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04 鼎龙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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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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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2-18│ 16.80│ 8.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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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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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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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 2954.10│ ---│ 100.00│ ---│ 163.81│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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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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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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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320吨特种材 │ 4.65亿│ 249.62万│ 2.34亿│ 50.34│ 2562.18万│ 2027-06-30│
│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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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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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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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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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交易金额(元)│1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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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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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合伙)200万元财产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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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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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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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标的名称: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元港基金) │
│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0万元、140万元分别│
│ │受让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创投)、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安丰资管)持有的安丰元港基金600万元、200万元财产份额,合计取得安丰元港基金4%的财│
│ │产份额。交易完成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还将按约定以自有资金履行24│
│ │0万元出资义务。 │
│ │ 近日,公司收到安丰元港基金管理人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安丰元港│
│ │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公│
│ │司成为安丰元港基金有限合伙人,持有其4%的财产份额,并将按约定进行实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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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交易金额(元)│4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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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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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杭州安│标的类型 │股权 │
│ │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600万元财产份额业(有限合伙)6│ │ │
│ │00万元财产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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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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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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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标的名称: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元港基金) │
│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0万元、140万元分别│
│ │受让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创投)、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安丰资管)持有的安丰元港基金600万元、200万元财产份额,合计取得安丰元港基金4%的财│
│ │产份额。交易完成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还将按约定以自有资金履行24│
│ │0万元出资义务。 │
│ │ 近日,公司收到安丰元港基金管理人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安丰元港│
│ │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公│
│ │司成为安丰元港基金有限合伙人,持有其4%的财产份额,并将按约定进行实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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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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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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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治、周菡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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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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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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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嘉兴坚持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守正基金或基金)│
│ │ 投资金额: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
│ │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朱炯先生之配偶刘治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 │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菡语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共同投资守正基金。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刘治女士、周菡语女士为公司关联自│
│ │然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相关风险提示:基金尚未募集完成,后续还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对拟│
│ │投项目的投资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回收期,且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
│ │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基金运作、基金拟投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 │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
│ │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深化战略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
│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硬核坚果(北京)私募基│
│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管理的守正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能力,发│
│ │掘和培育具有协同价值的增长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
│ │司副总经理朱炯先生之配偶刘治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董事兼董 │
│ │事会秘书周菡语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与公司共同投资守正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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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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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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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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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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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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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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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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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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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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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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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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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杭州安丰元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元石基金或
本基金)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基金募集阶段参与认购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丰私募)发起设立的安丰元石基金的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基金尚在募集过程中,可能存在募集失败的风险;募集完成后还需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
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
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大对新材料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借助专业机构的资
源优势和投资能力,链接更丰富的产业资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
币,参与认购安丰私募发起设立的安丰元石基金的份额。
安丰私募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投资构成与专业投
资机构的共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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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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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鼎
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利科技)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鼎利科
技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在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人民币4000万元的最高余额
内签署的各类融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后,公司为鼎利科技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6008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992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和《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债务人: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
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
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
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担保金额: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包括该期
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4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
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
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主合
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为债务人办理的应收款转让(带
回购)业务、应收款保兑业务以及因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
债权,不论上述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信贷资金、银行信用。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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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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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鼎
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利科技)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7月31日,公
司及鼎利科技共同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永赢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鼎
利科技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永赢金租申请2000万元融资用于日常运营。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
对鼎利科技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租金债务2008万元(含概算利息,如发生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其他应付款项,公司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实际
金额为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将在债务履行期限内为鼎利科技提供该等金额的担保。
上述担保后,公司为鼎利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8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7992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和《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一: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人二: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物:鼎利科技部分设备资产,评估净值合计为2411.65万元
3.租赁物购买价款:2000万元
4.租金总额:预计为2008万元(含概算利息,实际以通知文件为准)
5.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鼎利科技将租赁物出售给永赢金租,再由鼎利科技与公司作
为联合承租人,将租赁物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永赢金租支付
租金,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0元价款留购。
6.租赁期限:自起租之日(含)起12个月。
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负有共同还款义务,实际达到了为鼎利科技担保的效果,在合同项下
应付租金2008万元范围(含概算利息,如发生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其他应付款项,公司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实际金额为准)及债务履行期限内为鼎利
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鼎利科技与永赢金租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鼎利科技(公司作为名义共同抵押人)以融资租赁标的物为永赢金租融资租赁业务之债权
