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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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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51 鹿山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 15000.00│ ---│ 100.00│ ---│ -64.85│ 人民币│ │西亚)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3.59亿│ 873.78万│ 6370.46万│ 17.73│ ---│ ---│ │扩产项目 │ │ │ │ │ │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4787.02万│ 0.00│ 1770.33万│ 36.98│ ---│ ---│ │扩产项目 │ │ │ │ │ │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5620.00万│ 29.49万│ 4585.43万│ 81.59│ 3274.23万│ ---│ │技改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4亿│ 0.00│ 1.54亿│ 100.00│ ---│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7253.69万│ 0.00│ 2673.86万│ 36.86│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万│ 157.71万│ 1382.46万│ 30.1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 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 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2025-04-28│其他事项 ──────┴──────────────────────────────────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3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 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973,251.91元。 ──────┬────────────────────────────────── 2025-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0股,不送红股。 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及拟回 购注销361,200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总额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最终确定,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424,897,578.59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不送红 股。 如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4,623,153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1,2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1,704,781.20元 ,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6.25%;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合计转增41,704,781股(具体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5,966,734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 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及拟回购注销361,200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派发的现金 红利总额和转增总额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最终确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 公告中披露。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5-04-28│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8.54亿元。其中,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5-03-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30708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30708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00.30万股,并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为9201.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900.7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5.00%,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2300.3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汪加胜、韩丽娜和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3070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9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30.90万股,授予价格为 33.36元/股。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2010000股增加至93319000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3年3月27日,公司 公开发行5.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鹿山转债”),期限6年,自2023年10月9日起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截至2025年3月18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69092000元“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7 30353股。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426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 024-074)。 综上,公司总股本从首次公开发行后的92010000股变动至104623153股。除此之外,公司 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2025-03-1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 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3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324.6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7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常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 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坛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 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2025-03-01│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所用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 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聚丙烯 等)。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及期权(场内和场外)等金融工具。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 所。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 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 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市 场风险、资金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等,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控和处理措施,合规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等属于大宗原材料,易受宏观经济形势、 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波动。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 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 为目的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 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聚丙烯等),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 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交易,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及期权( 场内和场外)等金融工具。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0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 外币金额;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乙烯 、聚丙烯等);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 2025-01-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000万元至220000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800万元。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9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4623024股( 截至2025年1月16日股本数)的0.35%。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业绩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32.96元/股。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190515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12-25│其他事项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于2024年12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 年12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完成时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6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 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 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 ──────┬────────────────────────────────── 2024-12-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88.1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2024-12-03│其他事项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立信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红娜女士为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鉴于立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甘声锦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 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组其他人员、职责保持不变。 ──────┬────────────────────────────────── 2024-11-14│其他事项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功能型 高分子材料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功能性胶 膜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太阳能电池及平板显示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热塑型 光学透明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复合建材、油气管道和高阻隔包装 三大领域,主要产品为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和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2024年度,公司重点围绕“练内功,稳发展,增利润”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经营稳健 ,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105.3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亿元,前三季度净利润和现 金流同比均得到显著改善。 未来,公司继续做强做大现有的功能性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业务,把握全球“双 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通过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 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 二、坚持创新驱动,以新技术推动发展 多年来,公司不断优化平台架构与管理机制、引入高新技术人才和高效能、智能化设备, 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及成果保护力度,形成了一套契 合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的“1+3+6”创新科研平台体系,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在新市场方向,公司紧紧围绕光电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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