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63 禾望电气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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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锴威特 │ 3000.00│ ---│ ---│ 7015.26│ ---│ 人民币│
├─────────┼─────┼─────┼─────┼─────┼──────┼──────┤
│星晨实业(河源)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北京禾望新能源有限│ ---│ ---│ 51.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HOPEWIND ELEKTRIK │ ---│ ---│ 100.00│ ---│ ---│ 人民币│
│LIMITEDsIRKETI(禾│ │ │ │ │ │ │
│望电气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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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wind Europe B.│ ---│ ---│ 100.00│ ---│ ---│ 人民币│
│V (欧洲禾望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Hopewind Electric │ ---│ ---│ 100.00│ ---│ ---│ 人民币│
│Korea Co.,Ltd (禾│ │ │ │ │ │ │
│望电气韩国株式会社│ │ │ │ │ │ │
│) │ │ │ │ │ │ │
├─────────┼─────┼─────┼─────┼─────┼──────┼──────┤
│HOPEWIND BRASIL LT│ ---│ ---│ 99.00│ ---│ ---│ 人民币│
│DA (巴西禾望有限 │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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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禾望科技有限│ ---│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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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 ---│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上海分公司 │ │ │ │ │ │ │
├─────────┼─────┼─────┼─────┼─────┼──────┼──────┤
│山东禾望电气设备有│ ---│ ---│ 2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西安氢芯电气有限公│ ---│ ---│ 49.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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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禾望科技有限│ ---│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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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综合能源│ ---│ ---│ 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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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禾望科技实业发│ ---│ ---│ 100.00│ ---│ ---│ 人民币│
│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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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禾望科技有限│ ---│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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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WIND UK LTD.(│ ---│ ---│ 100.00│ ---│ ---│ 人民币│
│禾望英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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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wind Global In│ ---│ ---│ 100.00│ ---│ ---│ 人民币│
│vestment Limited(│ │ │ │ │ │ │
│禾望国际投资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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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WIND ASIA PTE.│ ---│ ---│ 100.00│ ---│ ---│ 人民币│
│ LTD.(禾望亚洲有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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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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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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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 6366.49万│ 0.00│ 4110.21万│ 100.00│ ---│ 2018-09-28│
│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 │ │ │ │ │ │
│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 │ │ │ │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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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4.65亿│ 0.00│ 2.34亿│ 100.00│ ---│ 2019-07-2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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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30亿│ 1283.75万│ 1.10亿│ 100.00│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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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2.82亿│ 7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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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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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深圳市万禾│ 1.20亿│人民币 │2022-12-05│--- │连带责任│否 │是 │
│电气股份有│天诺产业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营管理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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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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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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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73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
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73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
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3853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
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亦可使用担保额
度。
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票据等。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上述担
保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将在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时在进展公
告中披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授权人将根据授权在总额度内签
署相关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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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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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5人。
2、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602800份;行权价格:15.867元/份。
3、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深圳市禾望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8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2月20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同意以2021年2月2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99.00
万份。天元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元(含
税)。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
6月1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6元/股调整为15.998元/股。
6、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2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1人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
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70000份。
7、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35000
份。
8、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177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5.4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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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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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34人。
2、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660000份;行权价格:27.589元/份。
3、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
”)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
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
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
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
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3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8660000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
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
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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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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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要求”的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
薪水额度=标准系数(K)×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注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激励对象中1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不符合全部行权的规定。
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46700份进行注销
,其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及不符合可以行使当期全部权益的全部股票期权
共计26700份,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
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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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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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额度情况: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
向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73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
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
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
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广州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
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873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固定资产借款、流
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
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授信业务等
(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以上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及子公司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的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
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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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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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情况,现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制定本规则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
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等
事项发生,每年依据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向股东分配
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稳定、科学地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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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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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
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
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行业机遇和挑战并存,公司将
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董事会
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1861247558.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
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886454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7.6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和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
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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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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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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