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5 热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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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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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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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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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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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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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万件电热 │ 4.56亿│ 5244.67万│ 2.51亿│ 55.06│ ---│ 2026-08-31│
│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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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2700.00万│ 1350.00万│ 2700.00万│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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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超募资金 │ 1889.38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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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2.41亿│ 3551.16万│ 7981.24万│ 33.13│ ---│ 2026-08-31│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 │ │ │ │ │ │ │
│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 │ │ │ │ │ │
│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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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6315.98万│ 1168.66万│ 3248.82万│ 51.44│ ---│ 2026-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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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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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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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
、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
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亿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75.99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
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
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亿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
次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
准。
(二)2025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
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
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
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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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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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
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关于2025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
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以及在保障股东利益、
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
人每年7万元(税前)),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季发放。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三、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
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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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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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
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
(二)拟合作机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
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
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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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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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
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
结售汇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
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
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
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
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
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
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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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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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与资金计划安排,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票
据池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时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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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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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99,225.61元,
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4,509,257.6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402,551,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
算口径仅为2024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
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
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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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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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
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
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
料如铜、镍等,并在境内合规设立、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
内交易场所。
交易金额: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
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
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生产经
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
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2025年度进行生产原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公告如
下:
(一)交易目的
为了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
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材料相关的业
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
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作为
盈利工具使用。
(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及交易类型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镍等,并在境内合规设
立、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三)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前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五)交易场所
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
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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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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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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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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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
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
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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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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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
热威”)对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的表述进行了调整,由“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经济开发城
北工业区”调整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越都东路945号”,实际注册地址未发生变
化,包含公司注册地址信息的《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其他信息均做相应变更。
近日,安吉热威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9280219XQ
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5000000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越都东路945号
经营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器具、暖通设备、
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
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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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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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叶喜撑、
张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拟增加黄兰君作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本次增加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叶喜撑、张琳和黄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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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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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7792778U
名称: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2,551,538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热元件及装置、温度控制器与
传感器、电加热用绝缘材料、特殊合金及管材,含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配件和生产设备;生产、
销售:电热元件及装置、温度控制器及传感器、电加热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及管材,含上述
产品相关的配件和生产设备。(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790号1幢、2幢);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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