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38 华立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 ---│ ---│ ---│ 45.0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新余科泰投资合伙企│ ---│ ---│ ---│ 525.05│ ---│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 ---│ ---│ ---│ 1231.3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庐江盈润一号股权投│ ---│ ---│ ---│ 150.00│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 ---│ ---│ ---│ 150.00│ ---│ 人民币│
│共盈一号创业投资基│ │ │ │ │ │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 1.68亿│ 709.05万│ 4128.33万│ 24.57│ -262.79万│ ---│
│厂区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07 │交易金额(元)│3.5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鹏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正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鸿源众尚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河南德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琦、王伟民、苏州豫之博创业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周予东 │
├──────┼────────────────────────────────────────┤
│交易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同比例收购苏州鹏博企业管│
│ │理有限公司、福建正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鸿源众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河南德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琦、王伟民、苏州豫之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周予东(以下合称"现有股东")持有的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
│ │能"或"目标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35790.7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近日,尚源智能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
│ │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尚源智能51%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2.8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权和相关债权 │ │ │
├──────┼────────────────┴──────┴────────────────┤
│买方 │新达控股(东莞)有限公司 │
├──────┼────────────────────────────────────────┤
│卖方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
│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源100%│
│ │股权和相关债权。股权挂牌价格根据评估结论定为794.54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
│ │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最终交易对价为股权成交价及交割日公司对标的│
│ │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以及过渡期期间的损益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 │
│ │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挂牌日前公司向东莞宏源提供借款提前偿还了农业银行常平支行│
│ │的部分贷款,并提前解除了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
│ │金额为28000.00万元。 │
│ │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
│ │权挂牌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转│
│ │让底价为28794.54万元(股权挂牌价格根据评估结论定为794.54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为│
│ │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28000.00万元)。 │
│ │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提请审核意向方资格的函》, │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收到意向方新达控股(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控股”)报名│
│ │,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审核符合交易资格。 │
│ │ 2024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合同通知书 │
│ │》,确定新达控股为本项目意向受让方。 │
│ │ 2024年10月14日,公司与新达控股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股权及债权交易合同》,交易价│
│ │款为28794.54万元,由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和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构成,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
│ │款为794.54万元,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28000.00万元。 │
│ │ 按照《股权及债权交易合同》,公司已收到新达控股(东莞)有限公司支付的标的债权│
│ │转让价款,相关债权已完成交割。2024年10月25日,标的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自2024年11月起东莞市宏源复合材│
│ │料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8-23 │
├──────┼────────────────────────────────────────┤
│关联方 │谭栩杰 │
├──────┼────────────────────────────────────────┤
│关联关系 │现任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
│ │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源”或“标的公司”)10│
│ │0%股权和相关债权。综合评估和审计结果,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合计数为14157.│
│ │14万元。其中,根据评估结论,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 │
│ │元,股权挂牌价格定为794.54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总负债为3│
│ │9483.24万元,其中公司享有的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13362.60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 │
│ │拟暂定为13362.60万元,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可能存在新增对东莞宏源的债权的情况,相关│
│ │债权挂牌价格最高金额将不超过39483.24万元,最终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公司对东莞│
│ │宏源享有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最终交易对价为股权成交价及交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
│ │债权金额以及过渡期期间的损益之和。 │
│ │ 公司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参与竞拍。本次交易或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发生│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等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
│ │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
│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
│ │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源100%股权和相│
│ │关债权。 │
│ │ 综合评估和审计结果,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合计数为14157.14万元。其中,│
│ │根据评估结论,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元,股权挂牌价 │
│ │格定为794.54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总负债为39483.24万元, │
│ │其中公司享有的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13362.60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为13362.│
│ │60万元,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可能存在新增对东莞宏源的债权的情况,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最│
│ │高金额将不超过39483.24万元,最终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际│
│ │债权金额为准。最终交易对价为股权成交价及交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以及过│
│ │渡期期间的损益之和。 │
│ │ 为此次公开转让事项的推进所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 │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
│ │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
│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
│ │ 公司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参与竞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有关规定,谭栩杰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按照关联│
│ │交易的相关要求审慎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 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 │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谭栩杰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谭栩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其父亲谭洪汝先生及其母亲谢劭庄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6.93%│
│ │的股份,其舅舅谢志昆先生现任公司执行总裁,持有公司3.84%的股份。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谭栩杰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
│ │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人谭栩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莞市华立│东莞市浩腾│ 213.09万│人民币 │2018-04-26│2023-10-30│连带责任│是 │否 │
│实业股份有│非融资性担│ │ │ │ │担保 │ │ │
│限公司 │保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11│收购兼并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鉴于该议案内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现金收
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简称“原议案”)之补充,会议同意将本议
案内容与原议案合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并后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现将本次关于拟签署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概述
公司拟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
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或“原协议”)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
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尚源智能51%的股权
