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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6030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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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75 热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8-30│ 23.10│ 8.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11.55│ 2935.4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4,000万件电热 │ 4.56亿│ 6765.55万│ 3.19亿│ 69.90│ ---│ 2026-08-31│ │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4050.00万│ 1350.00万│ 4050.00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剩余超募资金 │ 539.38万│ ---│ ---│ ---│ ---│ ---│ ├─────────┼──────┼─────┼─────┼─────┼─────┼──────┤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2.41亿│ 1970.03万│ 9951.27万│ 41.31│ ---│ 2026-08-31│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 │ │ │ │ │ │ │ │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 │ │ │ │ │ │ │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6315.98万│ 860.77万│ 4109.59万│ 65.07│ ---│ 2026-08-3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1.2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管理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杭州热威电热│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安吉热威”)增资12,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1,500万元计入资 │ │ │本公积);拟向全资子公司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增资7,00│ │ │0万元(其中328.987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6,671.01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 │ │ │完成后,安吉热威注册资本由20,5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江山热威注册资本由5171.012│ │ │9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均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安吉热威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由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 │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安吉热威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000万│ │ │元,股权结构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管理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杭州热威电热│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安吉热威")增资12,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 │ │ │积);拟向全资子公司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增资7,000万元 │ │ │(其中328.987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6,671.01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 │,安吉热威注册资本由20,5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江山热威注册资本由5171.0129万元 │ │ │增加至5,5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均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江山热威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由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 │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独立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独立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30│价格调整 ──────┴──────────────────────────────────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6、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鉴于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427股。2025年7月 24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8、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35066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1日。 9、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 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02483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 0元(含税)。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杭州热威电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0.85元/股-0.70元/股=10 .15元/股,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 10.15元/股。 ──────┬────────────────────────────────── 2026-05-3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8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2212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2483111股变更为40240089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402483111元变更为人民币402400899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 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3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人:张亮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4、电话:0571-86697018 5、传真:0571-86690083 6、Email:IR@e-heatwell.com ──────┬────────────────────────────────── 2026-05-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558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72%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2人。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6、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 意见。 7、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鉴于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427股。2025年7月 24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8、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35066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1日。 9、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 2026-05-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5813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12593.84万 元,较2023年增长26.84%,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214.79万元(已剔除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较2023年增长33.13%。鉴于公司层面营业收入业绩考 核指标介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高于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98.1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同确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进 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8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6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B,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100%;1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1名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212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应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10.15元/ 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1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5-0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董事吕越斌、独立董事陈旭琰通过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1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 、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 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50亿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6.0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53.96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 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 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 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6.05亿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本次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6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 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进行审议。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和 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股东回报,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 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 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 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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