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2 天和磁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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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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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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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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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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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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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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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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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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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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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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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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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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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
(六)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更好地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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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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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20.00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服务
范围和内容、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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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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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537441.48元;截至
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2595369.19元。
公司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的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与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获得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2000.00元(含税),占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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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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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255699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46451075.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9900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677724.6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3214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625322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票数量为132437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股份的数量为299002股,包销金额为3677724.6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
为0.45%。
2024年12月2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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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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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和磁材”)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65号文同意注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607.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964
.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4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6607.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0元/股。发行人于2024年12月20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天和磁材”A股2642.80万股。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
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12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2.30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资金应于2024年12月24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
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
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
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
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规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888930户,有效申购股
数为141062776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873492%。配号总数为282125553个,号码范
围为100000000000-100282125552。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5337.6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42.80万股)由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321.4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
行数量为5285.6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7
4698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12月23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
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4年12月24
日(T+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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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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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
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
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
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
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
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
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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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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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和磁材”)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65号文同意注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607.00万股,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2024年12月20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
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
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3.14元/股(不含13.14元/股)的配售
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14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2000万股(不含2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14元/股,拟申购数量为2000万股的,且申购时
间均为2024年12月17日10:15:05:655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
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2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9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1330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3133290万股的1.0132%。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
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2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12.3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12.30元/股,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的孰低值12.5700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
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处于“C3985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中的“磁性材料”行业。截止2024年12月17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2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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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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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
24〕1465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6607.00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964.20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4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12月19日(T-1日,周四)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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