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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燃油(6030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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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03 龙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权益工具投资 │ 16709.95│ ---│ ---│ 15171.85│ ---│ 人民币│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15644.00│ ---│ ---│ 55120.00│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 35.05亿│ 2.16亿│ 19.31亿│ 55.08│ 4575.69万│ ---│ │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 │ │ │ │ │ │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 │ │ │ │ │ │ │运营中心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徐增增、刘策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徐增增、刘策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3-12-30│其他事项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 日、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2023-029和2023-03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验资结果,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 工共计45人,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共计25711656.00份,其每1份额对应1股标的股票, 按每股4.26元计算缴纳,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为25711656.00元,对应股数为60356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0356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 过户至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50%,过户价格为4.26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过 户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不超过689万股 ,预留111万股。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权益中未被认购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本次非交易过户完 成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由111万股调整为196.44万股。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3-12-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所执行本公 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加入北京大华国际,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 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前 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3年12月5日合伙人数量:37人截至2023年12月5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2年度收入总额:2,003.77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22.59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 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7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1年10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姓名姚植基,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廖家河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 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 万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 原则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0万元。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所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加入北京大华 国际,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 方因素,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华所及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 2023-12-09│其他事项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在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背景和目的 为了更好的拓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海外资源,发展全资子公司LONYERFUELS(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龙宇”)的海外贸易业务,实现海外业务布局,充分利用境外外 汇利率、税收政策等优势,配合国内大宗市场拓宽采购渠道,开展国际贸易业务。为更好实现 公司对境内外贸易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系统对接。公司利用自身在上海自贸区内的优势,设立境 内外资金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构建企业境内外资金通道,实 现上市公司范围内自有人民币资金的跨境双向流动,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作 为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管理单位,通过FT专用账户吸收入池子公司的人民币资金 ,以上收下划的形式按实际需求对内、对外进行资金的调拨,从而协助子公司加强业务协同, 实现上市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资金运作效率的效果。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鉴于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经营需要,报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在上海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最终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并指定公司作为开展该业务的主办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和L ONYERFUELS(SINGAPORE)PTE.LTD.作为开展该业务的成员单位。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其他人士全权负责处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参与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确定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入额上 限、选择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结算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排主办企 业与结算银行签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协议、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等,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 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2、主办企业名称: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3、结算银行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人民币叁亿元整 5、资金池成员: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LONYERFUELS(SINGAPORE)PTE.LTD、舟山龙 宇燃油有限公司 6、其他:公司将在结算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门办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 池业务。成员单位指定专用账户作为参加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管理的结算账户。 7、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资金池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运营之用,不用于非自用房地产、有价证券等不 符合银行资金池规则的用途。 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确保公司对资金池 的有效管控。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单位不符合行入池要求的,公司将 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公司自有现金流,并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在后续开展 中融资性资金不能入池,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按照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 公司将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保证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参与资金池 归集,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以及反逃税中的责任和义务。 ──────┬────────────────────────────────── 2023-09-29│其他事项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 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2023-04-2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和担保额度: 1、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1)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2)新加坡龙宇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95 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3)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3500万元 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融资业务,(4)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 额度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 5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500万元人民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25000万元人民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5000万元人民币,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7200万元并购贷款进行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3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提供相关担保用于办理银行授信贷款业务 。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授权担保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具体担 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二)相关子公司为公司以下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000万元人民 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500万元人民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5000 万元人民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5000万元人民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 0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因并购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 限公司)申请7200万元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关联关系 ──────┬────────────────────────────────── 2023-04-28│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朴仁花,2006年1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 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 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0万元。 ──────┬────────────────────────────────── 2023-04-28│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自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 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同时,产 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风险较低,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券商及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或全 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 得影响公司经营资金的正常使用。 (五)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 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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