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12 华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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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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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02│ 7.82│ 3.6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4│ 5.51│ 6110.86万│
├───────────┼───────────┼───────────┼───────────┤
│可转债 │ 2021-12-22│ 100.00│ 7.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20│ 6.76│ 758.68万│
├───────────┼───────────┼───────────┼───────────┤
│增发 │ 2024-09-25│ 7.88│ 2.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01│ 7.88│ 5750.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7│ 7.88│ 788.00万│
├───────────┼───────────┼───────────┼───────────┤
│可转债 │ 2026-06-08│ 100.00│ 12.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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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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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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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圣德曼(上海)│ 42911.75│ ---│ 70.00│ ---│ 1869.0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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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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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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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07亿│ 1.37亿│ 2.08亿│ 100.27│ ---│ ---│
│银行贷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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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 5.25亿│ 1.55亿│ 5.30亿│ 98.11│ ---│ ---│
│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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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 5.40亿│ 1.55亿│ 5.30亿│ 98.11│ ---│ ---│
│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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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 3651.07万│ 340.96万│ 2598.04万│ 71.16│ ---│ ---│
│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 5151.07万│ 340.96万│ 2598.04万│ 71.16│ ---│ ---│
│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0亿│ 0.00│ 2.10亿│ 10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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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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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广东共成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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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租出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广东兴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租出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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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华成攒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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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临汾华翔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广东共成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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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租出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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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广东兴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租出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山西华成攒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临汾华翔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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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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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0 │质押股数(万股) │2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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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90 │质押占总股本(%) │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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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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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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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0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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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6-16 │解押股数(万股) │26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8日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65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太原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6日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6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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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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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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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山西省交通开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交投”)通知,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
)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事项已办理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山西交投已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债
券简称为“晋交KEB”,债券代码为“137199.SH”,实际发行规模为2.00亿元,债券期限为3
年,票面利率为0.01%,初始换股价为2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山西交投将持有的6616290股华翔股份股票存放于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晋交KEB补充标
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担保及信托专户合计为晋交KEB担保
的股份数量为16722409股华翔股份股票。
截至2026年7月15日,山西交投持有公司股份28652591股(不含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股份),持股比例为5.31%;“山西交投-中德证券-26晋交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
股份16722409股,持股比例为3.10%。
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
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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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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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6年6月发行的“翔26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
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翔26转债”前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前次
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
年7月15日出具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翔26转债”信用评级结果
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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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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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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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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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临汾
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81579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
15%。本次解除质押26500000股后,华翔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翔实业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的股份已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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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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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6〕733号文同意注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
翔26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30102.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3010200张,按
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3
0102.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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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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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
行的发行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9日(T+1日)主持了华翔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翔26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翔26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
号码。
发行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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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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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010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
购工作已于2026年6月8日(T日)结束。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翔26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翔26转债本次发行130102.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13010200张(1301020手)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6月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翔
26转债发行总额为130102.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翔26转债为102406
4000.00元(1024064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8.71%。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翔26转债为276956000.00元(276956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29%,网上中签率为0.00331130%。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8401956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8363973202手,即8363973202000.00元,配号总数为8363973202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
0000-10836397320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6月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
结果将于2026年6月10日(T+2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
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翔26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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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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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4月13日公告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733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翔26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3”。
2、本次发行13.0102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3010200张,1301020手
。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T-1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翔26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T-1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409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
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409手可转
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翔26配债”,配售代码
为“753112”。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
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539961401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2409手/股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3
01020手。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
简称为“翔26发债”,申购代码为“754112”。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1万
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翔26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翔26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
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
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翔26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
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
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翔26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翔26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翔26转债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翔26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
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
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
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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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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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
733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6月4日(T-2日)披露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华翔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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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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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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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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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文
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结合山西华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营实际、发展战略,聚焦“提升经营质量、增强
盈利能力、优化公司治理、强化股东回报、加快新质生产力布局、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六大核
心目标,制定本2026年度专项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将续巩固并强化白色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三大主业基本盘,着
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形成“核心主业扩张+新兴赛道爆发”的产业生态。稳固白色家电压缩
机零部件龙头地位,深化与头部客户战略合作,提升机加工比例,推进精密加工产能释放。加
速汽车零部件业务放量,依托华域汽车合资公司平台,扩大汽车零部件订单规模。工程机械零
部件业务,持续巩固海外市场合作关系,推进短流程联铸及消失模生产线建设。
在稳固主业的同时,公司同步加速培育第二增长极,积极向高端智能装备领域延伸。2025
年度,公司瞄准减速器金属结构件赛道,已与多家头部减速器厂商建立业务联系,并完成多款
产品的送样验证,顺利通过重点客户现场审厂考核。
同时,公司持续突破现有铸造能力边界,新增消失模精密铸造、高压铸铝等新工艺,拓展
工业装备、轻量化部件市场,产品矩阵持续丰富。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成“三园规划”落实,推动甘亭汽车工业园和翼城工程机械工业
园的布局调整和建设投产;继续推进智能机器人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加快生产线的投资建设
,提高订单转化能力。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2026年,公司将承继精益管理、数智化工厂建设的蓬勃势头,主动拥抱人工智能时代发展
机遇,以“AI场景全面落地、数智底座自主可控”为核心,对内加快构建AI变革组织架构,搭
建AI管理决策与智能运营平台,打造专业化AI人才梯队,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在研发、生产、管
理、供应链等全场景深度应用,加快工厂“数字员工”部署与智能工位建设,以数智化变革驱
动生产效率、管理效能与核心竞争力系统性跃升。
公司已携手国际领先的区块链与数据要素技术服务商,联合组建华翔智联,核心服务于公
司自身数智化转型与AI变革战略落地。2026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华翔智联科研优势,聚焦公司
铸造加工核心业务场景,搭建公司专属数智底座与AI赋能平台,为公司AI管理决策、生产智能
管控、数字员工部署等核心举措提供技术支撑,打通公司内部数据壁垒,推动AI技术与研发、
生产、管理、供应链等全流程深度融合,助力公司实现数智化转型提质增效。在此基础上,以
华翔智联为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开放数智底座与场景能力,推进AI+供应链可视化、可预测
、可调度,提升整体产业链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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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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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649,7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649,7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限售股。
2024年7月24日,公司公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49,746股,每股面值1
.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8.48元。
2024年10月15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26,649,74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26,649,74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436,629,65
8股变更为463,279,404股;
2、2024年11月1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8名激励对象授予729.81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463,279,404股变更为470,577,504股;
3、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华翔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在连续二十五个交易日