设立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2170.49万元(含本金、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实现费用等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债权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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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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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嘉兴坚持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守正基金或基金
)
投资金额: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
万元,公司副总经理朱炯先生之配偶刘治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董事
兼董事会秘书周菡语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共同投资守正基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刘治女士、周菡语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基金尚未募集完成,后续还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对拟投
项目的投资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回收期,且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基金运作、基金拟投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
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
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深化战略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硬核坚果(北京)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管理的守正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能力,发掘和培
育具有协同价值的增长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副总经理
朱炯先生之配偶刘治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菡
语女士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与公司共同投资守正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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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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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硬核坚果(
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硬核坚果资本)设立、管理的嘉兴坚持守正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守正基金或基金)的出资份额,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守正基金尚在募集中,存在募集失败的风险;如募集
完成,还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基金对拟投项目的投资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回收期,且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
基金运作、基金拟投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深化战略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与硬核坚果资本签订了《嘉兴坚持守正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硬核坚果资本设立、管理的守
正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能力,发掘和培育具有协同价值的增长点。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出资份额1000万元。
硬核坚果资本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投资构成与专
业投资机构的共同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守正基金及其管理人硬核坚果资本、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
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
司利益的安排;公司关键股东、人员亦不存在持有或认购该基金股份,或在基金及基金管理人
中任职的情形。
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围绕主
营业务加强产业布局,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
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1000万元,风
险总体可控。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不存在
前12个月内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尚需完成全部募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基金业协会备案等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加强投后管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进程,尽力
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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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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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2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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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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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染发剂原料、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等,提供给下游企业进行染发剂产品、特种工程材料、植保产品
的制备,再由其推向终端消费、应用市场。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为业内少数具备系列化产品矩阵、规模化生产能力、品质与服务
兼优的主要染发剂原料提供商,客户覆盖国际知名企业和国内外众多品牌。基于底层技术的共
通性和战略前瞻性,公司较早地切入了特种工程材料单体领域,聚焦于高性能、高附加值、高
壁垒、应用潜力大的品种,目前主力品种包括聚酰亚胺单体、PBO单体、杂环芳纶单体等上游
单体产品,在细分品种领域确立了一定的优势地位。
2025年,全球经济复苏动能被冲突与不确定性削弱,下游需求仍未能有效提振。染发剂原
料所处行业去库存进入尾声,市场回归常态化,公司业务整体延续了相对稳定的态势;特种工
程材料单体受限于价格等因素,仍等待进一步催化。未来,面临着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及技术
迭代,公司将紧抓行业机遇,多举措并举实现经营质量提升,朝一流的综合性化妆品原料和特
殊化学品供应商迈进。
染发剂原料作为核心业务板块,公司将继续深耕细作,夯实根基,筑高壁垒。在传统的主
导类别永久型染发剂产品原料之外,公司正积极推进半永久、临时性染发剂原料研发,随着募
投项目的推进细分品类将进一步扩充、结构可优化空间加大。公司与重点客户保持了长期紧密
的研发合作关系,储备了更具效果和毛利优势的备用产品方案,以应对日益严格的化妆品区域
、行业监管政策。公司将针对日益多元的染发需求和不断深入的绿色健康理念,加强与客户的
沟通合作,顺应、挖掘、创造新的需求,把握机遇,进一步做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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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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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051406.25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2355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104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149175943.67元的比例为31.5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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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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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按照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方向和应遵循原则,拟订了
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长、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福利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是指年度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经营难度以及所任职位的价值、
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
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评估确定。月度固定发放一定比例金额,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开展年度考核,并遵循审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
绩效评价完成后结算支付,并根据实际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多退少补。
(2)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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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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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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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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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23A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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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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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利科技)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向鼎利科技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为4,400万元,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待具体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与担保对象协商反担保事宜,并
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鼎利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
、衍生品交易等,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及
上述额度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
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鼎利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
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已实际提供但尚未到期的存续担保余额)。担保额度使用
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及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批准的授信、担保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
,并办理授信、实际融资、担保的具体事项和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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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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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汇率的波动将对公
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以期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
健性。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
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
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申请额度为最高额(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
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
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本
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做套利性操作。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自有资金等
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在境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
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
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在2026年年度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含本数)的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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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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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12月31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
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
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
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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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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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23A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
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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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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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25号”。根据浙江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要求,公司调整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有关措
辞,调整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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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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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元港基金)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0万元、140万元分别受
让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创投)、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
资管)持有的安丰元港基金600万元、200万元财产份额,合计取得安丰元港基金4%的财产份额
。交易完成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还将按约定以自有资金履行240万元出
资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投资过程可能面
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
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不
超过总出资额(即800万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交易尚需经安丰元港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
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大对新材料领域的投入力度,链接更丰富的产业资
源,公司拟通过受让基金份额的方式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
能力,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2025年9月30日,公司分别与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丰创投)、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资管)、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元港基金)签署了《杭州安丰元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以420万元受让安丰创投持有的安丰元港
基金3%的财产份额(600万元出资额,其中应缴未缴出资额180万元),以140万元受让安丰资
管持有的安丰元港基金1%的财产份额(200万元出资额,其中应缴未缴出资额60万元)。交易
完成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公司成为安丰元港基金有限合伙人,还将按约定以自有资金履行出资
义务合计240万元。
安丰元港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号SACP39),基金管理人为杭
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私募)。安丰私募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共同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安丰元港基金及其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
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公司关键股东、人员亦不存在持有或认购该基金股份,或在基金及
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围绕主
营业务加强产业布局,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
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即800万元
),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不存在
前12个月内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经安丰元港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
关备案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加强投后管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进程,尽力
降低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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