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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股份(60302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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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23 *ST威帝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丽威汽车控制系│ 3025.00│ ---│ 55.00│ ---│ -438.44│ 人民币│ │统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 2.00亿│ 99.36万│ 3279.66万│ 16.40│ ---│ ---│ │务平台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3501.4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公司43%股权 │ │ │ ├──────┼────────────────┴──────┴────────────────┤ │买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奇瑞新│ │ │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转让股权43%,转让价格3501.418 万)及│ │ │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洛顿",转让股权8%,转让价格664.00 )合计 │ │ │持有的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阿法硅")51% │ │ │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 │ │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弋江区市│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664.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公司8%股权 │ │ │ ├──────┼────────────────┴──────┴────────────────┤ │买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奇瑞新│ │ │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转让股权43%,转让价格3501.418 万)及│ │ │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洛顿",转让股权8%,转让价格664.00 )合计 │ │ │持有的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阿法硅")51% │ │ │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 │ │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弋江区市│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06-22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王勤、谢道华、黄海燕、陆翀、祁美娟、王莹、严峰、张经│ │ │纬、郭晓娟、漆承恩、扬州尚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光驰股权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等29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王勤、谢道华、黄海燕、陆翀、祁美娟、王莹、严峰、张经纬、郭晓娟、漆承恩、扬州尚颀│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光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9名交易对方│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 │,购买包括王勤等29名主体在内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优│ │ │际”)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对价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鉴于本次交易标│ │ │的估值和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中具体方案、交易对价、股份与现金对价支付比例等│ │ │交易安排尚未确定,具体情况将在对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经交易各方协商一│ │ │致后签署补充协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 │ │ 王勤等29名主体:王勤、谢道华、黄海燕、陆翀、祁美娟、王莹、严峰、张经纬、郭晓│ │ │娟、漆承恩、扬州尚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光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深圳市前海磐石天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安鹏创投基金企业│ │ │(有限合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友为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藤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江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武平│ │ │县宝鲁优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光华启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岱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罗文革、何才香、黄│ │ │立华等29名交易对方 │ │ │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 │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但鉴于本次重组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 │ │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 │ │公司及董事会基于审慎性考虑,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 │ │,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 │。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宣城市联马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系公司前控股子公司董监高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开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杭州迅马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系公司前控股子公司董监高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宁波新润元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接收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17│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若公司出现2024年度经 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 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430万元到595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59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973.92万元到2163.92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万元到4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2384.25万元到2534.25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到67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600万元到6600万元。 预计2024年末净资产为74500万元到78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30万元到595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5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973.92万元到2 163.92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万元到48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384.25万元到2534.25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到67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600万元到6600万元。 预计2024年末净资产为74500万元到785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145.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3.92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4.2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8元。 (三)营业收入:5299.5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5254.27万元。 (四)期末净资产:77410.41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国民出行需求尤其是旅游出行需求增加,国内旅游客运等市场需求恢复,推动客车市 场需求增加,同时海外客车市场需求恢复以及海外新能源客车需求增长,出口销量实现增长。 公司相关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长。 2、《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补贴政策的落地执行,刺激了 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更新,公司相关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长。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2023年将子公司浙江丽威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浙江丽威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从上市 公司中剥离,因处置两家子公司,导致上年同期产生投资收益损失,同时两家子公司出表后, 导致本期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增加。 综上原因,导致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2025-01-0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24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5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8)。 (二)2025年1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70%,回购最高价格2.8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0元/股,回购均价2.52元/股,使用资金总 额999.25723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预案》(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 2024-12-17│收购兼并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及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洛顿”)合计持有的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阿法硅”)51%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是以标的公司经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 司评估基准日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403.65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8300.00万元,评估增值6896 .35万元,增值率491.3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合并 成本大于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董事郁琼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本次标的收购价格按收益法估值确定,高估值, 没有业绩承诺和补偿措施,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对价是以标的公司按收益法评 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已充分履行审议程序,相关安排符合市场化原 则,并通过整合计划及管理优化措施确保标的公司经营稳健,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长期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交易双方拟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奇瑞新能源将其持有的未实缴的股权对应注册 资本877.5万元转让给公司,奇瑞新能源不再承担该部分的出资义务,该部分出资义务由公司 承担。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阿法硅的资金需求逐步实 缴全部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 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亦存在业务拓展 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相关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 临的各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奇瑞新能源及上海洛顿合计持有的阿法硅51%的股权,交易 对价为4165.418万元,奇瑞新能源将其持有的未实缴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77.5万元转让给公 司,奇瑞新能源不再承担该部分的出资义务,该部分出资义务由公司承担。公司将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在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阿法硅的资金需求逐步实缴全部注册资本。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顾光、常州朝阳投资有限公司、王沈健、陶勇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 共同认为在标的公司层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且该行为未 影响标的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鉴于此,各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的决策及经营管理的 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即顾光、常州朝阳投资有限公司、王沈健、陶勇在标的公司股东会相 关决议事项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阿法硅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形。 ──────┬────────────────────────────────── 2024-12-07│其他事项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水丽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 于近日对其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并取得了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公司名称变更 变更前:丽水丽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后:浙江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前:张喆韬 变更后:杨帆 三、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 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 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9-1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 评估,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 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28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12850.77万元。 (8)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16)、房地产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 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 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 2024-08-20│其他事项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郁琼女士出具的 《关于本人亲属交易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郁琼女士自2024年1月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其胞姐郁菲女士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郁菲女士系使用软件时误操作买入,发现后立即卖出。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郁菲女士卖出1500股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 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形,短线交易金额5535元。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195元(计算方法:卖出 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不考虑期间分红、交易手续费、税费等交易成本费用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菲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短线交易形成的原因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郁琼女士及郁菲女士积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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