,能够决定尚源智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尚源智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预计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与尚源智能现有全
部股东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对股权收购协议中“第六条业绩承诺
、减值测试、应收账款考核及业绩奖励”之“6.1业绩承诺期及业绩承诺”和“6.5应收账款考
核及补偿”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苏州尚源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该议案内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现金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简
称“原议案”)之补充,会议同意将本议案内容与原议案合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甲方(股权受让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转让方、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乙方1:苏州鹏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2:福建正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3:苏州市鸿源众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4:河南德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乙方5:王伟民
乙方6:张琦
乙方7:苏州豫之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8:周予东
丙方(目标公司):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业绩承诺担保方):董建刚
1、将原协议“第六条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应收账款考核及业绩奖励”之“6.1业绩承诺
期及业绩承诺”之第二款“业绩承诺指标以业绩承诺期内剔除可能的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以下所称净利润均为该计算口径
)。”修改为“业绩承诺指标以业绩承诺期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
(以下所称净利润均为该计算口径)。”
2、将原协议“第六条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应收账款考核及业绩奖励”之“6.5应收账款
考核及补偿”修改为“目标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202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应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三年内即2029年12月31日前收
回90%。若截至2029年12月31日止,目标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收回比例未
达到90%,则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应在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上述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将按“6.6业绩奖励安排”确定并
待支付的全部业绩奖励金额扣除并且后续不再发放,并且以全部剩余应支付的第五期现金交易
价款对甲方进行补偿。如有不足,则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补偿给甲方,同时业绩承诺担保
方对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应收账款考核现金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202
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90%-考核期间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全部剩余应支付的第五
期现金交易价款。
如在2030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之间目标公司继续收回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
款,则甲方应在目标公司每次收回前述应收账款(以目标公司实际入账为准)之日起15日内,
向业绩承诺方和/或业绩承诺担保方返还与所收回账款等额的现金,甲方向业绩承诺方和/或业
绩承诺担保方返还的款项金额以应收账款考核补偿金额为上限;如在2032年1月1日后继续收回
前述应收账款,则上述应收账款考核补偿款项不再返还。业绩承诺方和/或业绩承诺担保方支
付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及应收账款考核补偿的总额以本次交易对价为上限
。
根据应收账款届时的实际回收情况,业绩承诺期期末(202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回收考
核时点经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申请,可以提前至2027年12月31日或2028年12月31日。”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
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补充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各
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
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
2024-09-25│其他事项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206674697股变更
为2686771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6674697.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8677106.00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新的营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18364084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全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捌佰陆拾柒万柒仟壹佰零陆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5日
住所: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
经营范围:产销:塑料制品、装饰纸、装饰板、装饰线条装饰面材及其他家具、建筑、装
潢材料和配件;销售: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热熔胶(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9-04│收购兼并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同比例收购苏州鹏博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正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鸿源众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德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琦、王伟民、苏州豫之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周予东(以下合称“现有股东”)持有的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
智能”或“目标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35790.7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尚源智能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0178.00万元,与经审计后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4
297.31万元比较,评估增值45880.69万元,增值率为188.83%;
本次交易拟采取分五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并设置了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的
三年期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派驻多数董事在决策层面实施控
制,并拟通过控制届时目标公司董事会对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进行重新组建和调整,实
施经营层面的控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
风险提示
1.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尚源智能现有股东承诺目标公司
在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内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5300万元和6500万元(即承诺净利润)。由于目标公司业绩承诺
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业绩承
诺不能达标的风险;2.商誉减值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计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如果目标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不
利的变化,则商誉将存在减值的风险,并将对公司未来的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3.整合风
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需对目标公司在治理结构、管理团队、经营业务、资金运用、企业
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虽然本次交易公司设置了应收账款考核条款及补偿措施,
并且目标公司大部分项目涉及基础设施民生领域,具有专项资金保障,同时主要客户为地方政
府部门、水务投资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建筑公司等,客户资信情况相对较好,但未来如果目标
公司欠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部分款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进而对
公司未来的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
。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
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同日与尚源智能的现有股东签署了意向性协议。
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苏州
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
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万元。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尚源智能51%的股权,能够决定尚源智能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选任,尚源智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实施预计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2024-08-23│股权转让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
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源”或“标的公司”)10
0%股权和相关债权。综合评估和审计结果,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合计数为14157.14
万元。其中,根据评估结论,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元,
股权挂牌价格定为794.54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总负债为39483.2
4万元,其中公司享有的对东莞宏源的债权金额为13362.60万元,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为1
3362.60万元,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可能存在新增对东莞宏源的债权的情况,相关债权挂牌价
格最高金额将不超过39483.24万元,最终相关债权挂牌价格以挂牌日公司对东莞宏源享有的实
际债权金额为准。最终交易对价为股权成交价及交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以及过
渡期期间的损益之和。
公司董事谭栩杰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参与竞拍。本次交易或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相
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等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的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源100%股权和相关债权
。
综合评估和审计结果,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价格拟暂定合计数为14157.14万元。其中,根
据评估结论,截止2024年6月30日东莞宏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4.54万元,股权挂牌价格定
为794.54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截止202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