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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江苏华(6030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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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97 江苏华辰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4-28│ 8.53│ 2.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0│ 12.45│ 5521.58万│ ├───────────┼───────────┼───────────┼───────────┤ │可转债 │ 2025-06-20│ 100.00│ 4.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22│ 12.25│ 875.88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 2.69亿│ 2.46亿│ 2.46亿│ 91.49│ ---│ ---│ │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一期) │ │ │ │ │ │ │ ├─────────┼──────┼─────┼─────┼─────┼─────┼──────┤ │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 1.01亿│ 8145.97万│ 8145.97万│ 80.67│ ---│ ---│ │化工厂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145.04万│ 8145.29万│ 8145.29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6万元到-302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533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6万 元到-3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出现亏损。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万元 到-533万元。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108.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27.22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48.24万元。 (二)每股收益:0.290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受下游客户自身项目推进、交付安排延后等因素制约,公司产 品发货及收入确认相应推迟,进而影响当期营业收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影响。公司于2025年6月末完成4.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本期确认债券利息费用1222.64万元,对当期利润形成一定压力。 ──────┬────────────────────────────────── 2026-07-04│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21400000.00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次合同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签署的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 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具 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披露的销售金额不构 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 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与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 额为人民币221400000.00元。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年4月修订)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订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合同自双 方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天普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瀚海街26号 法定代表人:于利伟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6-19│其他事项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 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66639531XY 企业名称: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孝金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04日 营业期限自:2007年09月0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壹拾陆万叁仟捌佰玖拾柒元整 住所: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线、电缆经营;润滑油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17│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3名已离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24117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华 辰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9); (二)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江苏华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满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11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不能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 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834117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19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24117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25883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8354541),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江苏华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张 孝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的列席情况,逐一说明列席理由2、董事会秘书 杜秀梅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刚、翟基宏、高冬、沙丽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69383股。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69383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5月8日。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 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3、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5年1月10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3月5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 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7、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8、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2)。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108名激 励对象授予的469383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议 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 2026-04-24│价格调整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 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3、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5年1月10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6-04-24│对外担保 ──────┴──────────────────────────────────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概况:2026年度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江苏华辰”)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60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 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50亿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 担保余额,下同)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5569.00万元。 反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预计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 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 其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此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而定)审议通过新额 度之日止。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调剂使用额度,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预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融资 授信计划,公司拟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 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办理 有关手续等。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 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的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 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 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追认 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自有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及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有 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三)委托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 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公司与 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额度使用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而定)审议通过新 额度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追认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 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而定)审议通过新额度之日止,且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 同意对前次超出授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予以追认。公司已及时终止相关投资并赎回 理财产品,本次事项未造成公司自有资金损失,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 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 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坚持稳中求进,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公司始终秉持“稳中求进”的发展基调,深度聚焦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核心主业,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智能的电力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涵盖节能型变压器、智能箱式变电 站、成套开关设备等核心产品的研发设计、智能制造与销售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 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工业企业、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凭借在节能与智能化技术领 域的持续投入与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在新能源配套产品市场需求的强劲拉动下,公 司经营业绩实现显著增长。截至2025年年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643.65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42.73%,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与增长潜力。 2026年,公司紧扣国家“双碳”战略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部署,以“成为行业一流、国际 领先的电力装备制造企业”为愿景,在深耕核心赛道的同时,积极拓展清洁能源协同发展。我 们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智能制造为支撑、市场拓展为引擎、精益管理为基础、ESG践行为担 当,全力推动从传统制造商向“风光储充”系统集成商转型,通过完善产品矩阵、突破技术瓶 颈、拓展海内外市场、强化产能支撑,持续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与全球市场份额,培育新质生 产力,筑牢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规模化发展,并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协同共 赢。 二、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 公司始终聚焦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主营业务,以资本赋能、技术创新、精益运营为支撑 ,持续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积极推动2026年经营规划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4.6亿元,有效缓解新项目建设资 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彰显了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及新能源战略布局的认可 ,为业务拓展与技术研发注入了持续动力,进一步巩固了核心产品在技术与产能方面的优势。 1、技术创新提质:突破核心瓶颈,提升研发转化效率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8511.48万元,组建163人的专业研发团队,累计获得158项授权专 利,参与22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制修订,新立项研发项目26项。公司通过产学研协同机制 ,打通成果转化全流程,成功推出多款新产品。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障研发 费用占比处于合理高位,聚焦输配电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突破330kV及以上高端产品技 术瓶颈,推进高频变压器等前沿技术研发,加速AI、数字孪生与输配电设备融合,完善创新体 系,强化知识产权布局,筑牢技术壁垒。 2、业务运营增效:精耕市场布局,提升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2026年,公司将紧抓电网升级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机遇,优化国内营销网络,重点开拓风 光储、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新兴赛道,提升新能源板块的营收贡献。同时把握电力装备出海 窗口期,聚焦欧洲、东南亚等重点区域,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提升市场占有率与国际影 响力。同步推进智能制造转型,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线自动化、车间数字化升级,构 建绿色低碳生产体系,助力运营效能提升。 3、成本管控提质:全流程精益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全面推行精益运营管理,系统梳理业务痛点,优化冗余环节,推动管理制度标准化 升级,减少资源浪费与低效损耗。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建立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 程检验标准,严守质量底线。细化成本核算体系,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推动降本增效与效益 提升协同发力。同时,完善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合规管理、资金安全与内控监督, 切实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此外,公司将健全激励与考核机制,引导全员参与精益改善活动,夯 实经营基础,实现效益提升与安全发展的有机统一。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拟对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241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总股本将由165163897股减少为16423978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后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 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每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申报登记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公 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4、邮箱:hc@hcbyq.com 5、联系人:赵青 6、请在信函封面/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准。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孝金、杜秀梅和蒋硕文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就《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薪酬方案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 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 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3212725.3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1、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1638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4774584.5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0%。