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1 物产环能 更新日期:2026-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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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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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06│ 15.42│ 14.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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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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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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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科技 │ 14573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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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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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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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 5.50亿│ 685.49万│ 5.28亿│ 95.99│-7969.64万│ ---│
│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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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 5.47亿│ 1.20亿│ 4.97亿│ 92.37│ ---│ ---│
│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 │ │ │ │ │ │
│司公用热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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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 3.00亿│ 1411.85万│ 2.21亿│ 73.78│ 1.14亿│ ---│
│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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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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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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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交易金额(元)│14.5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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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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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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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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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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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太│
│ │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 │币145730万元。 │
│ │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公告的《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
│ │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南太湖科技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并取得新一期高│
│ │新技术企业资格,交易各方将有序推进标的股权完成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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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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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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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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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曾任其董事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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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12 │
├──────┼────────────────────────────────────────┤
│关联方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曾任其董事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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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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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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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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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其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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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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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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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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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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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受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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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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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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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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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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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其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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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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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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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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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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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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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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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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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其经理、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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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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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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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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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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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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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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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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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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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提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结算效│
│ │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证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
│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
│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物产中大 │
│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鉴于财务│
│ │公司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的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为公│
│ │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为 │
│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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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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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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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均受同一法人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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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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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
│ │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
│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交易目的 │
│ │ 为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
│ │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
│ │ (二)交易金额 │
│ │ 根据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
│ │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 │
│ │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 │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及其子│
│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1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 │
│ │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 │ (三)资金来源 │
│ │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等,│
│ │不涉及募集资金 │
│ │ (四)交易方式 │
│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动力煤、焦煤等。商品衍生品│
│ │交易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
│ │ (五)交易期限 │
│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
│ │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0148H │
│ │ 法定代表人:朱彤 │
│ │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1993年9月18日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1幢15层1502-1505、150│
│ │7室、16层1601-1607室 │
│ │ 主要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持股99.30%。经营范│
│ │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33,876.54万元,负债总额为614,427.57万元,净资产│
│ │119,448.9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1,008.80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 8,675.62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83.56%(以上数据经审计)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0,850.87万元,负债总额为883,751.88万元,净资│
│ │产127,098.9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3,020.36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7,686.57万元│
│ │,资产负债率87.4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与期货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物产中大直接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期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时,公司股东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回│
│ │避表决。 │
│ │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
│ │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
│ │,期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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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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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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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其经理、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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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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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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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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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受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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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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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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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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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其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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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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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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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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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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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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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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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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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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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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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其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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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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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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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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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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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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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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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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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浦江富春紫│ 866.95万│人民币 │2016-06-28│2025-12-31│连带责任│是 │否 │
│保能源股份│光水务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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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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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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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
晓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王晓光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王
