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98 森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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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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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01│ 9.18│ 5.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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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9-12-19│ 100.00│ 5.8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31│ 11.33│ 1019.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22│ 7.62│ 548.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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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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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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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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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森环筑环境治理│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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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凌节能材料有│ 490.00│ ---│ 49.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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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数投(厦门)科│ 2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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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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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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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2.83亿│ 112.19万│ 1.48亿│ 52.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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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心项目 │ 8894.00万│ 220.89万│ 4804.20万│ 5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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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 4938.00万│ 374.01万│ 4408.24万│ 89.27│ ---│ ---│
│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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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9亿│ ---│ 1.6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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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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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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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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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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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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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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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投资”或“标的公司”)是森特士兴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70%的股权 │
│ │,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特众诚(有限合伙)”)持│
│ │有20%的股权,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枫域”)持有10%的股权。现因│
│ │朱雀枫域自身发展需要,将持有的森特投资10%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受让该部分股份后, │
│ │对森特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80%。 │
│ │ 公司持股森特投资70%股权,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因其现有股东朱雀枫域要│
│ │求及其自身发展需要,将持有森特投资10%的股权以零对价方式转让给公司。同时,为进一 │
│ │步增强森特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受让该部分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森特投资持│
│ │股比例增加至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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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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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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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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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其担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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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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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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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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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博森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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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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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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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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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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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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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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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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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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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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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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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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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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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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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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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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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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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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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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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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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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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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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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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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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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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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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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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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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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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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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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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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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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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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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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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或│
│ │“担保对象一”)、与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
│ │达拉特旗)”或“担保对象二”)均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 │国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森特互通(│
│ │鄂尔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
│ │式原则,以上两家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担保额度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森特互通(准格尔旗)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
│ │高额172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为森特互通(达拉特旗)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21750│
│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二者合计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
│ │3.94%,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 │
│ │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对新额│
│ │度批准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 │ 一、担保基本情况及关联担保概述 │
│ │ (一)担保基本情况 │
│ │ 担保对象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45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对象二因业务 │
│ │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435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对象一和担保对象二均是公司与国能 │
│ │互通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森特互通(双方各持股5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在森特 │
│ │互通股权出资比例承担相应担保额度,即为担保对象一提供17250万元担保额度,为担保对 │
│ │象二提供21750万元担保额度,二者共计担保额度为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 │产的比例为13.94%。森特互通的合资方股东国能互通按股权出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担保额度│
│ │。 │
│ │ 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 │
│ │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
│ │保额度,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对新额度批准之│
│ │日止。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
│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 │ 以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
│ │3.3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为以上被 │
│ │担保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一)担保对象一基本情况 │
│ │ 名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MAEPB63B0U │
│ │ 成立时间:2025年7月17日 │
│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李家梁社联发物流集│
│ │运站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鉴于该交易对手方为新设立公司,暂未产生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手│
│ │方发包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担保对象二基本情况 │
│ │ 名称: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ERF2FE48 │
│ │ 成立时间:2025年7月29日 │
│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鄂尔多市联创煤炭有│
│ │限责任公司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
│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
│ │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拟签署《鄂尔多斯│
│ │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 │
│ │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4286.04万元(含税)。 │
│ │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
│ │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鄂尔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森特互通(达拉特│
│ │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与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
│ │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54286.04万元(含税)。 │
│ │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达拉特旗)为│
│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会议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鄂尔│
│ │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 │
│ │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
│ │ 名称: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ERF2FE48 │
│ │ 成立时间:2025年7月29日 │
│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鄂尔多市联创煤炭有│
│ │限责任公司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
│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
│ │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森特互通│
│ │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各自持股50%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 │
│ │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达拉特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三)主要财务数据: │
│ │ 鉴于该交易对手方为新设立公司,暂未产生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经查询本次交易对│
│ │手方发包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拟实施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合同标的 │
│ │ 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 │
│ │ (二)拟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 │ 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时参照市场定价,经询比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存│
│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 │
│ │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 │
│ │ 3.规划装机容量:150WMp │
│ │ 4.签约合同价: │
