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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6030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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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68 博通集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 1.09亿│ 0.00│ 1.11亿│ 101.53│ ---│ ---│ │品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 │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 6.44亿│ 3378.96万│ 2.98亿│ 46.28│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998.67万│ 99.99│ ---│ ---│ ├─────────┼──────┼─────┼─────┼─────┼─────┼──────┤ │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 1.14亿│ 0.00│ 1.16亿│ 102.20│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国标ETC产品技术升 │ 8711.08万│ 0.00│ 8967.17万│ 102.94│ ---│ ---│ │级项目 │ │ │ │ │ │ │ ├─────────┼──────┼─────┼─────┼─────┼─────┼──────┤ │卫星定位产品研发及│ 4898.12万│ 0.00│ 5139.66万│ 104.93│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4亿│ 9.04万│ 1.62亿│ 66.4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通”)生产经营 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 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对 供应商提供担保函。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 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 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拟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 相关文件。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集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国标ETC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卫星定位产品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公司将以上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 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 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集成”、“公司”)于2024年4月2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 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65元,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4246764.69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 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 2024-04-27│其他事项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2023年度对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4.47万元,对存货计提减值损 失2909.83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517.5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 3年12月31日。 ──────┬────────────────────────────────── 2024-04-27│银行授信 ──────┴──────────────────────────────────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平稳经 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 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自身及子公司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权为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借 款提供担保。 本次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实际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424966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521248.3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94027610.86元,合并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26328343.7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130849431.33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50424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7521248.3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尽管出现阶段性亏损,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弥补本年度亏 损后,合并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328343.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849431.33元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的经营现状、资产规模 及现金流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审慎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 2023-12-28│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84.80万份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首次 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 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2、首次授予数量:584.8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31.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31.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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