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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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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52 可川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 3.51亿│ 339.26万│ 339.26万│ 0.97│ ---│ 2024-12-3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3745.85万│ 455.18万│ 455.18万│ 12.15│ ---│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 2024-04-29│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经问询,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以上 主体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 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 则存在已回购未转换股份被注销或用于其他用途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4-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拟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 调整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95330795.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030489.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 本公积余额589844333.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9503048.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8322836.25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32.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4816.00万元(含税), 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5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632.00万股变更为13484.80万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 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 通过复核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3]272号),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入选了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对公司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 、经营能力及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与肯定,同时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 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4-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 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为了提高资金收益率,20 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投资于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 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公 司目前已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2.05亿元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 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计划本次投资的产品选择风险范围 为:风险等级为R3及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度的60%;其中,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 度的20%。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的 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3-10-31│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的初步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 诺,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 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按照 “一次规划,分二期建设”的原则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将 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 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存在 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可能不及预期等风险。 5、本次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可能存在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苏州可川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当地政府拟签署《 项目合同书》,投资建设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 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设备投资不低于3亿元)。本项目将由公司之淮安全资子公司可川新 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实施,开展以复合铝箔为主的复合集流体相关电池新型材料的研究 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 (二)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锂 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该项目实施的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3-10-31│其他事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等。 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目的: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 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审议程序: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 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违约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 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 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外汇业务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业 务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授权及额度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2023-09-2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1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1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72号)同意,苏州可川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20万股,公司 股票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3名 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有条件限售股份数量为51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5.38%),锁定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0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8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1720万股。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6880 万股变更为9632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63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224万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408万股。 ──────┬────────────────────────────────── 2023-09-26│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近日,香港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手续,收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 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可川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HIRAGAWAINTERNATIONALCO.,LIMITED 地址:FLATE23/FBLK4GOLDEN,DRAGONINDCTRNO182-190TAI,LINPAIRDKWAICHUNG,HONGKONG 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3318919 生效日期:2023年09月15日 登记证号码:75717759-000-09-23-5 ──────┬────────────────────────────────── 2023-09-08│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淮安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近日,淮安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MACUX20P6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春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路86号63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真空镀膜加工;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8-30│对外投资 ──────┴────────────────────────────────── 1、投资标的名称: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公司、可川国际有限公司(以上名称均 为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投资金额: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140000000)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国内政府有权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可能存在因审 批、报备不通过,或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而不能如期完成审批、报备手续等不确定因素。 (2)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淮安全资子公司旨在深度挖 掘客户产品迭代需求的基础之上,开展复合铜箔/复合铝箔等复合集流体相关电池新型材料的 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可能会出现项目实施进度不如预期甚至研发失败投资无法收回 的风险;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 响,存在新材料技术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鉴于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香港全资子 公司成立后,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市场、经营及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 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依法合规地开 展子公司后续的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策略加强风险管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使用自有 资金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在江苏省淮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 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4 0000000,约500万美金,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可川国际有限公 司”(暂定名,具体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淮安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淮安和 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 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07-19│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补 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该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英特磊半导体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NYDA20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吕志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1层10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6-30│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 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 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06-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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