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65 宿迁联盛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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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10│ 12.85│ 4.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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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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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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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经贸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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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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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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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光稳定 │ ---│ 191.81万│ 3.48亿│ 74.68│ ---│ ---│
│剂、5000吨阻聚剂及│ │ │ │ │ │ │
│15000吨癸二酸二甲 │ │ │ │ │ │ │
│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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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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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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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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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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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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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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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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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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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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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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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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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绿能氢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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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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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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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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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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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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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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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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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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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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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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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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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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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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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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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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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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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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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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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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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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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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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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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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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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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绿能氢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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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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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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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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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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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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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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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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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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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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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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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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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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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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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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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项瞻波 1600.00万 3.82 49.23 2026-08-12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 1200.00万 2.86 15.00 2026-08-20
司
王宝光 981.00万 2.34 14.99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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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81.00万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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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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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7 │质押股数(万股) │9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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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9 │质押占总股本(%)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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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宝光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8-25 │质押截止日 │202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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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8月25日王宝光质押了981.0万股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8-20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00 │质押占总股本(%) │2.86 │
├────────┼──────────────┴────────┴──────────────┤
│股东名称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7 │质押截止日 │2027-07-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8月18日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8-12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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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23 │质押占总股本(%) │3.82 │
├────────┼──────────────┴────────┴──────────────┤
│股东名称 │项瞻波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8-10 │质押截止日 │2028-08-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8月10日项瞻波质押了16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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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08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00 │质押占总股本(%) │4.77 │
├────────┼──────────────┴────────┴──────────────┤
│股东名称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7 │质押截止日 │2027-07-0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8-18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7日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 │有限公司 │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联拓控股通知,获悉联拓控股将其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的20000000股公司股票延期购回 │
├────────┼──────────────────────────────────────┤
│解押说明 │2026年08月18日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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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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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
、金一政先生、徐裕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相关独立董事将于2026年9月25日连续任职满六
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金
一政先生、徐裕建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相关独
立董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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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
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确认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18.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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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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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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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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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宝光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654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本次股份质押后,王宝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8
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99%,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王宝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559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49.07%
。截至本公告日,王宝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7810000股,占王宝光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18.39%,占公司总股本的9.0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获悉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宝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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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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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联拓控股通知,获悉联拓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近日,联拓控股就上述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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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股权质押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本次股份质押后,项瞻波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23%,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项瞻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559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49.07%
。截至本公告日,项瞻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6000000股,占项瞻波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17.51%,占公司总股本的8.5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获悉实际控制人项瞻波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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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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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经营
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宿迁市宿豫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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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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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拓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9%;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20000000股,占联拓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
联拓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559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49.06%。
截至本公告日,联拓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20000000股,占联拓控股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9.73%。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联拓控股通知,获悉联拓控股将其质押
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0股公司股票延期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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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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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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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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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发合伙”)持有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
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拓合伙”)持有公司4564000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09%。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宿迁联盛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联发合伙、联拓合伙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
2026年6月16日,公司收到联发合伙、联拓合伙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
份结果的告知函》,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联发合伙、联拓合伙合
计减持所持公司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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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宿迁联盛,A股证券代码:603065;
谢龙锐,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2026年6月9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披露关于签订战
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称,公司拟与朱蓉辉及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光芯)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磷化铟衬底的研发和生产销售。公告显示,
合资方汇智光芯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及电子元器件销售。同时公告显示,磷化铟衬底项目一期
投资主要工作包括厂房、装修、生产环境、设备采购、人员组建及生产手续等工作落实,建设
周期10个月。预期达到年生产12万片4-6英寸磷化铟衬底。
