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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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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52 可川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德聚春田材料科│ 1000.00│ ---│ 20.00│ ---│ 2.27│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 3.51亿│ 5882.69万│ 9343.09万│ 26.66│ ---│ 2024-12-3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3745.85万│ 293.84万│ 1377.77万│ 36.78│ ---│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等。 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目的: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 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审议程序: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不涉及关 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违约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 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 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外汇业务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业 务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四)授权及额度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 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9-28│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实际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领取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92501721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春华 注册资本:13484.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5日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5号房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自 有房屋出租;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 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6-19│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还召开了20 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632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3484.80 万元人民币”,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上述换届议案涉及人员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领 取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92501721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春华 注册资本:13484.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5日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5号房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自 有房屋出租;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 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6-14│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原监事王杰先生的 父亲王立新先生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1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自查,王杰先生的父亲王立新先生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11月23日期间累计买入公 司股票22100股(19笔),成交金额合计为647927.01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2100股(5笔), 成交金额合计为661482.97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立新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短线交易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所获收益为13555.96元(计算方法:卖出价 格×卖出股份数量-买入价格×买入股份数量)。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原监事王杰先生及其父亲王立新先生均 对违规行为深表歉意并积极配合核查。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 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王立新先生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王立新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产生的收益全额上缴公司。 (二)经核实,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系王立新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对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做出的决定。王立新先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王杰先生 本人的意见,王杰先生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前述交易前后,王杰先生亦未告知其父亲关于 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三)王杰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对其父亲的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深表 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四)公司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做好个人及亲属证券账户的管理和法规的宣贯,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2024-05-21│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会议选举倪诗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倪诗佳女士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全赞芳女士、张艺阳女 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 2024-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 2024-04-29│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经问询,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以上 主体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 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 则存在已回购未转换股份被注销或用于其他用途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4-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拟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 调整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95330795.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030489.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 本公积余额589844333.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9503048.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8322836.25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32.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4816.00万元(含税), 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5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632.00万股变更为13484.80万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 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 通过复核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3]272号),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入选了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对公司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 、经营能力及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与肯定,同时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 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4-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 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为了提高资金收益率,20 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投资于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 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公 司目前已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2.05亿元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 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计划本次投资的产品选择风险范围 为:风险等级为R3及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度的60%;其中,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 度的20%。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的 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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