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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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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83 剑桥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 30000.00│ ---│ 66.6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通赛勒光电科技有│ ---│ ---│ 1.3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 6.47亿│ 0.00│ 3.63亿│ 100.00│ ---│ ---│ │智造基地项目 │ │ │ │ │ │ │ ├─────────┼──────┼─────┼─────┼─────┼─────┼──────┤ │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 6.41亿│ 3317.55万│ 4.27亿│ 66.68│ ---│ ---│ │智造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亿│ 0.00│ 1.03亿│ 100.00│ ---│ ---│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0.00│ 0.00│ 5.22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1-03 │交易金额(元)│42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 │ ├──────┼────────────────────────────────────────┤ │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境外全资│ │ │子公司CAMBRIDGEINDUSTRIESUSAINC.(以下简称“CIG美国”)增资4200万美元(以下简称 │ │ │“本次增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的境│ │ │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3-12-08 │交易金额(元)│3452.9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使用权 │ │ │ ├──────┼────────────────┴──────┴────────────────┤ │买方 │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 │卖方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 │ │ 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 │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嘉善县中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方”)签署《上海│ │ │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善县中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 │ │(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浙江剑桥”)。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 │ │编号:临2023-034)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 │ │-073)。 │ │ │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 │ │ (一)实缴出资 │ │ │ 双方已于2023年11月8日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认缴出资义务。其中: │ │ │公司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21230万元,以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877│ │ │0万元;嘉善县中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 │ │ │ (二)土地获取 │ │ │ 1、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6日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 │ │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2、2023年11月16日,浙江剑桥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的国有建设用 │ │ │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3、根据浙江剑桥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的《成交确认书》,确认浙江剑桥竞得编号2023│ │ │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3452.94万元。 │ │ │ 4、浙江剑桥本次土地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9│其他事项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财 务负责人侯文超先生(2024年8月7日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兼财 务负责人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 份总数(268104941股,下同)的0.0392%。上述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所得的股份,部分股份已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侯文超先生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 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 减持的时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 司股份总数的0.0098%。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11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侯文超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7%(占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268041841股的0.0037%)。 ──────┬────────────────────────────────── 2024-09-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会计已连续14年为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说明,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1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 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 、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致同会计的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 层,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 国PCAOB注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的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25人,注册 会计师数量为13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为454人。 2023年度,致同会计的业务收入为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5.02亿元。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为3.55亿元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 始在致同会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侦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4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 2024-09-12│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1559.30万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4年8月26日为授权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根据《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 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登记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3)和《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64);确定以2024年8月26日为授权日,向78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0.1 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人民币29.48元。公司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法律顾问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9月10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登记股票期权1559.30 万份,实际登记数量与授予数量存在差异系因在授权日后至权益登记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拟离 职,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0.80万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情况如下: 1、授权日:2024年8月26日 2、授予数量:1559.30万份 3、授予人数:779名 4、行权价格:每份人民币29.48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6、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 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 2024-08-27│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8月26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60.10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780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人民币29.48元/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4年8月26日为授权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 ──────┬────────────────────────────────── 2024-08-0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剑 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桂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秦桂森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 ──────┬────────────────────────────────── 2024-08-09│其他事项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兼财务负责人侯文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侯文超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但其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时生效,侯文超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 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侯文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5000股(其中19000股为限售流通股) 。侯文超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侯文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侯文超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同意聘任程谷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程谷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 谷成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 2024-08-09│其他事项 ──────┴────────────────────────────────── 交易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掉期、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和日元。 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在交易期 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交易期限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遵 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 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 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 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 购主要以美元和日元等外币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 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业务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规模为: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 在交易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 交易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的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掉期、 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和日元。 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或所对冲的敞口期限相匹配,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 来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半年至一年的货币掉期和外汇掉期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在交易期限 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交易期限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交易金额超出了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2024-08-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003916.59元;截至中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4 815733.4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框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 体如下:以权益分派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3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680418 41股,据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41255.23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比例(即2024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08-06│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 )前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宜桥”),在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038857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68104941股,下同)的 1.1335%。上述股份来源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19 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4-027)。康宜桥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975166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 .1097%),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 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6 81049股(占减持计划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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