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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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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51 鹿山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 15000.00│ ---│ 100.00│ ---│ -64.85│ 人民币│ │西亚)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4787.02万│ 0.00│ 1770.33万│ 36.98│ ---│ ---│ │扩产项目 │ │ │ │ │ │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3.59亿│ 783.51万│ 6280.19万│ 17.48│ ---│ ---│ │扩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4亿│ 0.00│ 1.54亿│ 100.00│ ---│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5620.00万│ 29.49万│ 4585.43万│ 81.59│ 1713.79万│ ---│ │技改项目 │ │ │ │ │ │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7253.69万│ 0.00│ 2673.86万│ 36.86│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万│ 80.31万│ 1305.05万│ 28.4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000万元至220000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800万元。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9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4623024股( 截至2025年1月16日股本数)的0.35%。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业绩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32.96元/股。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190515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12-25│其他事项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于2024年12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 年12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完成时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6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 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 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 ──────┬────────────────────────────────── 2024-12-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788.1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2024-12-03│其他事项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立信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红娜女士为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鉴于立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甘声锦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 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组其他人员、职责保持不变。 ──────┬────────────────────────────────── 2024-11-14│其他事项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功能型 高分子材料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功能性胶 膜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太阳能电池及平板显示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热塑型 光学透明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复合建材、油气管道和高阻隔包装 三大领域,主要产品为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和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2024年度,公司重点围绕“练内功,稳发展,增利润”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经营稳健 ,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105.3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亿元,前三季度净利润和现 金流同比均得到显著改善。 未来,公司继续做强做大现有的功能性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业务,把握全球“双 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通过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 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 二、坚持创新驱动,以新技术推动发展 多年来,公司不断优化平台架构与管理机制、引入高新技术人才和高效能、智能化设备, 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及成果保护力度,形成了一套契 合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的“1+3+6”创新科研平台体系,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在新市场方向,公司紧紧围绕光电显示行业和锂电池/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 领域,重点推进OCA光学胶膜、硅碳负极功能粘接材料(PAA)、锂电池粘接材料、氢燃料电池和 液流电池粘接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及市场推广。 其中,OCA光学胶膜已经实现批量出货;推出的电芯内粘接材料和电芯胶带用功能材料, 目前部分产品已实现小批量出货。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度挖掘全球市场需求并快速作出反应,深度结合客户生产工艺、产品 性能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在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同时,凭借产品特性及研发实力,持续 开拓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以新技术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 2024-10-3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 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 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 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前述已审议的4.0亿元(含本数)基础上,增加委托理财额度2.5亿元,增加后,公司及子公 司委托理财额度为6.5亿元(含本数)。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 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6.5亿元(含本数), 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4-09-07│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0月27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1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三)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在债权申报期间,公司收到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回售 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个别可转债债权申报人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放弃 申报债权外,其他可转债的债权申报人均已撤回前述债权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 名激励对象以及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42620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 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629403),并于2024年9月5日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4-09-03│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股。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1200 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26200股。 ──────┬────────────────────────────────── 2024-09-03│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本次减持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舫成先生 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26827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322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0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19日股份总数的2.4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9月2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唐舫成先生发来的《告知函》,2024年7月12至2 024年9月2日,唐舫成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620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 总股本的0.6002%,并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上述减持事项完成后,唐舫成先生持有公 司股1706277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总股本的1.8224%。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1月1日至202 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 金额为8,059,529.93元。 ──────┬────────────────────────────────── 2024-07-2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52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5.24亿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 13668”。 2024年7月25日,公司收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璐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和“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托”)通知,华能信托于 2024年7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鹿山转债”1178440张。本次减持后,华能 信托合计持有“鹿山转债”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 ──────┬────────────────────────────────── 2024-07-25│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52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5.24亿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 13668”。 2024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璐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和“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托”)通知,华能信托于 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鹿山转债”588170张 。本次减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鹿山转债”1178440张,占发行总量的22.49%。 ──────┬────────────────────────────────── 2024-06-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A+,主体评级: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评级:A+,主体评级: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及2023年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鹿山转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前次“鹿山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 ,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7日 出具了《2023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491】号01),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鹿山 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 23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 2024-06-22│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8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160.9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6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金坛 支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建设银行金坛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提供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2024-06-21│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舫成先生持有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226827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322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000股 ),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19日股份总数的2.4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舫成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562569股,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4-06-1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8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881.1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6月1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常州金坛支行”)签订《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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