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97 江苏华辰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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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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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 1.11亿│ 2266.87万│ 1.06亿│ 95.46│ 4130.04万│ ---│
│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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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 1.33亿│ 2266.87万│ 1.06亿│ 95.46│ 4130.04万│ ---│
│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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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 9059.11万│ ---│ 1.11亿│ 100.17│ 397.07万│ ---│
│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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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 1.11亿│ ---│ 1.11亿│ 100.17│ 397.07万│ ---│
│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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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 4569.30万│ 2226.92万│ 4133.82万│ 90.47│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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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 4466.28万│ 2226.92万│ 4133.82万│ 90.47│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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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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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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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3,323,441.01元,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64,43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88
7,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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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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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的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
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
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自有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及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
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3、委托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
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
得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使用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
26年4月27日。
5、授权内容: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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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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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3月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43.50万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2月20日
2.授予数量:443.50万股
3.授予人数:119人
4.授予价格:12.4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
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获授的1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0人调整为119
人,实际授予数量由448.50万股调整为443.50万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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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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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20日
首次授予数量:448.50万股
首次授予价格:12.45元/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认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2月20日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
48.5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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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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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高爱好就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
投票权,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四)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7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前述合计调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8人,调减首次
授予股份数量81.5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2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30.00万股调整为448.50万股,同时预留部分数量
由70.00万股调整为71.50万股,本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总数600.00万股调整为52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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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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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1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何林飞和
叶群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石争强接替叶群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何林飞和石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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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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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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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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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5: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华辰变压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高爱好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爱好,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爱好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会计师、注册
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历任徐州食品公司(肉联厂)会计主管;徐州财政局会计师事
务所业务部主任;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
所长;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62)财
务总监,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66)独立董事。
2、征集人高爱好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
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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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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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中除第5项、第6项、第11项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外,其他事项的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发行申请已于2024年9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
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并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2月25日。除上述延
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
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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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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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
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切实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节能型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和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十余年的深耕,公司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不
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通过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节能智能的电力装备产品,为我国的
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支持。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清洁能源协同发展的产品群,通过加强科技研发
和制造工艺,不断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供新能源智能电力装备产品,以满足新能源市场
快速发展对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014.77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47.40%,2024年1至9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001.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6%。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业务,并积
极开拓海外市场,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以应对行业变革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二、通过实施现金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在综合考虑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实
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股东。公司上市后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向股东分配
的现金红利5600万元,现金分红金额占该两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52.65%。
未来,公司在持续稳健经营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统筹好业绩增长
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
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坚定推进从传统企业向数字化企业的转变
,推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广泛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在提升设备化效率上,加强工艺
技术创新,重视与生产应用的融合。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4357.87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4.15%。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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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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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测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9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2842604.
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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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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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2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
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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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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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
资产抵押,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办
理不超过5.38亿元项目贷款(以下简称“本次抵押贷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批准董
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
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等。
为满足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的投资需求(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23-036和2023-037的
相关公告),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基于上述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38亿元项目贷款。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坐落于徐州高新区连城路南、泰中路西(不动产权证编号:苏(
2024)铜山区不动产权第0020411号)和徐州高新区连城路北、泰中路东(不动产权证编号:
苏(2024)铜山区不动产权第0019779号)的两处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公司拟以
前述资产设定抵押,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除本次抵押外,前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抵押贷款的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抵押信息等有关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最终合
同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民生银行徐州分行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是为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包括“新能源电力装
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电力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两部分,总投资金
额预计约20亿人民币。本次抵押贷款有利于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早产出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安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抵押贷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构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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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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