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38 华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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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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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4│ 23.26│ 3.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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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27│ 23.54│ 1066.36万│
├───────────┼───────────┼───────────┼───────────┤
│增发 │ 2021-07-13│ 11.09│ 2.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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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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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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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 ---│ ---│ ---│ 45.0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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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科泰投资合伙企│ ---│ ---│ ---│ 525.05│ ---│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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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 ---│ ---│ ---│ 1231.3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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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盈润一号股权投│ ---│ ---│ ---│ 150.00│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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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 ---│ ---│ ---│ 150.00│ ---│ 人民币│
│共盈一号创业投资基│ │ │ │ │ │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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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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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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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 1.68亿│ 709.05万│ 4128.33万│ 24.57│ -262.79万│ ---│
│厂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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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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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交易金额(元)│157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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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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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7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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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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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华立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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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立数字科│
│ │技(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立数科”)拟与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州升辉数科”)签署《关于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郑州华立数科拟以人民币1575万元向广州升辉数科出售其│
│ │持有的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立数科”,曾用名:中合数字科│
│ │技(广东)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华立数科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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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交易金额(元)│47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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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港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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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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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立(亚洲)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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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日出清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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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立(亚洲│
│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亚洲”或“买方”中国香港)与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升辉清洁”或“标的公司”)的股东SunriseCleannessInvestmentHoldings│
│ │Limited(中文翻译名:日出清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清洁”或“卖方”) │
│ │及陈黎明(以下简称“担保方”)签署股份买卖协议,华立亚洲以4750万港元自有或自筹资│
│ │金购买日出清洁所持有的升辉清洁19%的股份。 │
│ │ 华立亚洲已按照股份买卖协议约定完成第一笔购买款项的支付。2026年3月27日,香港 │
│ │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签发了升辉清洁370449650股的股票证书。2026年4月│
│ │17日,华立亚洲领取到了股票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立亚洲持有升辉清洁370449650 │
│ │股股份,约占升辉清洁已发行股份的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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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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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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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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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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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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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立数字科│
│ │技(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立数科”)拟与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州升辉数科”)签署《关于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郑州华立数科拟以人民币1575万元向广州升辉数科出售其│
│ │持有的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立数科”,曾用名:中合数字科│
│ │技(广东)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华立数科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华立数科拟与广州升辉数科│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郑州华立数科拟以人民币1575万元向广州升辉数科出售其持有的广东华│
│ │立数科70%股权。 │
│ │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
│ │事董建刚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70%股 │
│ │权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
│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三)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
│ │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交易对方(关联方) │
│ │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K90YFXXL │
│ │ 成立日期:2026/03/12 │
│ │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广路36号(办公楼)206房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番 │
│ │禺区新造镇新广路36号(办公楼)206房法定代表人:李承华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升辉清洁(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立(亚洲)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股权, │
│ │目前公司董事长、总裁董建刚先生担任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升辉清洁集│
│ │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升辉清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升辉清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 │广州升辉数科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升辉数科│
│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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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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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州源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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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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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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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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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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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立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现管理团队成员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现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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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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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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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尚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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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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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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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正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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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