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68 博通集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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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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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4-02│ 18.63│ 6.03亿│
├───────────┼───────────┼───────────┼───────────┤
│增发 │ 2020-12-18│ 65.00│ 7.4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31│ 36.03│ 3080.57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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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 1.09亿│ 0.00│ 1.11亿│ 101.53│ ---│ ---│
│品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
│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 6.44亿│ 6443.08万│ 3.29亿│ 51.04│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998.67万│ 9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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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 1.14亿│ 0.00│ 1.16亿│ 102.20│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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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ETC产品技术升 │ 8711.08万│ 0.00│ 8967.17万│ 102.94│ ---│ ---│
│级项目 │ │ │ │ │ │ │
├─────────┼──────┼─────┼─────┼─────┼─────┼──────┤
│卫星定位产品研发及│ 4898.12万│ 0.00│ 5139.66万│ 104.93│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4亿│ 9.34万│ 1.62亿│ 66.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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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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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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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通”)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
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香港博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香港博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
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
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对供应商提供担保函。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
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
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拟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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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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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查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50424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由此,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37-0.05=31.32元/份。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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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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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查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39人因考核不达标或离职等原因未满足行权条件或仅满足部分行
权条件,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人员涉及的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79.86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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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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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60.89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查通过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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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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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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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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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2024年度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2,174.0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
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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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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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472.49万元(合并报表),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0.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015.90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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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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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平稳经
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
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自身及子公司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权为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借款
提供担保。
本次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实际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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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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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一项在研非专利技术以美
元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蓝韵净芯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韵净芯”)。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非专利技
术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蓝韵净芯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00弄-7号2楼206-B-1室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117.647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94T7L8R
成立日期:2025年1月3日
主要股东:罗涛持股比例为42.5%。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
主要财务数据:蓝韵净芯成立不足一年,暂未有财务数据。蓝韵净芯实际控制人为罗涛,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
交易对方蓝韵净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一项在研蓝牙音频产品所对应的技术信息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权属:公司自行研发,单独所有。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交易标的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的影响:该项技术为在研技术,尚未形成量产产品,
对公司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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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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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7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玥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全陈杰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赵敏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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