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48 浙江黎明 更新日期:2026-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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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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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1-04│ 17.37│ 5.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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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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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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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 5667.40│ ---│ 40.00│ ---│ 75.0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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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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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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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730万件精密 │ 1.46亿│ 777.68万│ 1.30亿│ 88.80│ 2083.53万│ ---│
│冲裁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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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 1.82亿│ 604.74万│ 1.78亿│ 97.72│ 145.72万│ ---│
│研发及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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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 1.18亿│ 503.50万│ 5184.62万│ 44.05│ ---│ ---│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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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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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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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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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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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为重要参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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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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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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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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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俞振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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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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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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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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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俞振寰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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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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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浙江黎明智造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胡安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安庆先生将与公司经股东会选
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胡安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
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胡安庆,男,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工程师、冷挤压组组长
、冷锻车间主任、模具设计科科长、品质技术科科长、流程管理科科长、流程IT部副部长、人
力资源部部长、人事行政总监、喷嘴事业部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胡安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关于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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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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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
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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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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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全资子公司ZHEJIAN
GLIMINGUSA,INC.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舟
山分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为保障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债权实现,公司拟为上述
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提供不超过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兆朗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兆朗风”)因经营需要,
拟向中信银行舟山分行申请4000万元银行授信,为保障中信银行舟山分行债权实现,公司拟为
上述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ZHEJIANGLIMINGUSA,INC.提供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兆朗风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
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
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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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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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冠羽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冠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20
26年6月1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026年6月10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谢嘉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保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6年6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请谢嘉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谢嘉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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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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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上
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
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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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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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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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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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全体合伙人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4010万元,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37.4065%。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无最低收益承诺、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
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
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
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
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规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
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与厦门市猎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祥炎、厦门蓝血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了《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
资1500万元,参与投资厦门星文耀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合伙份额的37.4065%
。
(二)投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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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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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入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
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的意见》要求,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制定了《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围绕聚焦主营业务、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信息披
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优化公司治理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保
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聚焦主营业务,深化战略布局,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
核心价值观,依托于优质的客户渠道网络,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创造新高。
同时公司面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以及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坚定从零件制造商向
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大力培育新兴事业部,快速拓展产品矩阵,目前已覆盖精密成型零部件
、活塞冷却喷嘴、缸内制动系统、阀类部件、电驱系统、智能悬架系统、车载香氛发生器及热
管理系统等领域,旨在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在转型期间内,尽管持续的设备投入、研发支出及人员储备使公司利润短期承压,但公司
积极通过技术降本、工艺革新、预算管控等多项措施提升经营质量,2025年度公司毛利率达到
33.77%,同比增加0.84个百分点,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正在稳步回升。
2026年公司将坚定聚焦平台化发展战略,在大力推动新事业部成功的同时,不断拓展更多
的新业务,并力争在年内落地出海战略,提升公司产品对全球客户的配套供应能力,逐步抢占
全球市场份额。
二、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并重的利润分配原则。自2021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超
2亿元(含2025年度分红方案),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4323.07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达到329.57%。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实现公司成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构建可
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研发投入及战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障分红稳定性与连续性,让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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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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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
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逐一说明未列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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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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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
结果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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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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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实施。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
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同一时点投资各类产品的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
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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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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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应收款项及部分长期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
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以下类别及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于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
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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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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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25913.2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
.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
为812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46067600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40898928.0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898928.00元,未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现金分红和回购
并注销金额合计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1.27%。
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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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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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
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6年度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
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已取得的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期限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4月1日
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在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各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综合授信范围内提供
相应担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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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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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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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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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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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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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
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
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
选择。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
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理财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
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
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
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
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
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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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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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
陆俊洁和徐渊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翁志刚接替陆俊洁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翁志刚和徐渊。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翁志刚2009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12月开始在天健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永兴材料、传音控股等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翁志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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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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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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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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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应收款项及存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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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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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67.4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
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12.1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
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2026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
为人民币10224732.00元(含税),约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6%。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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