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09 北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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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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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5527.6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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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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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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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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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汽车转向器和│ 3.58亿│ 0.00│ 3.68亿│ 102.83│ 4622.95万│ ---│
│减震器零部件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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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 4388.00万│ 0.00│ 4388.00万│ 100.00│ 710.16万│ ---│
│系统关键零部件优化│ │ │ │ │ │ │
│工艺扩能降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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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 6524.00万│ 0.00│ 6655.82万│ 102.02│ 435.15万│ ---│
│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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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 4388.00万│ 0.00│ 4388.00万│ 100.00│ 710.16万│ ---│
│系统关键零部件优化│ │ │ │ │ │ │
│工艺扩能降耗项目 │ │ │ │ │ │ │
├─────────┼──────┼─────┼─────┼─────┼─────┼──────┤
│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 6524.00万│ 0.00│ 6655.82万│ 102.02│ 435.15万│ ---│
│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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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高精度减震器│ 3550.00万│ 338.33万│ 3513.60万│ 98.97│ 401.92万│ ---│
│零部件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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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2.15亿│ 0.00│ 2.15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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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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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交易金额(元)│179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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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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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地块编号:昆地网[2024]工挂字31号│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地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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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北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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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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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北特机器人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机器人”)按照法定程序参与昆山市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 │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人民币1791.9989万元竞得。近日,江苏北特机器人与昆山市自然资 │
│ │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 │同》。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 │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
│ │ 1、出让人: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2、地块编号:昆地网[2024]工挂字31号地块 │
│ │ 3、坐落位置:开发区剑湖路南侧、西江路东侧 │
│ │ 4、出让面积:53333.3平方米(约80亩) │
│ │ 5、土地用途:工业(产业)用地 │
│ │ 6、出让价款:人民币1791.99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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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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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坤 2300.00万 6.79 21.52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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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0.00万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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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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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7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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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1 │质押占总股本(%) │0.89 │
├────────┼──────────────┴────────┴──────────────┤
│股东名称 │靳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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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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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03 │质押截止日 │2026-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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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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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03日靳坤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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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28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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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71 │质押占总股本(%) │5.58 │
├────────┼──────────────┴────────┴──────────────┤
│股东名称 │靳坤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6 │质押截止日 │2026-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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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靳坤质押了20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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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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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28 │质押股数(万股) │5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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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1.37 │质押占总股本(%)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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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靳晓堂 │
├────────┼──────────────────────────────────────┤
│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2025-09-2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5 │解押股数(万股) │593.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靳晓堂质押了593.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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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靳晓堂解除质押59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7-18 │质押股数(万股) │22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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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69 │质押占总股本(%) │6.16 │
├────────┼──────────────┴────────┴──────────────┤
│股东名称 │靳坤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07 │质押截止日 │2024-07-05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7 │解押股数(万股) │2211.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07日靳坤质押了2211.0万股给海通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靳坤解除质押 │
└────────┴──────────────────────────────────────┘
┌────────┬──────────────┬────────┬──────────────┐
│公告日期 │2023-07-18 │质押股数(万股) │3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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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5 │质押占总股本(%)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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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靳坤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1 │质押截止日 │2024-07-10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7 │解押股数(万股) │358.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1日靳坤质押了358.0万股给海通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靳坤解除质押 │
└────────┴──────────────────────────────────────┘
┌────────┬──────────────┬────────┬──────────────┐
│公告日期 │2023-07-18 │质押股数(万股) │18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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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35 │质押占总股本(%) │5.17 │
├────────┼──────────────┴────────┴──────────────┤
│股东名称 │靳坤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2 │质押截止日 │202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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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7 │解押股数(万股) │1854.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2日靳坤质押了1854.0万股给海通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靳坤解除质押 │
└────────┴──────────────────────────────────────┘
┌────────┬──────────────┬────────┬──────────────┐
│公告日期 │2023-07-18 │质押股数(万股) │26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8 │质押占总股本(%) │0.74 │
├────────┼──────────────┴────────┴──────────────┤
│股东名称 │靳坤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3 │质押截止日 │2024-07-12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7 │解押股数(万股) │26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3日靳坤质押了265.0万股给海通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靳坤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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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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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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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北特新加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新加坡投资”)、北特新加坡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新加坡科技”)、北特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特科技(泰国)”)(以上投资标的名称均为暂定名,具体名称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新加
坡、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
次对外投资的建设计划、建设周期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
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性,对外投
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经营及管理风险,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更好满足公司新
兴业务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北特
新加坡投资、全资孙公司北特新加坡科技,并由北特新加坡投资与北特新加坡科技分别出资1%
和99%在泰国设立北特科技(泰国),最终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本项目分多期建设,预计本次投资款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
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投资款项主要用于设立及运营境外公司、购买土地、一期厂房建设
、部分设备采购、铺底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
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并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合法授权人员办理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
设备购置、投资登记备案、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等相关的一切事项,授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新加坡、泰国当地
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
(一)投资金额及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总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实际投资
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
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是实现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和扩
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公司的海外业务拓展能力及服务水平,从而
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的订单需求。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
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设
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将发挥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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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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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
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
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2年4月1日,公司公告了《北特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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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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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网址进行了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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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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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1068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7%,本次质押后,靳坤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3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1.52%,占公司总股本的6.7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靳晓
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48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0%,本次解质押后,靳晓堂先生累计质押
股份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632
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7%,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
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08%,占公司总股本的6.7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的通知,获悉
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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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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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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