经监管问询,公司于6月13日披露回复公告称,汇智光芯仅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且
截至2026年3月31日净资产-21287.85元,已资不抵债,人员为0。关于投资项目的10个月建设
周期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阶段预估用时”,未包含开始正式建设前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
前置手续用时,亦未包括建设期后的工艺调试与试生产用时、小批量生产与客户验证用时等,
且非10个月内能够无条件实现达产、产生收入或利润。
当前,磷化铟衬底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披露的设
立合资公司公告涉及磷化铟衬底业务,但未说明合资方仅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净资产为
负等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也未就10个月项目建设周期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可能对投资者
决策产生误导。公司直至监管问询后才发布回复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风险提示不充分。
综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4条、第2.1.1条、第2.1.5条、第2.1.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谢龙锐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
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谢龙锐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
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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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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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与自然人股
东朱蓉辉、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光芯”)共同签订《合
资意向协议》,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合资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朱蓉辉
工作单位: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2、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0L7954T
法定代表人:卢王威
注册资本:120万元
成立时间:2024-10-1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11号南岸新地一期商务楼栋5号楼3层(302)室-26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电子元器件销售。
主要股东信息:朱蓉辉,持股99%。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汇智光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于近期与朱蓉辉、汇智光芯在江苏省宿迁市签署《合资意向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委托办理
工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
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计划及进展
公司拟和朱蓉辉、汇智光芯,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磷化铟衬底的研发和生产销售。后
续项目投资各股东按合资公司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借款和
银行贷款。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固定投资1亿元,主要工作包括厂房、装修、生产环境
、设备采购、人员组建及生产手续等工作落实,建设周期10个月。预期达到年生产12万片4-6
英寸磷化铟衬底;二期依据一期进展和市场行情,预计追加投资2亿元,产能产线扩充至40万
片/年。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丙方:朱蓉辉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
江苏光铟半导体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项目公司主营业务
磷化铟衬底的研发生产销售(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其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
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0%;乙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
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丙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
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最终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以正
式签约文本确认为准。
4、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完毕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如需)后,项目公司方可设立。
(三)乙方、丙方承诺与保证
乙方、丙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项目公司的核心技术不会构成对汇智光芯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智光芯”)、汇智光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知识产权的侵权或违法使用,
不会与汇智光芯、汇智光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有
信息或其他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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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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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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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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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俊义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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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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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项王机械”)、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宏新材”)、宿迁盛
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瑞新材”)、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新特路”)、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经贸”)、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充联盛”)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预计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25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
续至2026年的担保)。子公司联盛助剂预计2026年度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万元
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7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25
,825.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南充联盛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产生的
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2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60,2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
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30.26%。
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9,000
.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57%。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
决议有效期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额度调剂;资产负债率70%以下
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额度调剂;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
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不可以将剩余担
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
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
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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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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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宿迁联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多种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股东意
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
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对投资
者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2
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
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不影响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
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
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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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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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进一步深化,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影响。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
,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2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0万元。开展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在本次
交易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
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
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业务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实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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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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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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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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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2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2300.0
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
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
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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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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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相
关人员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
其他业务。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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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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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
2026年中期分红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6年上
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事项需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制
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和2026年中期分红,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告。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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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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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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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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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确认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
失共计3,78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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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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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229411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229411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900000
股,并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41896757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41900000股,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377067572股
。
本次流通上市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共计13户,共计2222
9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6%。公司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拓控股”)、王宝光、项瞻波、孙作席、王小红、宿迁联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联宏合伙”)、项有智、王馨禾、王奕仁、张作晓、王桂芬、王莲钗、王秀云持有的公
司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上市,现锁定期即将
届满。
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6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
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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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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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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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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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缪克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克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缪克汤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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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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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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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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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
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在新年来临之际拟实施利润分
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就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
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
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根据
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5.17
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211.84万元。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分配基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共计3526700股,即以415440
872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1613.08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比例(2025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33%,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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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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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孙公司上海联宏经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宏”),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事项概括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公司注销全资孙公司上海联
宏经贸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孙公司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注销的相
关事项。
二、拟注销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联宏经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D3PG2K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
5、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1.08万元,净资产1297.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5万元,净利润-68.8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310.25万元
,净资产1269.14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8.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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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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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宿迁联盛”)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市场的总体环
境、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
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再次延期
至2026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
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前次延期的具体原因
2023年,受社会宏观经济等不可抗力的影响,现场施工建设、工人进出园区、材料设备供
应和运输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募投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4年,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审慎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全球宏观经济不振、化工
行业景气度下行等环境下,国内外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走势、现有产能利
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2、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
宿迁联盛的募投项目分为两期,其中一期项目生产光稳定剂、中间体及阻聚剂等,二期项
目生产主要中间体癸二酸二甲酯。一期项目已基本完工,目前已投入使用,转固资产总额为38
576.65万元(含募集资金投入及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二期项目已建设一栋生产车间,还有两
栋生产车间尚未建设。癸二酸二甲酯是光稳定剂770的中间体,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光稳定剂7
70的市场价格处于近年来的最低水平,综合考虑目前公司受阻胺光稳定剂年化产能利用率为57
.35%,光稳定剂770价格处于较低水平等因素,当前市场环境下募投项目尚无法实现预期经济
效益等因素,公司再次放缓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进度,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市场的总体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进
度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再次延期至2026年12月。
3、关于本项目具有可行性的情况说明
光稳定剂770是光稳定剂系列产品中的主流产品之一,癸二酸二甲酯是生产光稳定剂770的
主要中间体,若该募投项目顺利投产,将降低公司光稳定剂770的生产成本。此外,目前癸二
酸二甲酯的原材料癸二酸价格呈下降趋势,为该产品的投资建设创造了市场空间,公司预计将
继续投资建设电解槽等生产设备,募投项目会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推进。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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