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91 众鑫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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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9-06│ 26.50│ 5.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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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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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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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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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 6.82亿│ 1926.60万│ 2.28亿│ 59.97│ ---│ ---│
│降解环保餐具项目(│ │ │ │ │ │ │
│崇左众鑫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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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 4.05亿│ 95.52万│ 1082.30万│ 7.69│ ---│ ---│
│降解环保餐具项目(│ │ │ │ │ │ │
│来宾众鑫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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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2亿│ 0.00│ 18.71万│ 0.3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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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14 │交易金额(元)│1.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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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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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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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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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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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
│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众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
│ │投入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中17,000.00万元拟用于对崇左众鑫进行增资│
│ │,包括增加实收资本5,000.00万元及增加资本公积12,00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中21,00│
│ │0.00万元用于向崇左众鑫提供借款。崇左众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00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崇左众鑫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万元,仍为公│
│ │司全资子公司。前述增资及提供借款所划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
│ │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的实施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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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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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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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次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
,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智
能”)和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众鑫寰宇”)。吸收合并完成后,众
鑫智能和兰溪众鑫寰宇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
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
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2、申报时间: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5、邮箱:zxzquan@fiber-product.com
6、传真:0579-888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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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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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鑫股份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
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
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
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本次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是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请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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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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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对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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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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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
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
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
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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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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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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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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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情况说明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加拿大边境服务
署与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25年10月15日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热成型模制纤维餐具涉嫌倾销和补贴的行为启动调查,案件的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到202
5年9月30日。
二、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调查涉及公司及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经统计,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
间,公司对加拿大出口产品金额约8265万元人民币,约占同期营业收入7.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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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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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
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下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
事潘欢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职工代表董事潘欢欢先生与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姜晏先生及审计委员、独立董事廖文锋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
会议召集人由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姜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廖文锋先生及职工
代表董事潘欢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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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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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美国商务部于美
国时间2025年9月25日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
查作出终裁,结果如下:
一、反倾销终裁结果
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制品”做出了反倾销终裁。
众鑫股份为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为283.89%,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49.08%-477
.97%。
二、反补贴终裁结果
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制品”做出了反补贴终裁。
众鑫股份为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为97.82%,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7.56%-319.9
2%。
三、对行业的影响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结果阻
断了该行业从中国出口产品到美国,美国市场的客户将被迫寻找中国以外的供应源,致全球供
应链格局重组。该行业在国内的产能将出现富余,在非美市场上的竞争会明显加剧,对中国纸
浆模塑生产企业造成较大冲击。
四、应对措施
(一)加大对非美市场的拓展及销售。公司将积极筛选高潜力目标市场,搭建多元化销售
渠道,推进产品在多领域多用途的应用。
(二)坚定全球布局的战略。公司将持续优化产能布局和产品结构,打造适应新形势下满
足客户需求的全球供应链,为包括美国客户在内的全体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高度重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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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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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票/存托凭证(限售期为12月)股份;股票认购方式
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92819股。
除首发战略配售股票外,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787617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36899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25559700股,并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223879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20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37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其中首发战略
配售股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492819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外,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7876174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12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3名,对应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036899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0.14%。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现前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2025年9月22日上市流通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
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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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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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项目当前进展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
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2)延期调整
公司深刻践行全产业链持续发展理念,在相关行业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形下,为适应不断变
化的市场形势,满足行业领先的安全环保及自动化等规范要求,提升项目整体建设水平,公司
在项目评审、方案优化等前期准备阶段所需时间较长。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结合当前募
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024年10月,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原产中国和越南的本行业产品启动“双反”调查;2025
年上半年,全球贸易形势复杂,全球经济环境、国际形势复杂且多变,美国面对全球不断加征
关税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公司结合自身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更多时间来观察和掌握最新市场需求,以便使项目
投产后的产品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对项目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
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改造方向、产品定位、产能规划等进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公司长期发
展目标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也使得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为保证募投项
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
,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延期实施;
(2)重新设计与规划变更需要较长的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潜在的市场需求,需要重新评审项目内容、变更建筑物设计
及向政府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评审,需要重新办理规划变更并经批准许可后方能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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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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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
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且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对外投资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
行结算,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
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
联系紧密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在原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
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计总额约价值总额度为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
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
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
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拟再增加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
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
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
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方及交易场所:拟在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
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
地经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子公司
有必要与境外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0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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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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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朱玮先生、魏
炜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现因原保荐代表人魏炜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何少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魏炜先生担任
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朱玮先生
、何少杰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魏炜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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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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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纳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担保金额:2025年度,预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所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
责任,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视具体情
况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或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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