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68 博通集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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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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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 1.09亿│ 0.00│ 1.11亿│ 101.53│ ---│ ---│
│品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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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 6.44亿│ 1655.65万│ 2.11亿│ 32.70│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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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998.67万│ 9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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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 1.14亿│ 0.00│ 1.16亿│ 102.20│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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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ETC产品技术升 │ 8711.08万│ 200.00│ 8967.17万│ 102.94│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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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定位产品研发及│ 4898.12万│ 0.00│ 5139.66万│ 104.93│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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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4亿│ 3624.10万│ 1.61亿│ 6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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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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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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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84.80万份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首次
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
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2、首次授予数量:584.8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31.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31.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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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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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朱一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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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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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ShuChen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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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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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
PENGFEIZHANG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
1、审计委员会委员:卢坤材、张翼、初家祥,卢坤材为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坤材、张翼、高秉强,张翼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卢坤材、张翼、PENGFEIZHANG,卢坤材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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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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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
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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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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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博通集成”、“公司”)于2023年8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具体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
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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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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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通”)生产经营
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
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对
供应商提供担保函。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
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
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拟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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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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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管理概述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营运资金使用及保证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
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
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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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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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2022年度针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4,865.82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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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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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平稳
经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
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自身及子公司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权为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
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实际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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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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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3806.0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326.36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
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以
及为经营发展需要主营业务拓展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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