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3 彩蝶实业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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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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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2,000吨高档功│ 4.96亿│ 3870.57万│ 4.33亿│ 87.27│ 4929.58万│ ---│
│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 │ │ │ │ │ │
│料技改搬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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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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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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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47054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47054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因2024年9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
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批复同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并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普通总股本为116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7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4705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6125%,共涉及张红星、范春跃
、闻娟英、蔡芳、杨忠明和孙汉忠等6名股东。
上述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因上述股东触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4年9月15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
因2024年9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
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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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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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
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
范投资风险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5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于2024年8月26日到期,公司已于到期日收回本金10000万元,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8月28日兑付投资收益。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是一家中外合资的区域性上市银行。
上述银行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公司与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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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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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1、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
础并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并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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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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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加投资额的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项目(一期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EgyptCadyTextileCo.,S.A.E(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
增加投资金额:634.89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需要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
。此外,受投资项目所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异地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
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全资子公司CadyLimited(彩蝶商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彩蝶”)在埃及设立
孙公司EgyptCadyTextileCo.,S.A.E(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埃及彩蝶”),
以埃及彩蝶为主体实施年产10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
称“埃及项目一期”)的建设和经营。现因建设和经营的需要,拟对埃及项目一期增加投资额
634.89万美元。增加投资后,公司对埃及项目一期的投资金额为2920.66万美元,埃及项目一
期实施主体埃及彩蝶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此次投资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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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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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3937168.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6928383.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
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33.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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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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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内容: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
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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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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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迁入新址办公,主要办公地址由“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彩蝶路1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
区练溪大道999号”。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公司
网址、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均保持不变。
新办公地址及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练溪大道999号
电话:0572-3958999
传真:0572-2636999
公司网址:www.chinacaidie.com
电子邮箱:cady_info@chinacaidie.com
邮政编码:3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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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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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品种、工具、场所及金额: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外币。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
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可能存
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本公司
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做套利性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在境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
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交易币种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外币。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交易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额度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
,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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