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25 大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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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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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4-14│ 11.17│ 5.18亿│
├───────────┼───────────┼───────────┼───────────┤
│增发 │ 2017-07-11│ 30.07│ 1.09亿│
├───────────┼───────────┼───────────┼───────────┤
│增发 │ 2017-12-14│ 30.07│ 1000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23│ 4.64│ 1977.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4│ 7.38│ 5520.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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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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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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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 │ 131.58│ ---│ ---│ 1196.1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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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感半导体股权│ ---│ ---│ ---│ 0.00│ ---│ 人民币│
│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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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智多鑫 │ ---│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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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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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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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01亿│ 0.00│ 2.16亿│ 103.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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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 8505.00万│ 0.00│ 8868.54万│ 10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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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305.00万│ 0.00│ 1747.94万│ 114.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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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947.21万│ 0.00│ 8950.17万│ 100.03│ ---│ ---│
├─────────┼──────┼─────┼─────┼─────┼─────┼──────┤
│诸暨生产建设项目 │ ---│ 8569.01万│ 1.30亿│ 107.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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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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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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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豪”),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豪”),天津大豪、浙江大豪均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6,
000万元,为浙江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津大
豪提供担保余额3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浙江大豪提供担保余额4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大豪、浙江大豪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26年4月21日,公司向汇丰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出具《担保延期确认书》
,关于2024年6月7日公司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书》,公司为天津大豪与汇丰银行
签订的授信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6000万元,经确认该担保持
续有效。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编号为BJ中关村ZHBZ2600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
合同①》”),《保证合同①》中约定,公司为天津大豪与光大银行中关村支行签订的编号为
BJ中关村ZH26004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授信协议①》”)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
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9192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13号)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②》”),《保证合同②》中约定,公司为天津大豪与浙商银行北京
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综授字(2026)第10006号)承
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
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919
2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12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③》”),《保证合同③》
中约定,公司为浙江大豪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01016
)浙商银综授字(2026)第10005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00
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
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天津大豪
企业名称: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
金小镇-20层-0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PNDRM2J
成立时间:2022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茹水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
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199万元、负债总额为18905万元、净资产为22
2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0万元、净利润1089万元。天津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871万元、负债总额为19338万元、净资产为225
33万元。2026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6万元、净利润238万元。天津大豪与公司的关系:天津
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大豪100%的股份。
2、被担保人:浙江大豪
企业名称: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81837435B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艳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
的研发;电机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283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99万元、净资产为
4673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601万元、净利润32566万元。
浙江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7800万元、负债总额为100454万元、净资产为5
7346万元。2026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631万元、净利润10571万元。
浙江大豪与公司的关系:浙江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大豪1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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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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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股东吴海宏先生持有北京大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23409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上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及送红股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海宏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06759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7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吴海宏先生因个人资产配置需要,拟自2026年3月6日至6月5日对个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202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吴海宏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结果告知函》,获悉自2026年3月6日至4月22日,吴海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111665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吴海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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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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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公司董事长胡雄光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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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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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谭庆先生持有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大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72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7%。上述股份
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等方式取得的股
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谭庆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55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谭庆先生因个人资产配置需要,拟自2026年3月6日至6月5日对个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202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谭庆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结果告知函》,获悉自2026年3月6日至4月13日,谭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111665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谭庆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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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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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孙雪理先生持有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大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72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7%。公司股
东赵玉岭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62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上述股份均来
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雪理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55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7.57%。赵玉岭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462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孙雪理先生及赵玉岭先生因个人资产配置需要,拟自2026年3月6日至6月5日对个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2026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述2位股东分别发来
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获悉自2026年3月6日至4月8日,孙雪理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665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赵玉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665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上述2位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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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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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513289830.81元,2025年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072513567
.08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116301.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16654773股为基数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2494647.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
司已披露的《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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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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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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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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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均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公司)”全
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诸暨轻
工时代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15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后止。前述
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在前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本次涉及担保事项为公司为使用授信额度子公司提供的对外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非全资子公司、
其他股东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后止)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
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本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汇票贴现、保理、供应链金融、贷款等
,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承兑汇票抵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以
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单日最高担保
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若为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
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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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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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4日收到董事贺群
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其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贺
群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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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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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股东吴海宏先生持有北京大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23409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77%。公司董事、股东谭庆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72114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8.57%。公司股东孙雪理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72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
7%。公司股东赵玉岭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62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
上述4位股东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送红股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4位股东分别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通知函》,因各位股东个人
资产配置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分别对个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上述4位股东每人本次减持数量均不超过11166547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
以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之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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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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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以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
款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
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金额)。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收盘后,一轻控股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款9939.95万元增持公司股
份653376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9%。增持股份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的下
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轻控股的通知,其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
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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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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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应公司总经理提请,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因公司工作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傅晓旗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傅晓旗先生在本公司原分管事务已由其他高管分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晓旗先生仍在
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职,本次解聘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感
谢傅晓旗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晓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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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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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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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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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充分发挥
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更好回报投资者,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或
“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相关要求
,特制定《大豪科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业务主要聚焦于信息技术领域,涵盖智能装备电控系统及相关产品、智能工厂云平台
系统、信息安全硬件及网络通信硬件的定制开发及平台集成服务等。公司致力于以高质量发展
为导向,精进核心技术与服务体验,践行深耕主业的产品研发思路,迭代升级核心产品,持续
打造行业标杆产品,引领行业提质增效。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信息技术领域,围绕工业控制和数字安全两大主业,坚持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管理创新。通过前瞻性的技术研发,保持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强化
产品创新,推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同时,管理创新也将同步推进,优化内部流程,
提升运营效率,推进AI在企业运营上的应用,实现管理智能化转型,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确
保公司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保持灵活性和创新力。公司将不断提升经营质量,进一步增强市场
核心竞争力,为客户、股东、社会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
制度规范运作,并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治理效能。未来,公
司将按照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以构建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为方向,系统性地推进制度建设和
机制优化。重点聚焦核心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修订,确保内部控制体系与新法规要求有效衔
接、协同运作。同时,持续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强化其在财务监督、风险防控
等关键领域的职能,提升其专业决策与监督作用。此外,公司将通过制度安排和资源支持等多
方面措施,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切实强化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坚持以
合规为底线,增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
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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