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51 鹿山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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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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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16│ 25.79│ 5.2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5│ 33.36│ 4366.82万│
├───────────┼───────────┼───────────┼───────────┤
│可转债 │ 2023-03-27│ 100.00│ 5.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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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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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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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先进材料(马来│ 15000.00│ ---│ 100.00│ ---│ -64.85│ 人民币│
│西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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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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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4787.02万│ 0.00│ 1770.33万│ 36.98│ ---│ ---│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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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3.59亿│ 304.68万│ 6675.14万│ 18.58│ ---│ ---│
│扩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4亿│ 0.00│ 1.5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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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5620.00万│ 0.00│ 4585.43万│ 81.59│ 3382.83万│ ---│
│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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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7253.69万│ 0.00│ 2673.86万│ 36.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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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万│ 77.95万│ 1460.41万│ 31.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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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3.0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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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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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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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广州鹿
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
山功能”)、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鹿山”)、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鹿山”)、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
兴邦”)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8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8879.9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45%;马来西亚鹿山资产负债
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
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
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
律文书。
一、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
超过38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
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汇票贴现、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
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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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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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于2026年4月2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
2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
,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
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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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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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共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9.16亿元。其中,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
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王首一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陶国恒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甘声锦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6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对公司的
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85万元,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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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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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0月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
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金额为66391835.
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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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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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
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本行业特点、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实行连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益,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
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方式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时,且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
股票股利分配。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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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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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3级(含R3级)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
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3级(含R3级)的理财产品
,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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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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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人民币-73217922.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9050405.70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
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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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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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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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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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
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5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53.2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9%。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6年3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坛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江苏鹿山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
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表格所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债务人: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壹亿伍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范围: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
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
确定。
5、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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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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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市鹿山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181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汪加胜持有公司股份47869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及集中竞
价交易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鹿山信息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和韩丽娜
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鹿山信息、汪加胜因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848986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1616328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323265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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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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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000万元至16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00万元到-3700万元,与上年
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00万元到-61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000万元至160000万
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00万元到-3700万元,与
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00万元到-
6100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营业收入:206654.33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3.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65.64万元。
(三)每股收益:0.12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综合考量与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业务相关的固定资
产实际使用状态、对应资产组盈利预期及市场价值变动等因素,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类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
本期净利润4000万元至6000万元;
2、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受市场竞争激烈影响,销售价格下降,整体毛利率下滑,减
少本期净利润。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亏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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