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23 威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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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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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5-19│ 13.25│ 2.17亿│
├───────────┼───────────┼───────────┼───────────┤
│可转债 │ 2018-07-20│ 100.00│ 1.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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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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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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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 4165.42│ ---│ 51.00│ ---│ 0.00│ 人民币│
│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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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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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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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 ---│ 117.35万│ 3399.85万│ 17.00│ ---│ ---│
│务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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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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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3501.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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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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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公司43%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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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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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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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奇瑞新│
│ │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转让股权43%,转让价格3501.418 万)及│
│ │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洛顿",转让股权8%,转让价格664.00 )合计 │
│ │持有的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阿法硅")51% │
│ │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
│ │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弋江区市│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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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66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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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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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公司8%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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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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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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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奇瑞新│
│ │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转让股权43%,转让价格3501.418 万)及│
│ │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洛顿",转让股权8%,转让价格664.00 )合计 │
│ │持有的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阿法硅")51% │
│ │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
│ │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弋江区市│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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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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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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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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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第二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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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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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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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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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芜湖瑞泰智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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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第二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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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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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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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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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奇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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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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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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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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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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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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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
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陈小红女士、
陈剑锋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立信中联内部工作安排变动,陈剑锋先生不再担任本次审
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改由注册会计师林园丽女士签署。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小
红女士、林园丽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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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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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第一大
股东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5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24.64%。
股东陈庆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16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股东李
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4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股东陈新华先生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股东陈卫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
女士为5%以上第一大股东陈振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5437105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7.6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截至本公告日,陈庆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150491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6%;李滨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84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陈新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
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陈卫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前述股东减持股份总数为5581135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截至目前,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是148789
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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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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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因其
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日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
了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的
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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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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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按照相
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
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经审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4523267.09元,净利润505548
3.5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52803.27元,均为正值;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已签署《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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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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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
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9,972.20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1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采矿业
(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
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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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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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
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蒲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职权,履行监事义务,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
期一致。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蒲羽: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法专业,2007年12月至
2019年7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档案室档案管理员,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专员,2021年1月至今,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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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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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2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近日,公司完成相关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变更前:伍亿陆仟贰佰零柒万玖仟捌佰零柒圆整
变更后:伍亿伍仟捌佰壹拾壹万柒仟肆佰零柒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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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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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
于近日对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丽水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前:杨帆
变更后:陈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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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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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若公司出现2024年度经
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
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430万元到595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59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973.92万元到2163.92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万元到4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2384.25万元到2534.25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到67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600万元到6600万元。
预计2024年末净资产为74500万元到78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30万元到595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5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973.92万元到2
163.92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万元到48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384.25万元到2534.25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到67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600万元到6600万元。
预计2024年末净资产为74500万元到785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145.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3.92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4.2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8元。
(三)营业收入:5299.5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5254.27万元。
(四)期末净资产:77410.41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国民出行需求尤其是旅游出行需求增加,国内旅游客运等市场需求恢复,推动客车市
场需求增加,同时海外客车市场需求恢复以及海外新能源客车需求增长,出口销量实现增长。
公司相关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长。
2、《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补贴政策的落地执行,刺激了
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更新,公司相关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长。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2023年将子公司浙江丽威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浙江丽威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从上市
公司中剥离,因处置两家子公司,导致上年同期产生投资收益损失,同时两家子公司出表后,
导致本期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增加。
综上原因,导致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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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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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24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5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8)。
(二)2025年1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70%,回购最高价格2.8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0元/股,回购均价2.52元/股,使用资金总
额999.25723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预案》(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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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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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及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洛顿”)合计持有的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阿法硅”)51%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是以标的公司经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
司评估基准日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403.65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8300.00万元,评估增值6896
.35万元,增值率491.3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合并
成本大于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董事郁琼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本次标的收购价格按收益法估值确定,高估值,
没有业绩承诺和补偿措施,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对价是以标的公司按收益法评
估结果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已充分履行审议程序,相关安排符合市场化原
则,并通过整合计划及管理优化措施确保标的公司经营稳健,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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