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8 江化微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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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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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3-27│ 24.18│ 3.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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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11-09│ 33.00│ 2.79亿│
├───────────┼───────────┼───────────┼───────────┤
│增发 │ 2022-11-22│ 15.43│ 6.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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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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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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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化微 │ ---│ ---│ 74.29│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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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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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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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 │ 1.28亿│ 257.96万│ 1.26亿│ 98.30│ ---│ ---│
│电子化学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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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 │ 6455.46万│ 247.75万│ 5227.63万│ 80.98│ ---│ ---│
│电子化学品、副产0.│ │ │ │ │ │ │
│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 │ │ │ │ │ │ │
│再生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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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680.00万│ ---│ 8831.45万│ 101.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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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6.39亿│ 5.64亿│ 6.44亿│ 100.87│ ---│ ---│
│有息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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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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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交易金额(元)│3.3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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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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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5│标的类型 │股权 │
│ │.71%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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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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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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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2年3月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及下属子 │
│ │公司镇江江化微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签│
│ │署了《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
│ │微")以增资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金石基金。金石基金以现金方式投资2.80亿元人民币,认│
│ │购镇江江化微2.00亿元注册资本。截至目前,金石基金持有镇江江化微25.71%的股权。 │
│ │ 鉴于镇江江化微2024年1-9月净利润为负值,现预计镇江江化微2024年度无法完成《股 │
│ │东协议》约定的净利润目标,金石基金要求公司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收购其所持有的镇│
│ │江江化微25.71%股权。根据《股东协议》关于收购价款的约定并参考镇江江化微股东全部权│
│ │益价值资产评估结果,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以337,635,069.00元进行本次收购(其中向银行│
│ │申请并购贷款202,581,041.40元,自有资金135,054,027.6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 │镇江江化微100%股权。 │
│ │ 近日,镇江江化微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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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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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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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4│标的类型 │股权 │
│ │.2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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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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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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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 │
│ │ 增资金额: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一、增资概述 │
│ │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
│ │ 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其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
│ │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
│ │)拟以控股子公司镇江江化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依据,使用自有资│
│ │金50000.00万元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其中:27777.7951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22222.│
│ │2049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镇江江化微另一股东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制造")放弃其就本次增资可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镇江江化微注册资本由50000.00万元增加至77777.7951万元,公司对│
│ │镇江江化微的持股比例由60.00%增加至74.29%,仍为镇江江化微的控股股东,镇江江化微仍│
│ │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
│ │ 截止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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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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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3553.17万 11.98 50.00 2023-04-21
徐强、徐珺 440.00万 7.33 --- 2017-09-14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 340.00万 5.67 ---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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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333.17万 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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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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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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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
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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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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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最终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预计28882.79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未来市场情况、行业环境等变化因素的影响,
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本投资项目已获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相关政
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全资子公司,其利用江化微多年研发的纯化及配方技术,
引进全球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旨在打造国内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大型制造基地,产品等级达到SE
MI标准最高的G5级别并建有湿电子化学品回收再生系统,为行业提供整体配套的化学品供应。
镇江基地规划产能为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
目建设,其中一期5.8万吨/年部分生产装置已经投产。该基地专门为半导体客户布局,产品等
级达到G4/G5级别,可满足8到12英寸、16/14/10nm制程晶圆制造需求。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镇江江化微拟在前述一期项目基础上投资建设“新增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8882.79万元。2024年12月18日,镇江江化微和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签署《江化微年产0.9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协议书》。项
目总投资1.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考虑市场变化、土建成本、设备选型等因素可适当上
下浮动,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应不低于7000万元,无新增建筑面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投资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近日镇江江化微和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补充签署《江化微年产2.
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新增项目总投资1.78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621亿元,考虑市场变化、土建成本、设备选型等因素可适当上下浮动,但固定资产投资总
额应不低于9000万元,无新增建筑面积。
前述《投资协议书》所约定的投资项目均为“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建设“年产3.7万
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投资项目已获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二)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企业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7-06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惠德
注册资本:77777.79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江江化微资产总额119066.07万元,负债总额35810.02
万元,净资产83256.04万元。2025年1-6月,镇江江化微实现营业收入4985.89万元,净利润-3
312.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镇江江化微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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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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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
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
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本次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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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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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
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
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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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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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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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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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为明
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
细化《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
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
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该规划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和听
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既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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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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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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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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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上
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069562.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
76916587.27元。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385637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1569117.44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07%。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
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
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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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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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受让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22448620股股份。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2021年
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于2023年5月24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
;转增后该部分股份为37938168股。
本次承诺到期涉及股份为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3793816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9.84%。
一、承诺基本情况
(一)承诺内容
淄博星恒途松为江化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认购对象,就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
划,作出“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江化微股票,自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得转让”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承诺期间
江化微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殷福华、季文庆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过出方”)的通知,过出方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
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由
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承诺不得转让期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淄博星恒途松持有的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而对应新增取得的股份合计为3793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承诺期内,淄博星恒途松
严格遵守并履行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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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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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额度: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
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
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履行审批程序)。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
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
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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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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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江化微”)、江化微(镇
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
司镇江江化微、四川江化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6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实际为镇江江化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32.6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四川江化微、镇江江化微提供新增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600万元(前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
续保、之前已审批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提供担保的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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