│ │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54286.04万元(含税)。 │
│ │ 5.合同价款构成: │
│ │ 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6.工程承包范围: │
│ │ 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及并网手续办理。 │
│ │ 7.工程质量标准: │
│ │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满足合同及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
│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
│ │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 │
│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
│ │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以下简称“国能互通│
│ │”)成立的森特互通(鄂尔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森特互通(准格尔│
│ │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 │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
│ │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
│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会议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鄂尔│
│ │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 │
│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
│ │ 名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MAEPB63B0U │
│ │ 成立时间:2025年7月17日 │
│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李家梁社联发物流集│
│ │运站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森特互通│
│ │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各自持股50%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 │
│ │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三、拟实施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合同标的 │
│ │ 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
│ │ (二)拟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 │ 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时参照市场定价,经询比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存│
│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
│ │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 │
│ │ 3.规划装机容量:120MWp │
│ │ 4.签约合同价: │
│ │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
│ │ 5.合同价款构成: │
│ │ 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6.工程承包范围: │
│ │ 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及并网手续办理。 │
│ │ 7.工程质量标准: │
│ │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满足合同及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
│ │ 8.违约责任: │
│ │ 合同约定了发包方、承包方款项支付、延期交付、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违│
│ │约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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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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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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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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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投资”或“标的公司”)是森特士兴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其中,公司持有70%的股权,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 │“森特众诚(有限合伙)”)持有20%的股权,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 │
│ │雀枫域”)持有10%的股权。现因朱雀枫域自身发展需要,将持有的森特投资10%股权转让给│
│ │公司。公司受让该部分股份后,对森特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80%。 │
│ │ 本次交易中朱雀枫域所转让的森特投资股权未实缴,因此以零对价方式转让。 │
│ │ 本次交易双方不直接构成关联交易,但森特众诚(有限合伙)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员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
│ │联法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的规定,本次交易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涉及关联董事刘爱森│
│ │先生、李桂茹女士、翁家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与关联法人森特众诚(有限合伙)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森特众诚(有限合伙│
│ │)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情形。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持股森特投资70%股权,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因其现有股东朱雀枫域要│
│ │求及其自身发展需要,将持有森特投资10%的股权以零对价方式转让给公司。同时,为进一 │
│ │步增强森特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森特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80%。 │
│ │ 虽然本次交易双方不直接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
│ │ (二)会议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部分股│
│ │权增加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的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翁家恩先生│
│ │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
│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股权受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 │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
│ │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7877488R │
│ │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
│ │ 5、法定代表人:李华轮 │
│ │ 6、注册资本:15500万元 │
│ │ 7、成立日期:2014-02-07 │
│ │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股权结构 │
│ │ 朱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朱雀枫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
│ │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三、关联方介绍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BGEE15A │
│ │ 3、组织机构代码:MAEBGEE1-5 │
│ │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5、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7幢18层1801-09室 │
│ │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伟林 │
│ │ 7、注册资本:4000万元 │
│ │ 8、成立日期:2025-02-14 │
│ │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
│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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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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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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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中国建筑第│ 2.55亿│人民币 │2022-02-14│2024-06-08│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八工程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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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中国建筑第│ 19.00万│人民币 │2022-06-21│2024-06-05│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八工程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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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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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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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需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90.00万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
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目前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公司未收到
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申报。
回购注销及通知债权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034)。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不得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8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0.0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账户(B888630387)
,并向其申请办理了前述限制性90.00万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
月2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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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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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18.8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
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本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
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9人调整为11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18.80万份调整为313.30万
份,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不变。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应
对授予权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33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
整为7.62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
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2日,以15.33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13.30万份股票期权,以7.6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
象授予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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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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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22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13.30万份,行权价格:15.33元/份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2.00万股,授予价格:7.62元/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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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价格调整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森特士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
(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10天,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三)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
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9人调整为11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318.80万份调
整为313.30万份,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不变。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授
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539699978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53969997.80元(含税)。
因此,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规则,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P0-V=15.43-0.1=15.33元/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规则,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P0-V=7.72-0.1=7.62元/股。
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
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6-23│价格调整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实<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通过《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森特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前述事项审议。
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前述事项审议。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调整如
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P=P0-V=11.23-0.1=11.13元/股。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
2026-06-03│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注销。”因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90.00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9699978股减少至538799978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39699978元减少至53879997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
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2.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67856668
5.邮箱:stock@centeri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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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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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先生列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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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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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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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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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393.5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本次注销的股票
期权尚未行权,本次注销事宜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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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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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
2026年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
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向资产
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
、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及
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
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预计额度中获得担保额度。以上
担保预计事项授权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担保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由于公司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光储充业务的特性,公司
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项目,基本都需要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后续随着公司业务的继续拓展
,预计子公司数量会继续增加,相应产生的子公司融资需求又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考
虑到公司上述业务特性和便利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授权公司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
围内,在不同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部分以
及调剂给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子公
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
计额度。因此,公司2026年度的担保预计增加额度。
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投资”)系本公司与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
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特众诚”)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公司持股80%,森特
众诚持股20%。森特众诚系公司关联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签订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现因森特投资全资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拟
就森特众诚所持20%股权对应的融资责任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同
时森特众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
