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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6030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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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52 可川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23│ 34.68│ 5.2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德聚春田材料科│ 1000.00│ ---│ 19.90│ ---│ 253.57│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 ---│ ---│ ---│ ---│ 人民币│ ├─────────┼─────┼─────┼─────┼─────┼──────┼──────┤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5096.45│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 3.51亿│ 3628.52万│ 2.63亿│ 75.17│ -732.46万│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3745.85万│ 2126.67万│ 3607.94万│ 96.3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经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以下 简称“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到-3,100万元;预计本期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到-3,3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到-3,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到-3,300万 元。 ──────┬────────────────────────────────── 2026-05-27│其他事项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川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先生、施惠庆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8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5%。其中,施惠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 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施惠庆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合计不超过3757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18789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18789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定。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价如因实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施惠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春华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 2026-05-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春华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客观反映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 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 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共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36.93万元,2026年第一季 度共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8.91万元。 2、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度存货计提跌价损失658.04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存货计提跌价损失317.57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流动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27.96万 元。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93.97万元。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晓娜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的要求。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包 含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相同。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5759846.6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930 8274.07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6930.2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996930.20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6.8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 计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经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以下简 称“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万元到1800万元;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0万元到12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万元到18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40.93万元到5340.93万元,同比减少72.90%到80.42%。 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0万元到1200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483.69万元到4983.69万元,同比减少78.89%到87.68%。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本公司初步测算,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6866.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0.93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83.69万元。 (二)每股收益:0.35元。(按最新股本重新计算)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受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处于相对低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部分高毛利率的产品 收入金额下降等原因,公司当期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受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激烈影响,尽管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显著回升,产品销量增长明显,但公司整体毛利额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可川光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淮安)有限 公司的新建项目产线陆续转固,致本期折旧摊销成本显著增加;同时上述子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致本期人工成本与研发费用显著增加。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现状,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充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4、随着募投项目开展及新项目的投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 2026-01-0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2-1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12-04│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 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92501721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春华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5日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5号房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自 有房屋出租;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 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 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交易目的的需 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 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力金任一交易日不超过2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 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业务等 外汇套期保值工具。 (五)授权事项及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额度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 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 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0-31│委托理财 ──────┴──────────────────────────────────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 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 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公司计划本次投资的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风险等级为R3及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度 的60%;其中,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度的20%。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的 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客观反映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 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 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5-10-17│其他事项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 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 2、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3、2025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5]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4、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91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 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5、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6、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并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 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 2025-10-14│重要合同 ──────┴──────────────────────────────────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先生 、施惠庆先生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及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双方于2025年10月 10日续签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朱春华先生、施惠庆先生于2018年4月24日签署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 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了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保持 一致行动。2020年10月1日,朱春华先生、施惠庆先生签署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补充约定了原一致行动协议约 定的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6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2年10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有效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春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1%,施 惠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8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4%。朱春华先生和施惠庆先生通过 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4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朱春华先生、施惠庆先生于2025年10月1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 如下: 1、在处理涉及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可 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需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的重大事项和其他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时,双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作为公司董事,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向董 事会和/或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等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2)双方作为公司股东,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向股 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等权利时均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2、若双方就上述事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以朱春华先生的意见为准。 3、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即生效,有效期为2年。 ──────┬────────────────────────────────── 2025-09-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14376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14376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因2025年10月11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 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00000股,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数量为51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72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2名股东共计持有131437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25年 10月13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10月11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51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7200000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6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分配现 金股利合计3440.00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 股本由68800000股变更为96320000股。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96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分配现金 红利合计4816.00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 本由96320000股变更为134848000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34848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 224796股后的股份数132623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分 配现金红利合计3315.58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 的总股本由134848000股变更为18789728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78972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143760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459682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2025-08-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等。 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目的: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 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审议程序: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不涉及关 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违约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 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 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外汇业务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业 务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四)授权及额度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五)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 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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