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97 江苏华辰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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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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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 1.11亿│ 0.00│ 1.11亿│ 100.17│ 321.09万│ ---│
│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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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 9059.11万│ 0.00│ 1.11亿│ 100.17│ 321.09万│ ---│
│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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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 1.33亿│ 1980.16万│ 1.03亿│ 92.88│ 1827.98万│ ---│
│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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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 1.11亿│ 1980.16万│ 1.03亿│ 92.88│ 1827.98万│ ---│
│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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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 4569.30万│ 1737.11万│ 3644.01万│ 79.75│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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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 4466.28万│ 1737.11万│ 3644.01万│ 79.75│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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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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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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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测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9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2842604.
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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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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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2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
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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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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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
资产抵押,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办
理不超过5.38亿元项目贷款(以下简称“本次抵押贷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批准董
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
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等。
为满足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的投资需求(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23-036和2023-037的
相关公告),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基于上述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38亿元项目贷款。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坐落于徐州高新区连城路南、泰中路西(不动产权证编号:苏(
2024)铜山区不动产权第0020411号)和徐州高新区连城路北、泰中路东(不动产权证编号:
苏(2024)铜山区不动产权第0019779号)的两处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公司拟以
前述资产设定抵押,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除本次抵押外,前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抵押贷款的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抵押信息等有关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最终合
同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民生银行徐州分行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是为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包括“新能源电力装
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两部分,总投资金
额预计约20亿人民币。本次抵押贷款有利于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早产出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安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抵押贷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构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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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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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的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
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
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改变自有资金用途和公司自有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
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
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资金来源及金额
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择机购买安全
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3、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
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
在关联关系。
4、额度使用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
25年4月23日。
5、授权内容: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
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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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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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4月24日,江苏华辰
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为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
事项。
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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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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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
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3年1-12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35384715.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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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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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472516.24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的净
利润为123267467.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8020130.91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议案,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情况,可以不进行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93242.18万元,其30%为27972.65万元。考虑到
公司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
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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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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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
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
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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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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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
202332006158,发证时间:2023年11月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
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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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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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7.9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
拍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
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2.本协议投资金额较高,公司计划通过分期建设的方式完成,具体分阶段建设项目和内容
将由公司根据资金筹措进展及业务发展计划分步推进。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未来可能存在受产品市场竞争格局、产品开发迭代速度、市场开拓情况、供求关系等多重因素
影响,而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已经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
市场占有率,不断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能,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为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徐州高新区管委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徐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投资建设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
投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投资”)的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及政府支持等事项进行了原则约定。
本项目总投资约20亿人民币(包含流动资金7.9亿元),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新
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就产业基地,公司与徐州高新区管委会拟
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基地投资协议”)对相关事项作具体约定;第二部分为
新能源电力装备配套设备产业基地(以下简称“配套产业基地”)。
就配套产业基地,双方已于2022年11月9日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配套产业基
地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配套产业基地投资协议与投资框架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投资框架协
议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徐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实施。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土建投资约3.6亿元人民币、设备投资
约8.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约7.9亿元人民币。本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为产业基
地,投资约16.5亿元人民币,其中土建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设备投资约7亿元人民币、流动资
金约6.5亿元人民币;第二部分为配套产业基地,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其中土建投资约0.6
亿元人民币、设备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约1.4亿元人民币。双方就配套产业基地已
签署的协议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项目内容:产业基地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新能源高压
节能型变电设备、储能系列设备、新能源干变设备等,主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
数字化智能工厂;配套产业基地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电力装备配套设备等,集聚上下游产业链
业态。
(4)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约283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其中产业基地新能源箱
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车间约3.1万平方米、新能源高压节能型变电设备车间约1.2万平方米
、储能系列设备车间约2.7万平方米、新能源干变数字化车间约3.2万平方米、新增办公场所约
1.1万平方米;配套产业基地新能源电力装备配套设备车间约2.7万平方米。
(5)用地规模:根据《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予以核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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