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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6030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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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67 振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9-01│ 6.13│ 3.02亿│ ├───────────┼───────────┼───────────┼───────────┤ │增发 │ 2021-01-11│ 6.47│ 4.3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8│ 3.62│ 3330.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0│ 3.62│ 65.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27│ 3.62│ 217.20万│ ├───────────┼───────────┼───────────┼───────────┤ │可转债 │ 2024-07-12│ 100.00│ 3.9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 ---│ ---│ ---│ 6782.95│ ---│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 ---│ ---│ ---│ 24.42│ ---│ 人民币│ │保有限公司 │ │ │ │ │ │ │ ├─────────┼─────┼─────┼─────┼─────┼──────┼──────┤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 ---│ ---│ ---│ 972.53│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 ---│ ---│ ---│ 1914.84│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 ---│ ---│ ---│ 312.06│ ---│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 ---│ 1110.92万│ 1.07亿│ 90.41│ 300.91万│ 2025-06-30│ │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 ├─────────┼──────┼─────┼─────┼─────┼─────┼──────┤ │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 ---│ 1897.86万│ 1.61亿│ 96.69│ 439.70万│ 2025-05-31│ │保阻燃材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 0.00│ 1.17亿│ 96.17│ ---│ ---│ │银行贷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重庆民丰化│重庆化医控│ 5000.00万│人民币 │2020-10-30│2021-10-29│连带责任│否 │是 │ │工有限责任│股(集团)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08│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0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蔡再华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1月5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7.26%股份的股东蔡再 华,在2026年1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1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蔡再华提交的《关于增加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1-05│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全资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民丰”)迁建“铬钛新 材料绿色智能制造环保搬迁项目”,重庆民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潼南支行申 请项目建设贷款,本次为人民币贷款本金76000万元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合同签署 日期应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重庆 民丰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重庆民丰迁建“铬钛新 材料绿色智能制造环保搬迁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1-05│其他事项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 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湖北振华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 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合理回报投资者,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 3、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绝对值达到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2026-01-05│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采取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和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并分别假设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或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 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8 78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 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1月4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即28.78元/ 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本测算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且未考 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 响;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287.64万元和48226.95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1076027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 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发生的 变化。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未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6-01-0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1-05│其他事项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 督和指导下,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振华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603067.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 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离 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柯愈 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柯愈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柯愈胜先生将担任公司黄石基地项目总负责人。柯愈胜先生已按公司相关 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尽快完成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及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经向公司核实,本次人事变更系公司内部分工调整所致,暂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及经 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振华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振华转债”存续期。同 时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振华转债”信用等级可 能产生的影响。 ──────┬────────────────────────────────── 2025-12-23│其他事项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柯愈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柯愈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柯愈胜先生将担任公司黄石基地重大攻关项目总负责人。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一、产业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旌珵投资参与设 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鼎石汇泽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海循环经济基金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本基金”或“基金”)。旌珵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比例 为50%,具体内容详见《振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 2019年3月,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 见《振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 2021年7月,经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青海循环经济基金出资从2994万元减少到1994 万元。减资后,基金募集总规模由6000万元减少至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旌珵投资认缴比 例因此由50%被动增加至60%,具体内容详见《振华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1月,旌程投资出资1994万元,受让青海循环经济基金所持有的基金39.88%的财产 份额。本次份额转让完成后,旌程投资持有基金份额增加至99.88%。具体内容详见《振华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基金注销情况 鉴于基金已完成项目的出资、退出,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终止并注销该基金。近日,公司收 到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宁城中)登字【2025】第013443号, 基金已经办理完成注销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清算及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2-0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控股子公司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首能”)有经营性资金需求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厦银最保字第350号) ,为厦门首能与中信银行办理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BXM2025735ZH-B),为厦门 首能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编号为EBXM2025735ZH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为5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本次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 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6)。 ──────┬────────────────────────────────── 2025-10-22│其他事项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湖北 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泰联合作为振华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樊灿宇 先生和范蒙卓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现因范蒙卓先生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委派耿玉龙先生接替范 蒙卓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樊灿宇先生和耿 玉龙先生。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华泰联合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范蒙卓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耿玉龙先生个人简历 作为项目主要成员负责或参与农心科技IPO、慧博云通IPO、同益中IPO、方大炭素瑞交所G DR、钧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钧达股份非公开发行、国轩高科非公开发行、国轩高科引入大众 中国战略投资卖方财务顾问、国轩高科可转债、新能泰山重大资产重组等股权项目,以及云南 能投集团可交债、三友化工公司债、三友化工中期票据等债券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 经验。 ──────┬────────────────────────────────── 2025-10-20│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0202510139714BZ -1)。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首能”),由于经营性资金需 求,与厦门国际银行办理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期 限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8年10月16日。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运作规 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 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2025-08-21│其他事项 ──────┴────────────────────────────────── 1、经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遴选会评选,湖北振 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华股份”)被确定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 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 续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公司目前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 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尚有不确定性。 3、如需调整并制定新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后续实施阶段若还需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情况介绍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2024)新04破申2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沈宏集团”)破产清算一 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1日在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新 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法院于2025年1月2日作出(20 24)新0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1月2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 请,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4)新0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 、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瑞德化轻有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7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 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 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 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同管理 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7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2025年6月,公司向管理人提交 了《重整投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振 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并启动尽职调 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公告》(2025-029)。 二、进展情况 2025年8月19日晚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 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确定重 整投资人公告》。确定公司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 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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