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5.15元/股),已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华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11月12日(前次
变更注册资本“华翔转债”转股统计日后一日)至2025年6月12日(华翔转债摘牌日),“华
翔转债”转股数量为68,593,059股,总股本由470,577,504股变更为539,170,563股;
4、2025年10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
性股票,总股本由539,170,563股变更为540,170,563股;
5、2026年3月11日,公司因2021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9,162股,总股本由540,170,563股变更为539,961,40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
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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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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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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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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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
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
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确认。2025年,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094624.10元。
(一)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结合12月末上述资产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
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冲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204770.92元、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9143
5.51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784282.16元,合计-2897617.57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部分存货价值相应发生变动,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109462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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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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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2026年4月8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俞国徽先生,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日久光电、华翔股份、天华新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光先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
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聂勇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深圳新星、亚光股份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光先生、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聂勇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95万元,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
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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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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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为:最高额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
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授权额度内办理。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担保方式。具
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
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
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二)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
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
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
据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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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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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4266804.87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6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
总股本5399614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232048.6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27908890.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557866868.69元的比例为4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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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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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00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或其他品种融资。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
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
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及租赁、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
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
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
会进行签署。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
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授权有效期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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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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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
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
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
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
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
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
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
过2.00亿美元(或同等价值人民币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金额
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有效期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
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
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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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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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580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580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
2025年11月20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现将本次解锁暨上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杨晓
娜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
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
089)。
4、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1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58名激励对象授予729.81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7.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
5、2024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8名激励对象授予729.81万股限
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
8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
.88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0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
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8、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255名激励对象
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2758078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同时计划回购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5162股限制性股票。
9、2026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8),并于2026年3月11日回购注销完成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516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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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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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预留
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5)。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提出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1851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24)。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提出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00股。
2、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根据2024年《考核管理
办法》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033087.95元(扣除股份支付
和资产处置损益影响后的金额),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48000.00万元),达到业
绩考核触发值(45600.00万元),因此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为95%,待回购注销比例为5%,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各自
本考核期限制性股票的5%,即145162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9162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59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9162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8112938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账
户号码:B884851795),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月11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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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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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下游行业整体运行平稳,公司稳健经营,主业销量提升;同时,受益于产品结
构优化与经营效率改善,营业收入与利润率实现双增。分业务看,压缩机零部件业务机加工产
能持续释放,“延链强链”战略深入推进,盈利水平显著提升;汽车零部件业务通过整合华域
合资公司新增产能,产销量逐季爬坡;工程机械零部件业务受行业下行影响,销量短期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41.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87%;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亿元,较上年同期19.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4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63%,主要系本期可转债转股影响和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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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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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西交投”)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出具的《关于对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
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74号),同时山西交投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
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
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1月31日,公司收到山西交投通知,山西交投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发行完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晋交KEB”,
债券代码为“137199.SH”,实际发行规模为2.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
初始换股价为20.00元/股。
本期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5个交
易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山西交投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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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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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交投”)拟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
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
定如期足额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
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收到山西交投通知,2026年1月22日,山西交投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
理完成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山西交投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6722409股,划入“山西交投
—中德证券—26晋交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由中德证券
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担保及信托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表决权时,中德证券将根据山西交投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
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山西交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52591股,持股比例为5.30%
;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6722409股,持股比例为3.10%。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
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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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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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交投”)通知,山西交投已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74号),山西交投
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科技创新
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山西交投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部分
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主要内
容如下:
1、山西交投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
证券”)签署了《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法定孳息为本次
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中德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山
西交投—中德证券—26晋交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山西交投及中德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
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山西交投持有的共计16722409股华翔股份股票,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
数的3.10%,划入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具体数量基于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前20个交易日华
翔股份A股股票均价计算,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德证券名义持有,并以“山西交投—中德证券—26晋交EB担保
及信托财产专户”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中德证券将根据山西交投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山西交投共持有公司股份45375000股,持股比例为8.40%。本次担保及信
托登记完成后,山西交投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52591股,持股比例为5.30%;通过担保及信
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6722409股,持股比例为3.10%。本次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山西交投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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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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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
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
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3.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存在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
原因引起理财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
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
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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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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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22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
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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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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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7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王渊先生、副总经理陆海星先生、张
杰先生、郭永智先生、张宇飞先生、财务总监廖洲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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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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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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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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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88元/股;(2)根
据《激励计划》《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033,087.95元(扣除股份支付和资
产处置损益影响后的金额),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48,000.00万元),达到业绩
考核触发值(45,600.00万元),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5%
,待回购注销比例为5%,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各自本考核
期限制性股票的5%,即145,162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5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16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
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85,16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40,170,563股变更为539,985,401股,注册资
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40,170,563元减少为人民币539,985,401元。(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回购注
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3、联系人:崔琦帅
4、联系电话:0357-5553369
5、联系邮箱:zhengquanbu@huaxianggroup.cn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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