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31 安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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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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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锦科技 │ 375000.00│ ---│ 51.00│ ---│ 13747.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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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孚能源 │ 400.00│ ---│ 40.00│ ---│ 3.9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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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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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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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亚锦科技15%股 │ 12.27亿│ 12.27亿│ 12.27亿│ 100.00│ ---│ 2022-05-23│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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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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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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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89亿 │转让价格(元)│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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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055.6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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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秦大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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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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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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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交易金额(元)│2.8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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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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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标的类型 │股权 │
│ │56,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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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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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秦大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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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荣耀”)和秦大乾的│
│ │通知,前海荣耀与秦大乾于2024年10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秦大乾同意依法将其 │
│ │持有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孚科技”│
│ │)的10,55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以27.42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前 │
│ │海荣耀,转让总价款为289,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玖佰肆拾伍万元整)。 │
│ │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前海荣耀通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
│ │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秦大乾先生持有│
│ │的公司10,556,000股股份已过户至前海荣耀名下,过户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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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6 │交易金额(元)│11.5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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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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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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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
│ │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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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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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
│ │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
│ │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00%│
│ │的股权所致。 │
│ │ 据此计算,本次安孚能源31.00%对应评估值为130112.69万元。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安孚能源3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15,198.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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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交易金额(元)│15.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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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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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75%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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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通│
│ │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安徽金通│
│ │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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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拟以│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通博源│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安徽金通新能│
│ │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
│ │能源”)37.75%股权,拟以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
│ │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5%的股份│
│ │。 │
│ │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
│ │定。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安孚能源37.75%股权的预估价为158,042.8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
│ │审议,要约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要约价格暂定为2元/股,亚锦科技5%股份的预估价为37,503│
│ │.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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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交易金额(元)│3.7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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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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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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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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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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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拟以│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正通博源│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安徽金通新能│
│ │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
│ │能源”)37.75%股权,拟以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
│ │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5%的股份│
│ │。 │
│ │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
│ │定。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安孚能源37.75%股权的预估价为158,042.8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
│ │审议,要约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要约价格暂定为2元/股,亚锦科技5%股份的预估价为37,503│
│ │.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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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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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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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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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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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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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了践行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或“公司”)实现对福建│
│ │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完全控制的战略目标,提前锁定优质资产│
│ │,公司拟与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大丰”)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书│
│ │》,约定公司对南平大丰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
│ │734455789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享有特别购买权,确保公司未来能够购买南平 │
│ │大丰及亚锦科技其他小股东持有的亚锦科技股份,避免其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通过购│
│ │买南平大丰持有的亚锦科技19.58%股份的方式影响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战│
│ │略,进而对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因此分两期向南平大丰支付14000万元 │
│ │作为上述标的股份特别购买权的履约保证金。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相关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在协议生效后至2029年3月31日期间,在未取得公司书面同意 │
│ │的情况下南平大丰不得将其持有的亚锦科技19.58%的股份全部或部分对外转让;在任何情况│
│ │下南平大丰如果以不低于20亿元的价格对外转让其持有的亚锦科技股份,则其将退还全部履│
│ │约保证金;在2029年3月31日后,如其他交易对方愿意以低于20亿元的价格购买南平大丰持 │
│ │有的亚锦科技19.58%的股份,而上市公司届时因自身原因未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履约保证│
│ │金将不予退还。因此,公司面临履约保证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与南平大丰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书》,约定公司对南平大丰持有的亚锦科技73│
│ │4455789股股份享有特别购买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至2029年3月31日止(以下简称“行权期”│
│ │),在满足《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第2款约定的情 │
│ │况下,安孚科技有权要求南平大丰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安孚科技或其指定│
│ │的第三方,南平大丰未经安孚科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全部或部分对外│
│ │转让或设置权利限制;行权期届满后,安孚科技对标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任何│
