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5 热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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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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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30│ 23.10│ 8.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11.55│ 2935.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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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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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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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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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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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超募资金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700.00万│ ---│ 27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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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万件电热 │ ---│ 1924.38万│ 2.70亿│ 59.28│ ---│ 2026-08-31│
│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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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 938.05万│ 8919.29万│ 37.03│ ---│ 2026-08-31│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 │ │ │ │ │ │ │
│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 │ │ │ │ │ │
│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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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 444.49万│ 3693.31万│ 58.48│ ---│ 2026-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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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 2700.00万│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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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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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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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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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关联独立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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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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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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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独立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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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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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7792778U
名称: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2483111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热元件及装置、温度控制器与
传感器、电加热用绝缘材料、特殊合金及管材,含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配件和生产设备;生产、
销售:电热元件及装置、温度控制器及传感器、电加热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及管材,含上述
产品相关的配件和生产设备。(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790号1幢、2幢);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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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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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
加至8名,独立董事3名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名增加至5名。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
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并做出决议,选举金莉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莉莉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董
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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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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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热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589.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35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2%(低于3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
.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
。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
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
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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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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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350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350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现将本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7月1日为授予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
予260.6644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合计6.510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为254.1538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3人,授予价格为每股11.55元,授予日为2024年7月1日,授
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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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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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1名激励对象离职
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1
名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68,42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27)。
公司已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2025年5月3
1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
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中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
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44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
注:上述“扣非后归属股东净利润”指标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且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
》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553
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2,412.30万元,较2023年增长14.80%,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28,625.92万元,比2023年增长18.30%。鉴于公司层面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指标介
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高于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9.76%;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解除限售比
例为99.76%,公司拟对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7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68,427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8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8,427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73,111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对上述8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68,42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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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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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威股份”)于2025年6月9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作为“杭
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项目
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
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
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
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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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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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
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02551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杭州热威电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1.55元/股-0.70元/股=10
.85元/股,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55元/股调整为
10.8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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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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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
全达标、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本次回购数量:68427股
本次回购价格:因离职而回购的价格为10.85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回
购的价格为10.8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68427股。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中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
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44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553
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2412.30万元,较2023年增长14.80%,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28625.92万元,比2023年增长18.30%。鉴于公司层面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指标介于
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高于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9.76%;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解除限售比
例为99.76%,公司拟对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7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68427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应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55元/股调整为10.85元/
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离职而回购的价格为10.85元/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
而回购的价格为10.8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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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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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350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68%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2人。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6、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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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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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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