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02 宏昌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 ---│ 2.49亿│ 5.79亿│ 91.48│ ---│ ---│
│限公司二期项目 │ │ │ │ │ │ │
├─────────┼──────┼─────┼─────┼─────┼─────┼──────┤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 ---│ 7354.26万│ 1.04亿│ 60.90│ ---│ ---│
│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 │ │ │ │ │ │ │
│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 │ │ │ │ │ │
│项目 │ │ │ │ │ │ │
├─────────┼──────┼─────┼─────┼─────┼─────┼──────┤
│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 ---│ 1.93亿│ 2.26亿│ 64.49│ ---│ ---│
│子材料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宏昌电子材│珠海宏昌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料股份有限│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融资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
,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
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
2025-04-2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为宏昌电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宏仁”)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继续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提供总额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金额
为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累计为珠海宏仁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80亿元;公司累计为
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珠海宏昌累计提供担保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
宏仁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等值人民币15.00亿元担保额度(具体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于上交
所网站披露2024-013号《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并经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
告日,珠海宏昌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先后取得珠海华润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
行珠海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综合授信额度审批,公司已累计为珠海宏
昌取得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珠海宏仁为满足项目建设
需要,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发生融资业务,公司已累计为珠海宏仁融资业务提供不超
过1.8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
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
(二)公司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
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相应融资额度,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申请融资额
度的条件为各合作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保证担保。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珠海宏昌及珠海宏
仁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确定。公司
拟为珠海宏昌及珠海宏仁上述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
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其中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6.30亿元,珠海
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7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
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该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
议和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红利发放金额不变,依
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0041251.56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81570.18元(含税),占202
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0606364.59元的44.82%。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红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
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贤波先生递
交的辞职报告,何贤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职务,何贤波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何贤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何贤波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何贤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在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贤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何贤波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胜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杨胜刚先生的
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胜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杨胜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杨胜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同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杨胜刚先生简历
杨胜刚,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后,曾任湖南大学金融与
统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金融与统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杨胜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局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其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
2025-04-1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91489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91489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号),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宏昌电子”)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574462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共计248574462股,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宏仁电
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外,其余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州宏仁认购的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将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数量为31914893股;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已于2024年4月18日上市流通,数量为216659569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
──────┬──────────────────────────────────
2025-03-15│其他事项
──────┴──────────────────────────────────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是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彭
桂钊先生、蔡宇宁先生。该项目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
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保荐代表人彭桂钊先生、蔡宇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文静女士、章洪量先生(简历见附件
)接替彭桂钊先生、蔡宇宁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此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文静女
士和章洪量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彭桂钊先生、蔡宇宁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
文静:女,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8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负
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迈为股份IPO、江苏北人IPO、福立旺IPO、福立旺可转债等项目。文
静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章洪量:男,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拥有8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的主
要项目有:中泰证券IPO、江苏北人IPO、福立旺IPO、宏昌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宏昌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晶瑞电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卓兆点胶推荐挂牌及定
向增发股票等项目。章洪量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
良好。
──────┬──────────────────────────────────
2024-12-13│其他事项
──────┴──────────────────────────────────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57446
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4.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8299971.40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14155387.1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4144584.29元
。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
3]476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