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06 联明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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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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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29208.5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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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 ---│ ---│ 7048.1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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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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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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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大型冲压零部件│ 1.23亿│ 4138.96万│ 1.11亿│ 93.53│ ---│ ---│
│生产基地(一期)及│ │ │ │ │ │ │
│模具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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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 5300.00万│ 679.55万│ 4873.08万│ 97.87│ ---│ ---│
│件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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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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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03 │质押股数(万股) │27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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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26 │质押占总股本(%) │1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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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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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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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3-01 │质押截止日 │202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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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2-02 │解押股数(万股) │27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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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01日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712.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徐汇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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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2月02日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71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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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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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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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776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2%。
本次解除质押后,联明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0%,占公司
总股本的0.00%。
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上海联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保安
”)合计持有本公司184704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5%。本次解除质押后,联明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联明保安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联明集团关于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2日,联明集团将其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的共计2712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经与控股股东联明集团确认,联明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存在后续再质押的计划,后续
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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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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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基金”)
投资金额: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26,250万元,其中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出
资额的0.70%。
风险提示: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
业环境、资本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度、投资收益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
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3年9月28日,公司与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投资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
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
万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0.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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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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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述
2023年6月26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盈华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书》以及《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盈华基金”或“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2.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2023-016)。
二、相关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盈华基金通知,盈华基金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由“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苏州清源华擎二号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主要经营场所由“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9号-318”变更至“苏州市
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3室-A061工位(集群登记)”;
3、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由“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
更为“苏州清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王铭东”变更为“卢居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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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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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华基金”、“合伙企
业”)
投资金额:盈华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盈华基金总认缴
出资额的12.50%。
风险提示: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
业环境、资本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度、投资收益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
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3年6月26日,公司与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华咨询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以下
简称“合伙协议”)以及《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盈华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2.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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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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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各子公司临时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
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
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
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
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
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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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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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
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
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4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9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批发和
零售业(18)、房地产业(10)、建筑业(14)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昕,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2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鹏飞,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0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个。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情况如下: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确定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
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较2021年审计费用增加40%,其中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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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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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
利润153549005.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999877.56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
润130276530.9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027653.10元,扣除2022年度发放2021年度的现
金红利96616615.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1915983.26元,2022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622548246.13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建议,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和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拟定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8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
润96616615.00元(含税),留存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2022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
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5.2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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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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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0000万
元。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在额度范围内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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