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1638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 增股本6606555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1229456股(仅考虑前述转增股本的情况;具 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4月23日,江苏 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争强,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 计为85万元,本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 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 度审计费用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 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 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系统性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稳定性。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 但不限于美元等币种。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金额:交易金 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 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特 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 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全球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出口业务增长所带来的外币结算日益频繁,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 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 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 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 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但不限于美元。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授权及交易期限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授权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实际管理套期保值业务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而定)审议通过新额度之日止 ,且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04│其他事项 ──────┴──────────────────────────────────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88号文同意注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 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码“11369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玉和张孝银通过原 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华辰转债”3,132,64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68.10% 。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04%。减持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辰转债”2,532,64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55.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的1月24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 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56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2.17% 。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辰转债”1,972,640张,占 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2.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的2月4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565,140张,占发行总量的12.28% 。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辰转债”1,407,500张,占 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的2月13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 6年3月2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87%。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2026-02-13│其他事项 ──────┴──────────────────────────────────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88号文同意注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 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码“11369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玉和张孝银通过原 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华辰转债”3,132,64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68.10% 。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04%。减持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辰转债”2,532,64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55.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的1月24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 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56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2.17% 。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辰转债”1,972,640张,占 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2.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的2月4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 2026-02-05│其他事项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4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48元/股的130%(即30 .52元/股),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华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辰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 辰转债”。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如再次触发“华辰转债”的赎回条 款均不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5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 华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辰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000.00万元,期限 6年,即自2025年6月20日至2031年6月19日。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 、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 码“113695”。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辰转债”自2025年12月26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5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23.48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华辰转债”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辰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0.52元/股)。即发生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有十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情形,已触发“华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华辰转债”的议案》,鉴于“华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 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不提前赎回“华辰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 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如再次触发“华辰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华辰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5月4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华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2026-02-04│其他事项 ──────┴──────────────────────────────────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88号文同意注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5〕15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0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码“11369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玉和张孝银通过原 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华辰转债”313264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68.10%。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04%。减持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辰转债”253264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5. 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的1月24日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 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 6年2月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华辰转债”56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2.17%。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88号文同意注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5〕15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0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码“11369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玉和张孝银通过原 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华辰转债”313264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68.10%。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 6年1月23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华辰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04%。 ──────┬────────────────────────────────── 2026-01-06│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1.50万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12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25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2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2月22日 2.授予数量:71.50万股 3.授予人数:23人 4.授予价格:12.2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2025-12-23│价格调整 ──────┴────────────────────────────────── 公司2025年6月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12.45-0.20=12.25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2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1.5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25元/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 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2日,同意以12.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1.50万股限 制性股票。 ──────┬────────────────────────────────── 2025-08-21│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华辰”)控股子公司江 苏华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变电力”)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华变电力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以下简称“本 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 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并代表公司在有 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 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华变电力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持续经营、信用等级良好的公司 ,且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是否关联:否。 ──────┬────────────────────────────────── 2025-08-21│其他事项 ──────┴──────────────────────────────────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 2025-08-21│其他事项 ──────┴──────────────────────────────────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 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 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号),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 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 〕155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辰转债”,债券代码“113695”。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华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议案》,拟 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华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华辰转债”(转债代码:113695)的债券持有人。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 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 2025-08-21│吸收合并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徐州启能电气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能电气”)。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启能电气的法人资格将被注 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由公司承继。 启能电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华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 管理成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启能电气。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审批、公司变更、注销登 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吸收合并完 成后,启能电气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启能电气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由公司 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2025-08-21│吸收合并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 本、提高运营效率、增强业务协同效应,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徐州启 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能电气”)。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启能电气的法人资格 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由公司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本次吸收合并 事项需提交“华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 后由公司继续承担。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每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申报登记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公 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4、邮箱:hc@hcbyq.com 5、联系人:赵青 6、请在信函封面/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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