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03 退市龙宇 更新日期:2025-06-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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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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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8-08│ 6.50│ 3.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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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9-12│ 14.66│ 34.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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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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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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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投资 │ 16709.95│ ---│ ---│ 15171.8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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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15644.00│ ---│ ---│ 55120.00│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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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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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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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 35.05亿│ 2.16亿│ 19.31亿│ 55.08│ 4575.69万│ ---│
│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 │ │ │ │ │
│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 │ │ │ │ │ │
│运营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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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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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4 │交易金额(元)│696.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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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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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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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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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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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龙宇”)拟向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王恩才(以下合称│
│ │“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甬│
│ │源”或“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393.00万元(前述交易事项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 │
│ │ 甲方(转让方):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 │
│ │ 丙方(受让方):王恩才 │
│ │ (一)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丙方。乙方持股30%,丙方持│
│ │股30%。 │
│ │ (二)转让价格为139300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叁万元),乙方支付价款69650│
│ │00.00元,丙方支付价款696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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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4 │交易金额(元)│696.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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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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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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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王恩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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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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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龙宇”)拟向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王恩才(以下合称│
│ │“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甬│
│ │源”或“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393.00万元(前述交易事项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 │
│ │ 甲方(转让方):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 │
│ │ 丙方(受让方):王恩才 │
│ │ (一)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丙方。乙方持股30%,丙方持│
│ │股30%。 │
│ │ (二)转让价格为139300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叁万元),乙方支付价款69650│
│ │00.00元,丙方支付价款696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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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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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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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增增、刘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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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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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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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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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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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增增、刘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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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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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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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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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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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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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
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会议选
举吕颖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现任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公司工会按规定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
日履行吕颖青先生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职工董事候选人
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吕颖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董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作为职工代表行使公司董事的权利及履行义务。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吕颖青,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
8月至2022年1月,历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客户经理、行业应用拓展处经
理、营销支撑处经理、合作拓展处经理岗、高级销售经理;2022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下属子
公司上海磐石边缘云计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颖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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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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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终止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退市整理期A股简称为退市龙宇。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0个交易日,剩余15个交
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
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1
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第一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二)证券简称:退市龙宇。第二节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
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
,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
易日。如证券交易日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
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
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4个
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
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
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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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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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龙宇;证券代码:603003。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
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退市整理期间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1
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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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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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和担保额度: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其他子公司2025年度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
额度上限为14.7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2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司无违规担保,
无逾期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拟在2025年度提供相关担保
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贷款业务。
1、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及提供抵押担保;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授权担保有效期均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担
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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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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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你公司提交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审计报告等显示,公司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
.7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3.14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
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
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通知。”
公司高度重视,后续将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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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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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根
据相关资产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790.61万元、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325.12万元及确
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499.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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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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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自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同时,产
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风险较低,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券商及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或全
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
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
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公司经营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
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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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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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709321.18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亏损331644474.53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为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
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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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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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
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龙宇”)拟向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王恩才(以下合称
“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甬源
”或“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393.00万元(前述交易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2025年1
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深入实施战略转型的规划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数据中心主业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舟山甬源60%股权向受让方转让,其
中拟向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转让舟山甬源30%股权,拟向王恩才转让舟山甬源30%股权
。本次交易对价以舟山甬源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参考,并完成利润分配
后,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393.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舟山甬
源股权。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一)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32126450P
成立时间:2001-11-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镇海大运路1号(液体化工市场内)
法定代表人:王恩才
主要股东:王恩才持股90%、周兵持股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月14日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增资8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于
2025年1月16日完成实缴。
(二)王恩才
男,身份证号:3302111965********,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路**弄**号**室。
受让方之一王恩才为舟山甬源的少数股东,除此外,上述主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宁波市镇海力源化工有限公司由王恩才持股90%,
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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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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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53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活动均有序开展。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或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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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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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不适用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涉及股
票停牌。
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龙宇”,
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003”,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公司A股股票简称仍为“*ST龙宇”。
(二)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003”。
(三)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1月19日。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自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
金占用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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