24年度合并后归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85.7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0.82亿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
拟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24年度本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6.37亿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60.65亿元。
4.综合考虑财务、资本状况等因素,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
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息1.722元人民币(含税,下同),按截至2025年3月4日1本行A股和H股总股本数556.
45亿股计算,2024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95.82亿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息9
8.73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825元人民币),全年派发现金股息合计194.55亿元(每10
股派发现金股息3.547元人民币),占本年度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50%、
占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8.37%。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
东支付,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如以港币实际派发的,股息金额按照本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
基准汇率计算。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行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1本行“中信转债”于2025年3月4日到期摘牌。
2包括已派发的2024年普通股中期现金股息。
──────┬──────────────────────────────────
2025-03-11│其他事项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10日收到本行副行长吕
天贵先生的辞呈,吕天贵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其所担任的本行副行长职务。吕天贵先生的辞
任自2025年3月10日起生效。
吕天贵先生确认,其本人与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
的事项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吕天贵先生同时确认,其无任何针对本行的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
的诉讼和争议。
本行董事会对吕天贵先生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3-05│其他事项
──────┴──────────────────────────────────
到期兑付数量:568510张
到期兑付总金额:人民币63104610元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3月4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3月4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8号)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
19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信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亿元,期限6年(即2019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8号文同意,本行400亿元可转
债于2019年3月1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信转债”,债券代码“113021”。
本行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1月21日及2025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
ank.com)分别披露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及《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公告》,相关兑付事项如下:
1、兑付登记日:2025年3月3日
2、兑付对象: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3月3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信转债全体持有人。
3、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11元/张(含税)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3月4日
──────┬──────────────────────────────────
2025-03-01│股权转让
──────┴──────────────────────────────────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前期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中信金控”)通知,中信金控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与其一致行动人MetalLinkLimited
(简称“MetalLink”)和FortuneClassInvestmentsLimited(简称“FortuneClass”)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中信金控拟以协议方式分别受让MetalLink持有的本行全部285186000股H股
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本行总股本的0.53%)和FortuneClass持有的本行全部10313000
股H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本行总股本的0.02%)(合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权
益变动”)。
上述情况详见本行于2024年12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
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之间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本行已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
13日发布了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2月28日,本行收到中信金控通知,经H股托管机构确认,中信金控自MetalLink受
让的本行285186000股H股股份和自FortuneClass受让的本行10313000股H股股份,已于2025年2
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持有本行股份36028393412股(其中A股股份33264829933
股,H股股份2763563479股),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164.79%;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本行股份总数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MetalLink、FortuneClass不再持有本行股份,不再与
中信金控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1.截至专项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中信金控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中国境内法律法规或
其章程规定需要中止的情形;中信金控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
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主体资格。2.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规定。3.本次增持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增持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4.截至专项
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
义务。该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
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
2025-02-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本行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3月3日
兑付本息金额:111元人民币/张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3月4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3月4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2月26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3月3日
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3日,中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中信转债转
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8号)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
19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信转债”)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亿元,期限6年(即2019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8号文同意,本行400亿元可转
债于2019年3月1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信转债”,债券代码“113021”。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
将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1%(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中信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1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信转债将于2025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交
易,2025年2月26日为中信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3日),中信转债持有人
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中信转债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中信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3月3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3月3日上交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中信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中信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1元人民币/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3月4日。
五、兑付方法
中信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中信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
账户。
──────┬──────────────────────────────────
2025-02-21│其他事项
──────┴──────────────────────────────────
2025年2月2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全资子
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增资人民币30亿元,并同意中信金租将
人民币30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