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为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均需按出资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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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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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0.00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23元/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
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
万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实<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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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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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总体情况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拟对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该次核销款项账龄较
长,公司已通过诉讼及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全力追偿,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依
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合计为13,699,707.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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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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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森特士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
注销147名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393.50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已履行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森特士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实<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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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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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
本次现金管理为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
。
(二)产品种类
选择适当时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期限内额度可循环
滚动使。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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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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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办法,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
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
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
定。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
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
66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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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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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5.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2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56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9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
入12.38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家,审计收费总额6.20亿元,服务范围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三)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
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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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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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
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82559.3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63131767.50元
。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539699978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3969997.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比例为52.36%。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38.12%,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794.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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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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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先生列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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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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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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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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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
108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
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含分离式)、信用证(含福费廷)、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
数字供应链融资、债权融资计划、国内买方保理、融资租赁等,如涉及保证金质押担保等低风
险额度的,公司以自有合法资金提供保证金质押,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各子公司负责人等及其授
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
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
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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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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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
或“担保对象一”)、与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
达拉特旗)”或“担保对象二”)均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
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森特互通(鄂尔
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以上两家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担保额度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森特互通(准格尔旗)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
额172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为森特互通(达拉特旗)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21750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二者合计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4%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
度,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
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一、担保基本情况及关联担保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45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对象二因业务发
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435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对象一和担保对象二均是公司与国能互通
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森特互通(双方各持股5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在森特互通股
权出资比例承担相应担保额度,即为担保对象一提供17250万元担保额度,为担保对象二提供2
1750万元担保额度,二者共计担保额度为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
.94%。森特互通的合资方股东国能互通按股权出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担保额度。
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
额度,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以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
3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为以上被担保
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一基本情况
名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MAEPB63B0U
成立时间:2025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李家梁社联发物流集运
站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该交易对手方为新设立公司,暂未产生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手方
发包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对象二基本情况
名称: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ERF2FE48
成立时间:2025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鄂尔多市联创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
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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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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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森特互通(达拉特旗)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拟签署《鄂尔多斯
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4286.04万元(含税)。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共
同成立的森特互通(鄂尔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森特互通(达拉特旗)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
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54286.04万元(含税)。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达拉特旗)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鄂尔多
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名称: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ERF2FE48
成立时间:2025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鄂尔多市联创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
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森特互通(达拉特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森特互通是
公司与国能互通各自持股50%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达拉特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主要财务数据:
鉴于该交易对手方为新设立公司,暂未产生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手
方发包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实施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
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
(二)拟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时参照市场定价,经询比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50MWp光储充项目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
3.规划装机容量:150WMp
4.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54286.04万元(含税)。
5.合同价款构成:
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6.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及并网手续办理。
7.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满足合同及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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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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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
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合
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以下简称“国能互通”
)成立的森特互通(鄂尔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
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鄂尔多
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名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MAEPB63B0U
成立时间:2025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李家梁社联发物流集运
站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森特互通是
公司与国能互通各自持股50%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拟实施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
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二)拟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时参照市场定价,经询比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
3.规划装机容量:120MWp
4.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5.合同价款构成:
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6.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及并网手续办理。
7.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满足合同及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8.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了发包方、承包方款项支付、延期交付、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违约
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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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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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投资”或“标的公司”)是森特士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其中,公司持有70%的股权,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森特众诚(有限合伙)”)持有20%的股权,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枫
域”)持有10%的股权。现因朱雀枫域自身发展需要,将持有的森特投资10%股权转让给公司。
公司受让该部分股份后,对森特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80%。
本次交易中朱雀枫域所转让的森特投资股权未实缴,因此以零对价方式转让。
本次交易双方不直接构成关联交易,但森特众诚(有限合伙)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
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本次交易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涉及关联董事刘爱森先
生、李桂茹女士、翁家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法人森特众诚(有限合伙)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森特众诚(有限合伙)不
存在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森特投资70%股权,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因其现有股东朱雀枫域要求
及其自身发展需要,将持有森特投资10%的股权以零对价方式转让给公司。同时,为进一步增
强森特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受让该部分股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森特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80%。
虽然本次交易双方不直接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部分股权
增加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的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翁家恩先生已对
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股权受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
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7877488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5、法定代表人:李华轮
6、注册资本:15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4-02-07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朱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朱雀枫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BGEE15A
3、组织机构代码:MAEBGEE1-5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7幢18层1801-09室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伟林
7、注册资本:4000万元
8、成立日期:2025-02-14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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