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06 联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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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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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6-18│ 9.93│ 1.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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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11-23│ 35.53│ 5.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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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06│ 23.18│ 4088.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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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7-14│ 12.59│ 50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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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6-04│ 8.69│ 5.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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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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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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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29208.5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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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 ---│ ---│ 7048.1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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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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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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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大型冲压零部件│ 1.23亿│ 4138.96万│ 1.11亿│ 93.53│ ---│ ---│
│生产基地(一期)及│ │ │ │ │ │ │
│模具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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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 5300.00万│ 679.55万│ 4873.08万│ 97.87│ ---│ ---│
│件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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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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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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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加公司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
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建立的合理、科学、有效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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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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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
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
,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鑫蕾,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洲,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含税),合计人
民币74万元(含税),较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增加4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
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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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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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954
7012.24元。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
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公司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9547012.24元。
(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计提与转回净额-629501.14元,主要系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29501.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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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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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各子公司临时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
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
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
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授信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
会、股东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
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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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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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0000万
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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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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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4890991.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542542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3613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797797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
2.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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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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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
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自身发
展战略,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2026年度,公司将以制造与物流为重要业务
发展方向,稳定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向智能
制造和智慧物流方向进行外延式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围
绕上述目标,公司将持续推进以下工作:
1.深化降本增效。公司将基于市场动态,通过持续深化资源整合、强化采购管控、推进精
益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等系统性举措,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产品与服务的综合竞争力,确
保降本增效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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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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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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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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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
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721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9.70%。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上海联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
保安”)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4154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18),联明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
不超过7627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联明集团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8日,联明集团减持计划时间届
满,联明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3%;联
明集团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联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58695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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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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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0018048.09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
0日,公司总股本2542542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616615.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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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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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骏和实业”)51.00%股权,公司拟以减资方式退出所持有的骏和实业股权。本次减资完成后
,公司不再持有骏和实业股权,骏和实业将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天津骏和
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骏和实业51.00%的股权,交易
完成后,公司、河南四季宏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商贸”)、河南中原四季水产物
流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物流港”)、福建冠辉食品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
辉食品”)分别持有骏和实业51.00%、29.40%、9.80%、9.8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上海联明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17-040)。
经公司与骏和实业其余股东宏达商贸、四季物流港、冠辉食品协商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同意公司及其股东冠辉食品以减资方式退出骏和实业。本次减资骏和实业注册资本减少人
民币20678.08万元,其中:对应公司对骏和实业的出资人民币17345.10万元,减资价格为人民
币1.5970元/1元注册资本,骏和实业向公司支付减资总价款人民币2.77亿元;对应冠辉食品对
骏和实业的出资人民币3332.98万元,减资价格为人民币0.9001元/1元注册资本,骏和实业向
其股东冠辉食品支付减资总价款人民币30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骏和实
业股权,骏和实业将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减资退出控股
子公司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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