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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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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51 鹿山新材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 15000.00│ ---│ 100.00│ ---│ -64.85│ 人民币│ │西亚)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4787.02万│ 0.00│ 1770.33万│ 36.98│ ---│ ---│ │扩产项目 │ │ │ │ │ │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3.59亿│ 783.51万│ 6280.19万│ 17.48│ ---│ ---│ │扩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4亿│ 0.00│ 1.54亿│ 100.00│ ---│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5620.00万│ 29.49万│ 4585.43万│ 81.59│ 1713.79万│ ---│ │技改项目 │ │ │ │ │ │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7253.69万│ 0.00│ 2673.86万│ 36.86│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万│ 80.31万│ 1305.05万│ 28.4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30708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30708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00.30万股,并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为9201.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900.7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5.00%,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2300.3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汪加胜、韩丽娜和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3070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9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30.90万股,授予价格为 33.36元/股。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2010000股增加至93319000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3年3月27日,公司 公开发行5.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鹿山转债”),期限6年,自2023年10月9日起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截至2025年3月18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69092000元“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7 30353股。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426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 024-074)。 综上,公司总股本从首次公开发行后的92010000股变动至104623153股。除此之外,公司 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2025-03-1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 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3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324.6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7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常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 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坛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 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2025-03-01│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所用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 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聚丙烯 等)。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及期权(场内和场外)等金融工具。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 所。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 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 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市 场风险、资金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等,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控和处理措施,合规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等属于大宗原材料,易受宏观经济形势、 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波动。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 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 为目的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 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聚丙烯等),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 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交易,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及期权( 场内和场外)等金融工具。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0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 外币金额;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 、聚丙烯等);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 2025-01-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000万元至220000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800万元。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9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4623024股( 截至2025年1月16日股本数)的0.35%。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业绩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32.96元/股。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190515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12-25│其他事项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于2024年12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 年12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完成时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6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 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 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 ──────┬────────────────────────────────── 2024-12-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88.1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2024-12-03│其他事项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立信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红娜女士为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鉴于立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甘声锦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 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组其他人员、职责保持不变。 ──────┬────────────────────────────────── 2024-11-14│其他事项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功能型 高分子材料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功能性胶 膜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太阳能电池及平板显示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热塑型 光学透明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复合建材、油气管道和高阻隔包装 三大领域,主要产品为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和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2024年度,公司重点围绕“练内功,稳发展,增利润”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经营稳健 ,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105.3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亿元,前三季度净利润和现 金流同比均得到显著改善。 未来,公司继续做强做大现有的功能性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业务,把握全球“双 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通过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 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 二、坚持创新驱动,以新技术推动发展 多年来,公司不断优化平台架构与管理机制、引入高新技术人才和高效能、智能化设备, 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及成果保护力度,形成了一套契 合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的“1+3+6”创新科研平台体系,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在新市场方向,公司紧紧围绕光电显示行业和锂电池/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 领域,重点推进OCA光学胶膜、硅碳负极功能粘接材料(PAA)、锂电池粘接材料、氢燃料电池和 液流电池粘接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及市场推广。 其中,OCA光学胶膜已经实现批量出货;推出的电芯内粘接材料和电芯胶带用功能材料, 目前部分产品已实现小批量出货。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度挖掘全球市场需求并快速作出反应,深度结合客户生产工艺、产品 性能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在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同时,凭借产品特性及研发实力,持续 开拓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以新技术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 2024-10-3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 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 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 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前述已审议的4.0亿元(含本数)基础上,增加委托理财额度2.5亿元,增加后,公司及子公 司委托理财额度为6.5亿元(含本数)。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 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6.5亿元(含本数), 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4-09-07│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0月27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1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三)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在债权申报期间,公司收到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回售 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个别可转债债权申报人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放弃 申报债权外,其他可转债的债权申报人均已撤回前述债权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 名激励对象以及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42620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 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629403),并于2024年9月5日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4-09-03│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股。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1200 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26200股。 ──────┬────────────────────────────────── 2024-09-03│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本次减持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舫成先生 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26827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322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0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19日股份总数的2.4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9月2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唐舫成先生发来的《告知函》,2024年7月12至2 024年9月2日,唐舫成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620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 总股本的0.6002%,并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上述减持事项完成后,唐舫成先生持有公 司股1706277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总股本的1.8224%。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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