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2 天和磁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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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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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2-20│ 12.30│ 7.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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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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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 ---│ 0.00│ 0.00│ 0.00│ ---│ ---│
│项目 │ │ │ │ │ │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0.00│ 0.00│ 0.00│ ---│ ---│
│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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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0.00│ 0.00│ 0.00│ ---│ ---│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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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新能源 │ ---│ 0.00│ 0.00│ 0.00│ ---│ ---│
│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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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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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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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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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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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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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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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
│关联方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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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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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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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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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分别取得了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发的《项目备案告知书》。
本项目尚处于前期备案阶段,相关土地使用权、能评、环评、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
手续尚在办理中。最终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投资方式等事项以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决
策后实际投资为准。受国家政策法规、政府机构审批进度、公司资金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项
目投资额度、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存在政治、经济、市场等不可预判
或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及一定的管理风险,从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收益等情况。公司
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备案的基本情况
近日,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之和”)分别取得了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发的《项目备案告知
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和新材料取得的《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单位: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505-150271-07-01-536645
项目名称: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春华路以北,星辉路以西
总投资:10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生产线、厂房及公辅设施
(二)天之和取得的《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单位: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503-150271-07-01-287163
项目名称: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春华路以北,星辉路以西
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年产一次成型浮动全自动磁场压机100台;连续真空烧结炉2
0台;单体烧结炉50台;智能高效气流磨20台;全自动连续甩带炉10台等。建设内容:建设高
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生产线,购置卧式加工中心(镗铣床结构);数控龙门铣床;数控
镗铣床;激光切割机,卧式车床;立式车床;激光焊机;检漏仪;折弯机等并配套公辅设施。
建设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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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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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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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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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
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
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完成天和新材料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
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名称: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EHDYD63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05月09日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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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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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赵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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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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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董事薪酬相关
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止;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
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
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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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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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需计提
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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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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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085416.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752347008.56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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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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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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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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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
与数据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674383335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肆佰贰拾捌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2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
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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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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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
(六)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更好地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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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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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20.00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服务
范围和内容、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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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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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537441.48元;截至
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2595369.19元。
公司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的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与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获得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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