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8 江化微 更新日期:2026-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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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3-27│ 24.18│ 3.30亿│
├───────────┼───────────┼───────────┼───────────┤
│增发 │ 2020-11-09│ 33.00│ 2.79亿│
├───────────┼───────────┼───────────┼───────────┤
│增发 │ 2022-11-22│ 15.43│ 6.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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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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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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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化微 │ ---│ ---│ 74.29│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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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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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 │ 1.28亿│ 257.96万│ 1.26亿│ 98.30│ ---│ ---│
│电子化学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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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 │ 6455.46万│ 247.75万│ 5227.63万│ 80.98│ ---│ ---│
│电子化学品、副产0.│ │ │ │ │ │ │
│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 │ │ │ │ │ │ │
│再生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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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680.00万│ ---│ 8831.45万│ 101.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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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6.39亿│ 5.64亿│ 6.44亿│ 100.87│ ---│ ---│
│有息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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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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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转让比例(%) │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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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8.48亿 │转让价格(元)│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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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238.23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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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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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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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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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3 │交易金额(元)│9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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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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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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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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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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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 │
│ │ 投资金额:9000.00万元人民币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其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
│ │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
│ │微”)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化微增资900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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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18.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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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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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2│标的类型 │股权 │
│ │382329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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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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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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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淄博星恒途松”、“转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 │(如需)、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迅科技”、“受让方”)取得内部决│
│ │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
│ │的审查(如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
│ │转让过户相关手续等。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 │意投资风险。 │
│ │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
│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2026年│
│ │1月19日与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
│ │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382329股转让│
│ │给上海福迅科技,转让价格为20元/股,转让总价为1847646580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23.96%(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淄博│
│ │星恒途松变更为上海福迅科技,实际控制人将由淄博市财政局变更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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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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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3553.17万 11.98 50.00 2023-04-21
徐强、徐珺 440.00万 7.33 --- 2017-09-14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 340.00万 5.67 ---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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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333.17万 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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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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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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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
投资金额:900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已履行国资监管等前置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增资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镇江江化微在后续经营过程
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其未来经
营状况及收益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发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其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
)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化微增资9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镇江江
化微注册资本由77777.7951万元增加至86411.8528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8634.0577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365.9423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镇江
江化微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已履行国资监管等前置审批程序,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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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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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根据经营管理
的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管理架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2026年6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山东江化微的议案》,公司
注销全资子公司江化微(山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江化微”),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解散、注销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企业名称:江化微(山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CBKHPK73
3、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03-17
5、法定代表人:殷福华
7、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1楼1116-78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9、股权结构如下:山东江化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江化微总资产为0万元,负债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6
年度1-5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营业利润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
经营方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解
散、注销全资子公司山东江化微。此次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架构,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江化微自设立至今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注销不会
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
,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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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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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2026年1月19日与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福迅科技”)签署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382329股转让给上海福迅科技,占公
司总股本的23.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拟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二、进展情况
2026年6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的通知,其与上海福迅科技经内部决策审
批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
调整,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26年1月19日签署《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
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2.4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股份中涉及质押的股份全部办理完成解除
质押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剩余7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1293352606元人民币。
”
“4.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且共管账户已收到本协议第2.4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的5个
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提交合规审查申请,并及时按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补正。”
“4.4乙方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向甲方进行过户登记的手续(以下简称“股份交割日
”)。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应:
(1)促使标的公司乙方提名推荐的现有全部董事在股份交割日的当日内,完成本协议第6
.2条约定的辞任;(2)促使标的公司在股份交割日的当日完成本协议第5.4条所述的交接手续
;(3)促使标的公司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协议第
6.2条约定的标的公司董事会改选,并发出通知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董事会的改选。
完成前述(1)至(3)项全部事项完成后的当日称为“控制权交接日”。”
“9.4本协议8.3条项下陈述和保证的有效期最长为7年,与具体各项保险条目的保险期限
相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8.3条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应按如
下计算方式向甲方承担赔偿/补偿责任,计算方式为标的公司因该等事项遭受的损失乘以本次
交易甲方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23.96%)。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由乙方或乙方指定
主体购买受益人为甲方的能够覆盖本协议第8.3条的陈述与保证事项的并购损失补偿保险,保
险责任限额为10000万元,单项保险条目最长保险期限为7年,具体以保险公司的生效保单为准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本协议签署后150日内完成前述并购损失补偿保险的购买。本协议第8.3
条范围内的赔付事项以并购损失补偿保险赔付的款项受偿为限。”次交易购买收益人为甲方的
并购损失补偿保险,购买前述保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江阴市茗富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六)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已披露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乙方持有
的标的股份对应获得的分红金额为5542939.74元。根据原协议第1.3条的约定,如股份交割日
晚于江化微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双方同意相应调整本次转让价款,本次转
让价款总额由1847646580元变更为1842103640.26元,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不变,减少的转让
价款应从原协议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即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由1293352606元变更为12
87809666.26元。如股份交割日早于江化微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或股份交割
日与江化微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天,则本次转让价款总额不进行调整
。
如本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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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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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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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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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
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续保责任险。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
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
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
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
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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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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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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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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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7,098,360.79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385,637,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3,138,234.88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
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1,569,117.44元,公司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707,352.32元,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4,812,422.09元,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
1%。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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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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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
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
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履行审批程序)。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
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
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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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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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
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
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
、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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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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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国债、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不超过预计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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