现管理团队成员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现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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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立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现管理团队成员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现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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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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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原股东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前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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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州源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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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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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立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现管理团队成员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现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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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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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尚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郑州正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现管理团队成员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现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
├──────┼────────────────────────────────────────┤
│关联方 │河南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原股东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前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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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河润忆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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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膜滤事业部下属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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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为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智慧水务业务,实现超滤水处理装备及智慧水务软件平台打入新疆市│
│ │场。公司膜滤事业部下属公司江苏诺莱智慧水务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诺莱”)拟│
│ │采取“参股+膜滤装备销售”模式,与其联营公司新疆河润忆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新疆河润忆源”)签署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新疆河润忆源拟向江苏诺莱采购合同设备│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合同总金额暂定为 5,928.47 万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 │会审议通过。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需提交 │
│ │股东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新疆河润忆源的交易不存在累计达到上市公│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膜滤事业部下属公司江苏诺莱拟与│
│ │其联营公司新疆河润忆源签署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新疆河润忆源拟向江苏诺莱采购合同设备│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合同总金额暂定为5,928.47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为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智慧水务业务,发挥各方优势,江苏诺莱拟采取的“参股+膜滤 │
│ │装备销售”的模式,实现超滤水处理装备及智慧水务软件平台打入新疆市场 │
│ │ 联营公司新疆河润忆源作为项目公司,承接新疆库尔勒纺织小镇水厂项目,项目采用DB│
│ │FOT运作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拥有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项目规 │
│ │模5万吨/天,计划分2期建设,今年开工建设2.5万吨/天。 │
│ │ 江苏诺莱拟与新疆河润忆源签订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小镇水厂项目一期工艺设备│
│ │及其他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江苏诺莱向新疆河润忆源销售智能超滤一体化净水设备(25000T│
│ │/D)、水厂运行的配套设施及安装调试、智慧水务平台开发等技术服务 │
│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新疆河润忆源的交易不 │
│ │ 存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江苏诺莱持有新疆河润忆源35%的股份。新疆河润忆源是江苏诺莱联营企业。根据实质 │
│ │重于形式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五款规│
│ │定的情形。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新疆河润忆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峰 │
│ │ 注册资本金:4986.932万元 │
│ │ 成立时间:2025年7月30日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ER59ND1G │
│ │ 注册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中心 520 室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
│ │污染防治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智│
│ │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
│ │ 主要财务数据:新疆河润忆源于2025年7月30日新设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开 │
│ │展其他经营活动 │
│ │ 履约能力:新疆河润忆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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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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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东莞市浩腾│ 213.09万│人民币 │2018-04-26│2023-10-30│连带责任│是 │否 │
│实业股份有│非融资性担│ │ │ │ │担保 │ │ │
│限公司 │保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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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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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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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尚源智能”)原股东签署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并结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551号),尚源智能未达成相关业绩指标,业绩承诺方需按约
定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7日和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补偿公式:当期补偿总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合
计数×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本期应补偿金额计算情况如下:
2024-2025年累计承诺净利润:9,100.00万元;
2024-2025年累计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688.13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5,600.0
0万元;
本次交易总对价:35,790.78万元;
测算结果:应补偿总金额=10,12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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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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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莞华富立”)向华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湾家居”)向华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
司虹湾家居向广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保证
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5.7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9.6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额
度为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担
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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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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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6500万元到9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688.57万元到7288.57万元,
同比增加258.83%到402.36%。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0万元到
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48.79万元到1848.79万元,同比增加51.40%到111.9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00万元到91
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688.57万元到7288.57万元,同比增加258.83%到402.36%。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0万元到3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48.79万元到1848.79万元,同比增加51.40%到111.97%。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547.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1.43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1.21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双主业经营态势持续向好,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其中,家
居建材业务市场需求稳定,饰面板产品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销量稳步增长;智慧水务业务项
目交付量增加。两大核心业务同步放量,共同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立(亚洲)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港股上市公司升辉清洁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19%股权,支付对价低于所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确认大额非经常性损益,对本期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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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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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
”变更为“东莞市常平镇碧华路26号101室”,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士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近日
,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的营
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18364084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董建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捌佰陆拾柒万柒仟壹佰零陆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5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碧华路26号101室经营范围:产销:塑料制品、装饰纸、装饰
板、装饰线条、装饰面材及其他家具、建筑、装潢材料和配件;销售:装饰材料、包装材料、
热熔胶(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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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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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诺莱智慧水务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诺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能”)为其控股子公司江
