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82 北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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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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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奥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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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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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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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智能化物流装备│ 3.36亿│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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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 1.48亿│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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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203.05万│ 5541.52万│ 5541.52万│ 6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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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 5249.15万│ 2441.05万│ 2441.05万│ 46.5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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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69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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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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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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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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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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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苏州稻穗物流技术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苏州豆穗物流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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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苏州稻穗物流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豆穗物流技术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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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翁忠杰、刘庆国│
│ │、冯伟、苏州稻穗物流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豆穗物流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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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3.3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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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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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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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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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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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德奥") │
│ │ 增资金额: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自科技")将│
│ │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州德奥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增│
│ │资金额为人民币33633.85万元。 │
│ │ 近日,湖州德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
│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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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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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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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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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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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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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机械工业│
│ │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所”)于2021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
│ │简称“合同一”),合同总金额为22985298.30元(含税),租期五年。 │
│ │ 公司内部部门变动及人员增加等情况,需要扩大办公用地面积,公司将在继续执行合同│
│ │一的基础上,拟与北自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预计合同总金额│
│ │2896192.00元(含税),租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 本次租赁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
│ │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
│ │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 │上(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
│ │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
│ │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租赁 │
│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北自所于2021年12月签订了合同一,合同总金额为229852│
│ │98.30元(含税),租期五年。因公司内部部门变动及人员增加等情况,需要扩大办公用地 │
│ │面积,公司将在继续执行合同一的基础上,拟与北自所签订合同二,预计合同总金额为(含 │
│ │税)2896192.00元,租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 北自所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属于公 │
│ │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
│ │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 │上(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北自所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北自所 │
│ │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企业名称: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400000018P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1号 │
│ │ 法定代表人:王振林 │
│ │ 注册资本:253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6日 │
│ │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街1号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自所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交易类型属于“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 │。” │
│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合同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租赁标的为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一号3号楼,租赁面积2971.68平方米。 │
│ │ 2.合同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租赁标的为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一号3号楼一层配电值班室、6号楼二层215,租赁面 │
│ │积390.5平方米;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4北门南楼一层102、103、104、105、106、108、│
│ │110、112、114房间,租赁面积223.10平方米。 │
│ │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被列为失信│
│ │被执行人,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
│ │ 四、关联交易定价 │
│ │ 此次租赁项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此次交易的租赁│
│ │价格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同地段、相同或相近楼宇的市场租赁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
│ │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 │利益的情形。 │
│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
│ │ (一)合同一 │
│ │ 甲方(出租方):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乙方(承租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1.租金 │
│ │ 租赁房屋总面积2971.68平方米,总租金(含税)22985298.30元。 │
│ │ 2.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为五年,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3.支付方式:现金 │
│ │ 4.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
│ │ (二)合同二 │
│ │ 甲方(出租方):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乙方(承租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1.租金 │
│ │ 租赁房屋总面积613.6平方米,总租金(含税)2896192.00元。 │
│ │ 2.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 3.支付方式:现金 │
│ │ 4.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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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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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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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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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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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向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苏州稻穗物流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豆穗物流技
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份,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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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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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
上市股数为8111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111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5日。(因2025年1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北自所(北京)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并于20
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21670643股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622275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043209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80.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795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本次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股份数量为811138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将于2025年
2月5日上市流通(因2025年1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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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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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0380.0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
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
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
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38
0.00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法定代表人:沈顺华
注册资本:11739.043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纳米材料的研发;合成纤维技术、纺织技术的研发;差别化有色涤
纶长丝生产、销售;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涤纶长丝、锦纶长丝及原料的
销售;功能色母粒(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沈顺华持有33.58%股权;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1.19%股权;德清汇隆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53%股权;朱国英持有5.35%股权。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甲方: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0380.00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零叁佰捌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的进度分期进行支付。
3、施工地点:湖州德清。
4、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交货工期:合同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合同生效且第一笔预付款到账之日为工期起始
点,工期结束时间以系统终验合格之日为结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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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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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3633.8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州德奥”)增资。增资完成后,湖州德奥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5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近日,湖州德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590565502N
名称: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机械设备研发;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喷涂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设备);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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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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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自科技”)第一届监事
会已于2024年8月11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蔡苗女士为
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蔡苗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蔡苗简历: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北自所物流事业部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自科技软件信息部主任工程师,北自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苗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
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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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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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14841.8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
募资金金额为445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
比例为29.98%(低于3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2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305.0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
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27.85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
月2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
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德
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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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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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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