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65 宿迁联盛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2000吨光稳定 │ 4.67亿│ 3.33亿│ 3.33亿│ 71.35│ ---│ ---│
│剂、5000吨阻聚剂及│ │ │ │ │ │ │
│15000吨癸二酸二甲 │ │ │ │ │ │ │
│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何艳婷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项有和、张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林俊义、董海燕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04 │
├──────┼────────────────────────────────────────┤
│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8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
2024-04-27│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6000.0
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
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
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
二、申请综合授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项瞻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
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全部由公司承担。
──────┬──────────────────────────────────
2024-04-27│其他事项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2024年中期分红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
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事项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中期分红,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
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0.25万元;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158.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96757.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5.7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
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
2024-03-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35329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35329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90万股
,并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41
896757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41900000股,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377067572股。
本次流通上市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共计14户,共计15353299
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5%。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方源智合”)、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沿海投
资”)、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拓合伙”)、宿迁联发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发合伙”)、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工邦盛”)、宿迁联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联恒合伙”)、南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聚源”)、王
永昌持有的公司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股东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招银”)、上海长三角中银资本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银资本”)、上海永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达资产”)、苏州国发新兴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新
兴二期”)、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投毅
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源创盈”
)持有的公司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且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4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3-1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2024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出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