│ │情况下南平大丰与安孚科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达成标的股份收购协议的,安孚科技支付│
│ │的履约保证金均自动转为收购标的股份的预付款。公司因此分两期向南平大丰支付14000万 │
│ │元作为上述标的股份特别购买权的履约保证金。 │
│ │ 截至本公告日,南平大丰持有公司7.69%的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 │
│ │南平大丰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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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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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 874.16万 4.14 80.84 2024-05-17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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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74.16万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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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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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7 │质押股数(万股) │1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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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81 │质押占总股本(%)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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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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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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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8-18 │质押截止日 │202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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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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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获悉,股东深圳前海荣耀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
│ │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2022年8月18日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
│ │分行的部分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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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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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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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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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安德利工贸│ 1000.00万│人民币 │2022-11-25│2023-11-24│连带责任│是 │否 │
│池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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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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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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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于2025年1月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夏茂青先生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选
举董事长暨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夏茂青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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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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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于2025年1月3日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夏茂青先生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补选完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夏茂
青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增补夏茂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上述职务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
为夏茂青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将尽快完成公司法定
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简历如下:
夏茂青,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9月
至1992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进修财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部经理、党支部书
记,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财务处长、副院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三科科长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总监,历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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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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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因工作原因辞
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提名夏茂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夏茂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夏茂青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决
策的顺利开展,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推举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余斌先
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起止日期自推选之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就任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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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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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荣耀”)已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持股比例提升至10.12%,成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最高的股东,
且前海荣耀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
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方便投资者理清和判断公司的控制关系,同时股东之间为提高
直接沟通效率,经前海荣耀、合肥荣新与秦大乾先生沟通协商,秦大乾先生同意将其委托给合
肥荣新的剩余5083120股股份(公司总股本2.41%)的表决权解除委托,并将该部分股份的表决
权委托给前海荣耀。
秦大乾先生本次变更公司股份表决委托后,前海荣耀直接拥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股份比
例为12.53%,加上通过合肥荣新控制的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股份比例9.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的表决权比例为22.41%,实际控制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在本次表决权委托变更前后保持不变
。本次表决权受托方系由公司原控股股东合肥荣新变更为合肥荣新的直接控制方前海荣耀,因
此,本次股东表决权委托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原有的股权控制关系,本次表决权委托变更不涉及
权益变动报告的披露,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于近日收到股东通
知,获悉股东秦大乾先生与合肥荣新和前海荣耀分别签署了《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表决
权委托协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表决权委托
公司股东秦大乾先生与合肥荣新于2020年9月15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
的安孚科技的股份所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大乾先生已将
其持有的公司1055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过户至前海荣耀名下。鉴于前海荣耀
为公司股东合肥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提高直接沟通效率,秦大乾先生同意将其持有的安
孚科技剩余5083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1%)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前海荣耀行使。
经股东秦大乾先生与合肥荣新友好协商,2024年12月2日,双方签署《终止表决权委托协
议》,就终止2020年9月15日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事宜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20年9月15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对双方不再具
有任何拘束力,双方均不再享有该协议约定的权利,也不再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义务。
2、双方在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均无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均不会追究对方的任
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及侵权责任等。
3、双方就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终止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目前和
未来也不会就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订立、履行及终止事宜向对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或提起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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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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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格众蓝”)、
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
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
大调整的议案》,对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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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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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荣耀”)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增
持资金来源为自筹,其中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人民币28945万元,其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
大宗交易增持。
近日,前海荣耀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平分行”
)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行南平分行承诺为前海荣耀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贷
款额度,用于前海荣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有鉴于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决
定调整前海荣耀的增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增加增持额度,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金额由人民币1055万元调增至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
二是调整增持资金来源,协议转让增持的资金来源不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资
金来源调整为增持专项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是调整增持方式,将协议转让增持以外的增持部分(原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调整为
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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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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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荣耀”)和秦
大乾的通知,前海荣耀与秦大乾于2024年10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秦大乾同意依法
将其持有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孚科技
”)的1055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以27.42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前海
荣耀,转让总价款为289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玖佰肆拾伍万元整)。本次协议
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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