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21 *ST华鹏 更新日期:2026-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4-15│ 8.73│ 1.93亿│
├───────────┼───────────┼───────────┼───────────┤
│增发 │ 2016-06-16│ 35.68│ 6.0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 8026.01万│ 8026.01万│ 8026.01万│ 100.00│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 1.13亿│ 1.00亿│ 1.00亿│ 88.73│ ---│ ---│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山东华鹏玻璃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
│ │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
│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9000万│
│ │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或原贷款展期,原贷款将于2026年5月12日到期,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 │
│ │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委托贷款,拟将下属子公司山东华鹏石 │
│ │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1号楼抵押给海科控股,同时山东华鹏石│
│ │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 │。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 │ 海科控股持有公司77853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市规则》的规定,海科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海科控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月内海科控股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9000万元。除上述关│
│ │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公司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杨晓宏 │
│ │ 3、注册资本:25500万元 │
│ │ 4、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095103271T │
│ │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 │
│ │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
│ │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 │财等金融业务) │
│ │ 7、关联关系:海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科控股总资产为5969967568.47元│
│ │,净资产为307547976.07元;2025年1-12月,海科控股实现营业收入为36467363.07元,净 │
│ │利润为166519290.12元。 │
│ │ 9、海科控股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之间在 │
│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海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
│ │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海科控股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保证、抵│
│ │押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1年,本次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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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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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华 8085.31万 25.27 100.00 2021-12-09
─────────────────────────────────────────────────
合计 8085.31万 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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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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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江苏石岛玻│ 4990.00万│人民币 │2020-11-02│2023-12-01│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璃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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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100.00万│人民币 │2022-06-21│2023-08-24│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9-28│2023-09-27│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8-18│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2-11-15│2023-11-15│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1-16│2022-11-15│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6-25│2022-06-24│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8-31│2023-08-30│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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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8-26│2022-08-25│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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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1-07-09│2022-07-05│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2-01-27│2023-01-27│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1-02-18│2022-02-17│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0-12-11│2023-12-10│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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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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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本金1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中“一(二)、诉讼请求
”。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2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原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
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
于2026年4月22日立案,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财产保
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02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
26)鲁0191民初4874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将于2026年8月
12日开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董事
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磊,执行董事
被告: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广,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偿还租金100000000元、支付原告留购价款300元;2、依法判令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
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租金占用利息18308333.33元;
3、依法判令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支付违约金32955000.00元;
4、依法判令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
费及其他费用;
5、依法判令被告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对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诉讼请求确
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编号SFZL-2023
-YWV-008-HZ-02《动产浮动抵押合同》及编号SFZL-2023-YWV-008-HZ-02(01)《<动产浮动抵押
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项下抵押的玻璃器皿、玻璃瓶罐等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
、第4项诉讼请求确认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7、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SFZL-2023-YW-
018-HZ-04《动产抵押合同》合同项下抵押的吹压机供料系统、24工位吹制机、热端输送机等
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诉讼请求确认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8、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石岛
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诉讼请求确认的债权范围
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9、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编号为SFZL-2023-YW-008-HZ、SFZL-2023-YW-012-HZ
、SFZL-2023-YW-018-HZ《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项下租赁物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第2项、
第3项、第4项诉讼请求确认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10、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23年5月17日,原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发租赁”)与被告山
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签署编号为“SFZL-2023-YW-008-HZ”
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原告与被告石岛玻璃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抛光机、
激光爆口机等生产设备,租赁物购买价款为3000万元。2023年6月16日,原告山发租赁与被告
石岛玻璃签署编号为“SFZL-2023-YW-012-HZ”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原告与被告
石岛玻璃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抛光拉伸机、压吹机等生产设备,租赁物购买价款为25
00万元。2023年7月24日,原告山发租赁与被告石岛玻璃签暑编号为“SFZL-2023-YW-018-HZ”
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原告与被告石岛玻璃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吹机、高
速水杯生产线等生产设备,租赁物购买价款为4500万元。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原告山发
租赁依约分别向被告石岛玻璃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3000万元、2500万元、4500万元。
被告石岛玻璃分别自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28日起未按照“SFZL-20
23-YW-008-HZ”、“SFZL-2023-YW-012-HZ”、“SFZL-2023-YW-018-HZ”的《融资租赁合同(
回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要支付欠付租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等款项,但两被告至今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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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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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岛玻璃”)前期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6-037)。
前期账户冻结事项系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融
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所致。
经查,石岛玻璃银行账户除招商银行荣成支行账户被冻结外,其余被冻结账户已解除冻结
,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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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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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逾期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于2025年6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了三笔《
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共计7000万元。近日,因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济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实施财产保全,石岛玻璃
兴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兴业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贷款,也未能从银行再办理续贷业务
,第一笔1700万元贷款于2026年6月29日到期,发生逾期。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贷款逾期事宜。
二、风险提示
公司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贷款逾期事宜,可能引发如资产拍卖、账户查封、业务停滞
等一些列潜在风险;银行方面可能面临提前收贷,下调信用评级,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
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
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逾期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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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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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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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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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七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东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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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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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财产保全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申请保全金额
:151263633.3元对公司影响:本次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未涉及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性资
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处于财产保全阶段,暂无法判
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及山东华鹏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财产保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申请财产保全基本情况
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号楼3903室法定代表人:王浩
,董事
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龙云路468号法定代表人:胡磊,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法定代表人:刘东广,董事长兼总经理原
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4月22日立案。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石
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1263633.3元或其相应价值
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一份提供担保。
截至2026年5月13日,已冻结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荣成支行资金11158
56.30元,银行账号:631901309110108,账户性质:一般户。
二、执行裁定情况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
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1263633.3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
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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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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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胡磊、王自会因公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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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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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9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69%,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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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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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成立于2020年12月
10日,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中名国成首席合伙人为郑鲁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一
910单元。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3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162.85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37502.10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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