晓光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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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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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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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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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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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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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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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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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提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结算
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证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物产中大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鉴于财务公
司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的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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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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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
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
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
不超过 15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及其子公
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1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
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等,不
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动力煤、焦煤等。商品衍生品交
易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
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0148H
法定代表人:朱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1幢15层1502-1505、1507
室、16层1601-1607室
主要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持股99.30%。经营范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33,876.54万元,负债总额为614,427.57万元,净资产11
9,448.9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1,008.80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 8,675.62 万元,资
产负债率 83.56%(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0,850.87万元,负债总额为883,751.88万元,净资产
127,098.9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3,020.36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7,686.57万元,资
产负债率87.4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期货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物产中大直接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期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
公司股东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
期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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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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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
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2.9亿美元(
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及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其他外汇的掉期、离岸人民币期货和期权、外币对远期买卖、外币对掉期
、外币对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2.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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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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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求,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2026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
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
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
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确定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
署。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
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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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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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
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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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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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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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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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3520902.3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443143.54元(含
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34%。
2025年中期分红已派发现金红利55795444.20元(含税)。2025年全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
额合计262238587.74元,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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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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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关联方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等。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总额。公司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融资,
实际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并在不同金融
机构间调整。
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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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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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
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592.79万元,转销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合计38,069.18万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0万元,其他减少合计0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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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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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
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践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指导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切实推动上市公
司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实施
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系统化战略部署与精准施策,持续提升企业经营质
效与市场价值,着力构建投资者权益保障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高质量发展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锚定“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战略愿景,围绕“环保、能源
”两大主题,延续“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战略框架,紧抓“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
的产业变革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以资源驱动与创新驱动并举、产业运营与资
本运作并重,夯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基,全面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与发展韧性,为企业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从2020至2025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
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分别达到24.08%、26.33%、26.93%、27.00%。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积极把握能源转型与技术创新催生的产能替代机遇,统筹推进传统能
源绿色升级与新兴能源创新突破,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
略部署。具体来说,在能源贸易领域,公司将聚焦高质量发展,通过构建“煤炭智慧供应链平
台”,强化垂直一体化供应链,推进全流程精细化运营,实现向“价值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推动传统产业加速向高附加值、清洁低碳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型,筑牢高质量发展“压舱石”。
在能源实业领域,公司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通过“热电+固废+新能源”多能协同,以“园
区级低碳、零碳综合能源服务商”为核心定位,打造“低碳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力争成
为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标杆。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创新融合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公司紧抓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通过科技创新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开发和未来产业布局,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引擎,聚
焦能源环保领域前沿技术,全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
”,构建“创新—产业—创新”的良性循环,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产业跃迁注入不竭“源头活
水”。
(一)深化创新迭代,加速成果转化
一方面,持续发挥“一室、两站、三院、八中心”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的整体效能,依托
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围绕零碳园区
建设、清洁能源利用、熔盐储能技术等重点方向,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另一方
面,以示范项目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技术、产业和场景协同优势,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
广的产业化示范成果,切实把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和效益优势。
(二)优化体制机制,激活创新发展动力
一方面,大胆探索全新的合作路径与模式,全方位、系统性地落实相应组织创新和业务模
式创新的各个关键环节,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创新提供组织保障,在传承原
有体制机制优势基础上,动态调整与发展需求精准匹配的组织架构,以创新驱动为导向,充分
释放团队创造力与执行力。通过不断优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打破传统能源业务局限,积极构
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
(三)培育新兴产业动能,拓展融合发展空间
公司紧跟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变革趋势,稳步推进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着力培育
新的增长极与效益增长点。2026年,公司将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项目储备,有序推进储能、光
伏、废旧轮胎裂解等绿色能源业务落地,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和成熟模式复制推广,持续提升综
合能源服务能力,推动热电产业与新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深度融合,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
展拓展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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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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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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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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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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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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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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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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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分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0381631.84元。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
期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5
7954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795444.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
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3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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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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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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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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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环能”)于2024年10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开展污泥和生物质发电电费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5.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开展电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7月7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财通-物产环能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2161号)。
截至公告披露日,“财通-物产环能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得到全额认购。本次专
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3亿元,已经达到约定的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规模,本次
专项计划于202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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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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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林开杰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林开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林开杰先生的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林开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林开杰先
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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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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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
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
币14573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需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方可达成,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
成交割及交割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
策,但受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及监管环境等因素影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能排除交易风险
、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实现“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的战略愿景,紧抓“双碳”战略
目标引领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全面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与发展韧性,实现经营效能与规模体量的
协同跃升,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环能”)与美欣达欣
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能源”、“转让方”)、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太湖科技”、“标的公司”)签署《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美欣达欣旺
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45730万元受让欣旺能源持有的南太湖科技100%股权。南太湖科
技为浙江省内热电联产领域的成熟企业,本次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系公司看好热电联产行业
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提升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能源实业领
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
61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5320
5万元。经协商一致,交易双方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为152730万元。本次评估基准日后
,标的公司将向股权转让前的股东进行7000万元(含税)的现金分红,该等分红金额将在标的
公司的股权价值中进行相应扣减。因此,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14573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
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11名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购买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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