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91 众鑫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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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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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 ---│ 2.09亿│ 2.09亿│ 54.90│ ---│ ---│
│降解环保餐具项目(│ │ │ │ │ │ │
│崇左众鑫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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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 ---│ 986.78万│ 986.78万│ 7.01│ ---│ ---│
│降解环保餐具项目(│ │ │ │ │ │ │
│来宾众鑫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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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18.71万│ 18.71万│ 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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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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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4 │交易金额(元)│1.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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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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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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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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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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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
│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众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
│ │投入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中17,000.00万元拟用于对崇左众鑫进行增资│
│ │,包括增加实收资本5,000.00万元及增加资本公积12,00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中21,00│
│ │0.00万元用于向崇左众鑫提供借款。崇左众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00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崇左众鑫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万元,仍为公│
│ │司全资子公司。前述增资及提供借款所划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
│ │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的实施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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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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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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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纳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担保金额:2025年度,预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所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
责任,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视具体情
况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或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
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
机构(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身的固
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
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金
额可在银行之间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债务本
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
行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调剂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内,授信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融资事宜。本
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部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
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和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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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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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对象: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0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事项为境外投资事项,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由于外汇汇率变动给公司带来
汇兑风险。同时本项目可能面临国际形势、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因
素,本次对外投资效果、项目进度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投资事项概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鑫股份”)作为世界领先
的“一次性植物纤维可降解环保餐饮具”企业,立志于为全球80亿人口提供“绿色,低碳,可
自然降解”的环保餐饮具,全球布局生产基地是公司必不可缺的长远战略。目前泰国众鑫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工厂”),已建成的生产线试投产后运营状况良好,达到预期
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工厂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告
》。
综合考虑当前国际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0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泰国
工厂增加投资8000万美元,以进一步扩大泰国工厂的产能,本次增加投资完成后,泰国众鑫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亿泰铢增加到11亿泰铢,泰国工厂的产能预计达到10万吨/年。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本次增资扩产事项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最终以上级政府部门批复为准。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加投资事项的各项
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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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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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
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确认了2024年度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并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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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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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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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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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10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5〕3597),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57301.1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293939366.88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14924
1.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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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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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0,527股(均为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0,52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25,559,700股,并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2,238,79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20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0.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37,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10,52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2025年3
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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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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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2月0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浙江众鑫环
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8D9BJ99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滕步彬
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贰拾叁万捌仟柒佰玖拾叁元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8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
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
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
消费机器人制造;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
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食品用塑料
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
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
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
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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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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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此前审议的额度人民币5亿元(含)的基础上再向各合
作银行增加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含),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
(含子公司)2024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前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各类信用业务融资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
民币5亿元(其中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亿元)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
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额度、期限、方式等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协商后
合理确定并以最终银行核定为准。上述所称“信用业务”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
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实际融资金额、
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上述所称“担保”包括保证、抵押(包括第二
顺位抵押)、质押等担保法律允许的所有担保类别。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召开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综合授信额度之日止。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
年度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基础上,再向银行申请增加7亿元(含)的综
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
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之间的用信额度等。
三、相关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
公司签署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2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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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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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浙江众鑫环保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美元、欧元等。
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
交易额度: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
银行授信。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
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随着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
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且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对外投资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
行结算,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
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
联系紧密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
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
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三)交易额度: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
先使用银行授信。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地经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
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子公司有必要与境外金融机构办理
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
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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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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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
表投票,同意选举姬中山先生作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成立,任期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1、姬中山先生
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03年9月就职
于海尔机器人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青岛华宁工贸有限公司;2011年3月至
2012年12月就职于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众生纤维副总经理;2022
年1月至今,担任崇左众鑫工厂厂长;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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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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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情况说明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美国商务部于美
国时间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正式发起反倾销、
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立案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反倾销案件号:A-570-182,调查期限预计为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自2024
年04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
总收入的50.04%。
反补贴案件号:C-570-183,调查期限预计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3
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
总收入的47.34%。
本次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双反调查”在不存在紧急状况追溯的情
况下,在美国商务部作出裁定之前,美国客户无需为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缴
纳现有税率之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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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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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
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
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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