苏诺莱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已为江苏诺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含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7日,尚源智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
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尚源智能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诺莱向工商银行申请
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等),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期限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尚源智能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融资
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鉴于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尚源智能与工商银行于近日再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
续授信业务品种不变,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6月4日至2027年6月4日。尚源智能
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融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5.7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9.6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额
度为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担
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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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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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华立股份,A股证券代码:603038;
董建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孙媛媛,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2026年4月28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时,对准则相关规
定的理解以及对项目控制权转移等关键事项的判断存在偏差。
公司对首次承接的一个大型市政水厂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时段法”调整为“时点法”
,将该市政水厂项目的相关收益由2025年度调整至2026年度,导致公司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而言,公司对2025年三季报调减营业收入9619
.47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4.66万元。同时,还相应调整应收账款、存货
等相关项目。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
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
.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建刚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
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孙媛媛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
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
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因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更正未跨期涉及年度报告,酌情从轻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东莞市华
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董建刚、时任财务总监孙媛媛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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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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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8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1),卢旭球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86771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1.00%。减持期间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旭球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267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卢旭球先生决定提前
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其它方式取得情况:
1.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
2.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
3.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
4.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卢旭球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
告知函》,卢旭球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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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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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董建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长、总裁董建刚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孙媛媛女士;董事、副总裁陈
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纪俊涛先生;副总裁彭金涛先生列席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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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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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立数字
科技(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立数科”)拟与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升辉数科”)签署《关于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郑州华立数科拟以人民币1575万元向广州升辉数科出售其持有
的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立数科”,曾用名:中合数字科技(广
东)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华立数科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华立数科拟与广州升辉数科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郑州华立数科拟以人民币1575万元向广州升辉数科出售其持有的广东华立数
科70%股权。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
董建刚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70%股权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
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关联方)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广州天佑升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K90YFXXL
成立日期:2026/03/12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广路36号(办公楼)206房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
区新造镇新广路36号(办公楼)206房法定代表人:李承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升辉清洁(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立(亚洲)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股权,目
前公司董事长、总裁董建刚先生担任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升辉清洁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升辉清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升辉清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升
辉数科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升辉数科为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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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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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计划概述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进一步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结合当前
市场形势及未来战略规划,编制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投资计划总额为9430.0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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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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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能”、“目标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尚源智能51%的股权,尚源智能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事项。2024年10月29日,公司与尚源智能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
和补充协议。2024年11月5日,尚源智能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苏
州市吴江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1日、20
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承诺的基本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之约定,关于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应收账款考核及业绩奖
励相关情况如下:
(二)其他承诺
2025年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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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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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权变更概述
2023年9月22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谭洪汝
先生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关于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谭洪汝
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166867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给安徽洪典资本。同时,
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有表决权弃权期限约定的《表决权放弃
协议》,谭洪汝先生和谢劭庄女士将放弃剩余持有公司3499042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6.93%)。2023年11月6日,上述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为安徽洪典资本,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全洪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
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及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
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之4.2.3约定,谭洪汝先生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
5年度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指装饰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大宗材料贸易、
产业园及物业租赁、基金管理等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已有的业务,下同)经营经审计的每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为负值(下称“业绩承诺”)。
如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未能实现前款业绩承诺,在华立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就该年度华立
股份原有业务板块所实现业绩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的十五日内,转让方应以现金方式对华
立股份进行补偿。转让方应承担的现金补偿款(下称“业绩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业绩补偿
款金额=0万元-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之4.2.4约定,谭洪汝先生承诺在华立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日前,协助华立股份收回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净额(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双
方确认该等净额为10847.53万元)的80%,即8678.02万元(下称“应收回款项”)。
