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11 康尼机电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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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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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 11.13亿│ 208.00万│ 11.11亿│ 99.85│ ---│ ---│
│价、交易相关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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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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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 1999.20万 2.01 --- 2018-06-23
企业(有限合伙)
廖良茂 1739.51万 1.75 --- 2018-06-23
田小琴 351.45万 0.35 --- 201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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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90.16万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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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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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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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南京康尼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气技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康尼机│南京康尼新│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能源汽车零│ │ │ │ │担保 │ │ │
│公司 │部件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南京康尼机│南京康尼精│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密机械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康尼机│北京康尼时│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代交通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南京康尼机│南京康尼环│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网开关设备│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康尼机│南京康尼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技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康尼机│南京康尼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电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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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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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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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子”)、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科技”)、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精机”)、
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新能源”)、南京康尼电气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尼电气”)。
担保额度: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
过38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康尼电子5000.00万元,康尼科技6000.00万元,康尼精机8000
.00万元,康尼新能源19800.00万元。康尼科技提供的担保:为康尼电气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
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康尼电子、康尼科技、康尼精机、康尼新能源2024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
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
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8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康尼电子5000.0
0万元,康尼科技6000.00万元,康尼精机8000.00万元,康尼新能源19800.00万元。
康尼科技为其控股子公司康尼电气2024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
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履约等使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为子公司担保的3.88亿元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事
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为其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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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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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用于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
控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预计现金管理资金累计发生额将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现金管理资金累计发生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还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
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营和周转的情况下,购买
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实时
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额度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
品的具体操作。
投资期限为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
有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
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授权公
司董事长审批现金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
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的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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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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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348733121.7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2454790.
0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369828.56元。受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廖良茂合同诈骗影响,公司2018年-2022年未分配利润一直为负数,连续五年未能进行利润分
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已由负数转为正数,具备了分红条件。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提
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为900797258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
利180159451.6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66%。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的权利。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18619950股,具体已回购股份数量以本
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情况为准。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
4、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司法执行
收回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利润
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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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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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
金诚”)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规定,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通过公开选
聘方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苏亚金诚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2000年脱钩改制,2013年12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先生,总部位于南京。注册地址:南京市建
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截至2023年末,苏亚金诚从业人员832人,其中合伙人49名,注册会计师348名,签署过证
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
苏亚金诚2023年度业务收入4.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3亿
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23年度苏亚金诚为3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886.61万元,同行业(
轨道交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2024年度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1例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目前该案件还
在审理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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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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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883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83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11月30日,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向廖良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49号),核
准公司向廖良茂等16位自然人及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机构发行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康尼机电已于2017年12月6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登记申请,新增股份数量为1572922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中向廖良茂发行5059080
1股股份、向田小琴发行3514535股股份、向梁炳基发行15090748股股份、向刘晓辉发行679329
9股股份、向王赤昌发行5509809股股份、向曾祥洋发行3307814股股份、向胡继红发行3307814
股股份、向孔庆涛发行3307814股股份、向邓泽林发行2754902股股份、向苏金贻发行2424314
股股份、向吴讯英发行2205209股股份、向苏丽萍发行2205209股股份、向符新元发行1248889
股股份、向罗国莲发行1102604股股份、向林锐泉发行918300股股份、向蔡诗柔发行550981股
股份、向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锦文并购”)发行2562
4553股股份、向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旺昕”)发行19
992026股股份、向南京盛创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以下简称“盛创置业”)6842613股股份。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919417208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343395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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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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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4元/股,
最低价为4.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81112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
超过7.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
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4元/股,最低价为4.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1112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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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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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人债权人原由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
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发
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先后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5日,分别注销了持有的69806861股、4051415股
康尼机电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3275484股变更为9194172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和2024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股票及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0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其他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
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
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工作日8:00-17:00。
2、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3、联系人:康尼机电证券法律部
4、联系电话:025-83497082
5、电子邮箱:ir@kangni.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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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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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执行注销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股票共
计4051415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4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23468623股变
更为919417208股。
本次注销股票数量:4051415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4年1月25日
一、注销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7日至28日,公司分别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栖霞法院”)
下达的符新元、林锐泉、苏金贻等3名被告判决书,判决符新元、林锐泉、苏金贻分别于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所持1101885股、810364股、2139166股康尼机电股票返还给
康尼机电,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上述3名被告未能足额返还前述股票,对于未能返还部分
,3名被告应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不超过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
电股票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30日分别发布的《关于对龙昕科技原17名
股东起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28、2023-029)。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
到栖霞法院执行符新元、林锐泉、苏金贻分别持有的1101885股、810364股、2139166股康尼机
电股票,上述合计4051415股康尼机电股票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账户。
二、本次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4051415股康尼机电
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该等股票于2024年1月2
5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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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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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
精机”),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康尼精机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1
50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康尼精机提供担保余额为6500
.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康尼精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康尼精机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
内决定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康尼机电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康尼机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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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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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康尼新能源”)、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精机”)、南京康尼科技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科技”),均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康尼新能源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1000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康尼精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500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康尼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200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康
尼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7370.86万元,为康尼精机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为康尼科技
提供担保余额为1817.80万元。前述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康尼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康尼新能源、康尼精机和康尼科技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申请授信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业务均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
内决定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康尼机电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康尼机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
2、法定代表人:胡国民
3、注册资本:6468.21万元
4、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
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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