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62 麦加芯彩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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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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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 3.75亿│ 1.07亿│ 1.14亿│ 30.35│ ---│ 2025-06-30│
│能涂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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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5.61亿│ 1.68亿│ 1.68亿│ 29.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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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 1.50亿│ ---│ 243.25万│ 1.62│ ---│ 2026-12-31│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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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 5553.47万│ ---│ ---│ ---│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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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4205.51万│ 44.42万│ 44.42万│ 1.06│ ---│ 2025-11-07│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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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1.81万│ 2.50亿│ 1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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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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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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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
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
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华女士,于200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签字会计师金欣融女士,于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
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
审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零售批发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沃秋瑜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
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
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比例超20%,主要原因系增加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
量所致。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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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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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被担保方名称: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均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8亿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亿元,均为对麦加涂料
(南通)有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具体融
资金额、融资期限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
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该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综合授信事宜项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
,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
的担保;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5亿元的
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可在两类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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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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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可参与分
配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麦加芯彩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10859233.3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9182221.00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扣除回购账户2087340股之后,
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5912660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385672.8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9423224元)总额173808896.80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2.4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982984.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43791880.86元,两者合计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5.62%。其中,股份回购部分均为股权激励为目的
实施,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
额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可参与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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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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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效益
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于
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
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WONGYINYEE(黄雁夷)、罗永键、刘正伟
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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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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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45880929.7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
别和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588092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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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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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56119.2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6800.00万元,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29.94%(低于30%)。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1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
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
.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611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
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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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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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为麦加芯彩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6亿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麦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亦是本公司目
前最主要的生产基地。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存在资金或开立票据等融资需求。基于此,南通
麦加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提出年
度授信需求。
2025年01月06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通麦加提供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0.6亿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01月06日起至2026年01月06
日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次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也不存在反担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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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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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麦加芯
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
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基固本,拓展新域,并行驱动质效提升
公司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一系列的环保型、高性能、特殊功能涂料产品,利用科学技
术为客户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及相关的工业涂料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成为
全球排名前列的集装箱涂料供应商以及国内风电防护涂料及风电叶片涂料的领导品牌。公司涂
料产品也广泛应用于桥梁、钢结构、风电塔筒等领域,并稳步向光伏、船舶、海工等领域拓展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94亿元,其中集装箱涂料累计销量及收入达到去年
同期300%以上,风电叶片涂料第三季度销量及收入环比增长率超过20%。就净利润来看,2024
年净利润逐步增长,第三季度实现逆转超越去年同期,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40亿元。
公司将持续夯实原有业务根基,深化下游用户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强化公司优势地
位。其中,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已取得了海外风电整机厂商NORDEX的认证,成为其风电叶片涂
料的合格供应商。此外,为了拓展欧洲市场,公司决定在欧洲设立子公司,目前已进入筹备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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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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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麦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亦是本公司目
前最主要的生产基地。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存在资金或开立票据等融资需求。基于此,南通
麦加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提出年度授信需求。
2024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通麦加提供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次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也不存在反担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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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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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及证券公司保本理
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
子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循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及证券公司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
(六)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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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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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220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20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0000股,并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后
,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54227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457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限售股(包含包销限售部分)为542274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4年5月7日
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700000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1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75.00%。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涉及2
名限售股股东,分别是仇大波、张士学。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为622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5.76%),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1月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8000000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
本为10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7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1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
生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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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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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公司”)近日收
到股东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锁定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之承诺》。基
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自愿追加其股份锁定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之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自然人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东,二人分别持有公
司股份388.80万股、233.28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6%、2.16%。
二、追加承诺之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针对其上市前持有股份,做出如下
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自动适用变更后的
要求。
3、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原承诺,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1
月6日。
自公司上市日至本公告日,仇大波先生、张士学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减持公
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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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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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前
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6,596,257.5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0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
别和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6,596,257
.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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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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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麦
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
24-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次日予以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4)。
(二)自2024年6月18日起,公司陆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比例达到公司股份1%时点、以
及每个月度结束之后对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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