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88 宁波精达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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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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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240台高速精│ 9193.70万│ 0.00│ 9193.70万│ 100.00│ ---│ ---│
│密压力机生产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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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扩产310台空调│ 2477.00万│ 0.00│ 2477.00万│ 100.00│ ---│ ---│
│换热器装备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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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技术研发中 │ 1993.00万│ 0.00│ 1993.00万│ 100.00│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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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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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良才 2473.99万 5.65 100.00 2022-11-10
郑功 1030.21万 2.35 80.93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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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504.20万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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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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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1-10 │质押股数(万股) │10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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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0.93 │质押占总股本(%)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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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郑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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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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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1-0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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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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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郑良才先生和郑功先生通知,郑良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 │
│ │份24,739,904股和郑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0,302,130已完成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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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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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1-10 │质押股数(万股) │247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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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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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郑良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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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郑良才先生和郑功先生通知,郑良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 │
│ │份24,739,904股和郑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0,302,130已完成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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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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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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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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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
实际和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请浙江科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公司已连续13年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为公司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浙江科信进行了沟通说明
,立信、浙江科信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成立于1999年,2022
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
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从业人员总数121人,其中合
伙人17人,注册会计师63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人
。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5002.06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252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0万元。2022年无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上年度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653.68万元,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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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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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
《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2838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
4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
媒体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2)等公告。
(二)2023年7月20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
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自2023年7月20日起4
5天内,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违反了公司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8380股。
(二)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
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80254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96365592.40元。公司已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3.67元/股,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67-0.22=3.45元/股。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为3.4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442911元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合计为4502
30.03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本次实施回购
注销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B886047562。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28日完成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8025420股变更为437897040股,注册资本由目前的43802542
0元变更为43789704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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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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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5.5136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5.5136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4、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
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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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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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徐慧幸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为工作变动原因,徐慧幸女士提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职务,辞职后,徐慧幸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徐慧幸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徐慧幸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珂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胡珂楠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
责的要求,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562563
电子信箱:dm@nbjing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江北投资创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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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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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违
反了公司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现本激
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
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
计12.838万股。
(二)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
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80254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96365592.40元。公司已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3.67元/股,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67-0.22=3.45元/股。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为3.4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442911元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合计为4502
30.03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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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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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
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838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
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8025420股变更为4378970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8025420元
变更为人民币43789704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浙江省宁波江北投资创业园区金山路377号
2、申报时间:2023年7月2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刘明君
4、联系电话:0574-87562563
5、邮箱:dm@nbjingda.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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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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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相关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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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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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托
理财等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2023年委托理财产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金融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公司等的金融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长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汇报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事项为公司拟在未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的预计,目前尚未
确定具体的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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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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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71793
7.7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2683952.5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268395.26元后
,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8415557.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754303.
23元,减去2022年实施的2021年度的现金股利55319040.0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6146560
0.00元后,本公司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9385220.53元。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
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36559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7.52%。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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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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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审计机构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
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小金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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