如华立股份逾期未能收回前款规定的应收回款项,则转让方应在华立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已收回的账款金额与应收回款项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并
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华立股份(下称“应收账款补偿款”)。
若在华立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上述逾期的剩余应收回款项已由华立股份收回
,则华立股份应将上述补偿款返还给转让方;若在华立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上述
逾期的剩余应收回款项仍未被收回,则上述补偿款不再返还。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之4.2.5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4.2.3条
约定的业绩补偿款与第4.2.4条约定的应收账款补偿款不予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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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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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级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77亿元
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该额度为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本次
被担保人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15.7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
供最高额不超过9.6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1亿元的连带责任
担保。在预计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授信项下每笔业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同
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
关担保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各级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
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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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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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
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
权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2.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
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不包含以下投资行为:
(1)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
证券投资;
(5)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3.合作主体
投资的合作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
构成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在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
资,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
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
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风险投资管理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
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
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
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风险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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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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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拟计提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含减值转回)合计3996.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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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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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利润分配政策
保持了较好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与监督
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原则,兼顾
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近期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且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在满足上述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
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基础上,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
定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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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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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有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
、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有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的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
批准综合授信事项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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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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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海外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
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公司正常经营过
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
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
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货币主
要是美元、欧元等。
3.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授权
远期结售汇授权金额: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
授权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公
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二、交易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上述额度
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
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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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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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理财产品,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
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止。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
前提下,适时、适度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R3(中)级风险(包含R3(中)级)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其中用
于购买R3(中)级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3.合作主体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其他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
权之日止。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
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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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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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139,158.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8,677,1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33,855.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总额13,433,855.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21%。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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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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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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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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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谭栩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董事董建刚先生、孙媛媛女士、陈杰先生、独立董
事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公司董事长、总裁董建刚
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孙媛媛女士;董事、副总裁陈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
伟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纪俊涛先生;副总裁彭金涛先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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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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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卢旭球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867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减持期间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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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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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部分对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材事业部饰边条产品的
主要原材料PVC粉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PVC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
证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金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授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期货套保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技
术风险等正常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
案》,为部分对冲公司建材事业部饰边条产品的主要原材料PVC粉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PVC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额
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
该额度范围内对期货套保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概况
(一)交易目的及必要性
饰边条主要原材料(PVC粉)由于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国内环保政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价格波动较为剧烈。为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取对应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操作,通过套期保值操作部分抵消采购成
本波动的影响,减少因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操作的期货品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PVC粉期货。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实施方式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管理小组,该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
总担任,小组成员中可以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与期货业务相关的岗位至少还包括:
(一)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风险、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
行跟踪管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资料保管工作等;(二)资金调拨员:根据套期保值
管理小组副组长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的保证金出入金申请单,及时安排保证金入金或核实保
证金出金情况;(三)会计核算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
会计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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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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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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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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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补充协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尚源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能”)与该行在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5日期间所签署的主
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期尚源智能其
他股东与公司签署了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尚源智能合计4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源智能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近日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
书》,尚源智能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诺莱智慧水务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诺莱”)与
该行签署的编号为招银通通州合【2025】101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
过18.7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
超过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8.7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额
度为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担
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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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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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900万元到54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89.87万元到3149.87万元,同比增长
68.82%到136.35%。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到56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903.48万元到4503.48万元,同比增长264.79%到410.71%。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0万元到54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加1589.87万元到3149.87万元,同比增长68.82%到136.35%。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到56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903.48万元到4503.48万元,同比增长264.79%到410.71%。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地位的同时,饰面板业务经过前期的市场培育与产能建设,于报告期内实现快速放量,产
品销售收入及利润贡献同比大幅增加,已成为驱动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数据,同比基数显著提升;报告期内该业务主要项目按计划达成验收条件,盈利水平符合
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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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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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立(亚
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亚洲”或“买方”)与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升辉清洁”或“标的公司”)的股东SunriseCleanness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
中文翻译名:日出清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清洁”或“卖方”)及陈黎明(以
下简称“担保方”)签署股份买卖协议,华立亚洲以4,750万港元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日出清
洁所持有的升辉清洁19%的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提示:
审批与交割过户风险: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香港子公司的自有或境外自筹资金,属于企业
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尚需向商务主管部门事后报告。但
若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其资金性质被主管机关认定为构成新的境外投资,则存在需要履行境内
境外投资备案(核准)程序的风险,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延期、调整或终止。本次交易尚需在
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方可达成。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交割以及交割过户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汇率波动风险:本次投资标的以港币计价和交易,而公司的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币。在持有期间及未来处置时,港币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该项投资以人民币计量的
资产价值及损益,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波动影响。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的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以及其自身行业竞争、技术迭代、
管理层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业务整合与转型成效不达预期、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不及预期
,进而影响公司本次投资回报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市场交易风险:标的公司为港股市场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流动性有限,若未
来进行减持退出,较大的交易量可能对标的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实际退出价值低
于预期,并承担较高的冲击成本。同时,港股市场交易机制、价格波动性与A股存在差异,可
能增加投资价值的不确定性。跨市场监管与合规风险:标的公司受香港地区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则的管辖,与A股市场监管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治理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作为境
内投资者,在行使股东权利、获取充分信息、履行合规程序等方面可能面临跨境监管带来的挑
战与额外成本。
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动态与市场环境变化,审慎评估并积极应对相关风险,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
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立亚洲与升辉清洁的
股东日出清洁及陈黎明签署股份买卖协议,华立亚洲以4,750万港元购买日出清洁所持有的升
辉清洁19%的股份。
2.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升辉清洁是中国综合环境清洁及维护服务供应商,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公司本次战略参
股升辉清洁,旨在依托各自核心资源与能力,多维协同合作,在国际化、智能化与市场化三个
层面形成战略合力,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属于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
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尚需向商务主管部门事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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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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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划股权收购的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与北京中科汇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联”或“标的公司”)的股东游世学、北京中科汇合控股
有限公司、北京合和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罗敏、华纳沣佳企业管理(北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周瑞香、嘉兴君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成方、北京财富华纳
投资有限公司、游利芳、李建成、于韶光、黄趁速、芜湖市中太银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张燕芝(以下合称“现有股东”)签署了意向性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现有
股东持有的中科汇联51%的股份。本次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4)。
二、终止本次筹划收购事项的原因
本次交易自启动以来,公司严格恪守约定,积极推进审计评估等各项前期尽调工作,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共识,公司于近期已收到标的公司股
东方面送达的终止本次收购意向的《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
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终止本次筹划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仅为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终止股份
收购意向性协议是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追究之情形,不存在
任何争议和纠纷。终止本次拟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地通过内生性
发展和投资并购等多元化的方式,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公司价值
,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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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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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智慧水务业务,实现超滤水处理装备及智慧水务软件平台打入新疆
市场。公司膜滤事业部下属公司江苏诺莱智慧水务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诺莱”)拟
采取“参股+膜滤装备销售”模式,与其联营公司新疆河润忆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河润忆源”)签署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新疆河润忆源拟向江苏诺莱采购合同设备、技
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合同总金额暂定为 5,928.47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新疆河润忆源的交易不存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膜滤事业部下属公司江苏诺莱拟与其
联营公司新疆河润忆源签署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新疆河润忆源拟向江苏诺莱采购合同设备、技
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合同总金额暂定为5,928.47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智慧水务业务,发挥各方优势,江苏诺莱拟采取的“参股+膜滤装
备销售”的模式,实现超滤水处理装备及智慧水务软件平台打入新疆市场
联营公司新疆河润忆源作为项目公司,承接新疆库尔勒纺织小镇水厂项目,项目采用DBFO
T运作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拥有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项目规模5万
吨/天,计划分2期建设,今年开工建设2.5万吨/天。
江苏诺莱拟与新疆河润忆源签订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小镇水厂项目一期工艺设备及
其他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江苏诺莱向新疆河润忆源销售智能超滤一体化净水设备(25000T/D)
、水厂运行的配套设施及安装调试、智慧水务平台开发等技术服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新疆河润忆源的交易不
存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江苏诺莱持有新疆河润忆源35%的股份。新疆河润忆源是江苏诺莱联营企业。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五款规定的
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疆河润忆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峰
注册资本金:4986.932万元
成立时间:2025年7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ER59ND1G
注册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中心 520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新疆河润忆源于2025年7月30日新设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开展
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新疆河润忆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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