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13 金能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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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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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万吨/年高性能│ ---│ 3974.49万│ 7.82亿│ 100.22│-9837.93万│ ---│
│聚丙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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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吨/年丙烷脱氢 │ ---│ 6439.06万│ 2.60亿│ 103.8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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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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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庆平 2734.00万 3.22 8.60 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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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34.00万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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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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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8 │质押股数(万股) │27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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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60 │质押占总股本(%)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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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秦庆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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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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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06 │质押截止日 │2025-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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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22│
│ │年12月6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合计6234.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155号)办理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本次解除质│
│ │押3500万股。 │
│ │2022年12月06日秦庆平质押了2734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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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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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1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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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2 │质押占总股本(%) │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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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秦庆平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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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22 │质押截止日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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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3-29 │解押股数(万股) │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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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
│ │23年9月22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的532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关于│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125号)办理了部分还款手续,本次还款金额本息合计│
│ │1007.79万元,本次解除质押共计31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2│
│ │3年9月22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编号:2023-125│
│ │号)和2023年9月27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
│ │编号:2023-128号)办理了全部还款手续,合计本次解除质押股票共3586.00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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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10 │质押股数(万股) │13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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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36 │质押占总股本(%) │1.62 │
├────────┼──────────────┴────────┴──────────────┤
│股东名称 │秦庆平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27 │质押截止日 │202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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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3-29 │解押股数(万股) │13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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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7日秦庆平质押了1386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2│
│ │3年9月22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编号:2023-125│
│ │号)和2023年9月27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
│ │编号:2023-128号)办理了全部还款手续,合计本次解除质押股票共3586.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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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10 │质押股数(万股) │62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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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61 │质押占总股本(%) │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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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秦庆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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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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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06 │质押截止日 │202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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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6-07 │解押股数(万股) │62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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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的通知, │
│ │将其2022年10月10日在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合计547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 │
│ │交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125号)办理了还款手续。同时,将其20│
│ │22年12月6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合计6808.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155号)办理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解除质押│
│ │574万股。合计本次解除质押股票共6044.00万股。 │
├────────┼──────────────────────────────────────┤
│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22│
│ │年12月6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合计6234.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155号)办理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本次解除质│
│ │押3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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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09 │质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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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秦庆平 │
├────────┼──────────────────────────────────────┤
│质押方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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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0-1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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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0-10 │解押股数(万股) │5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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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的通知, │
│ │将其2022年10月10日在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合计547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 │
│ │交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125号)办理了还款手续。同时,将其20│
│ │22年12月6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合计6808.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155号)办理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解除质押│
│ │574万股。合计本次解除质押股票共6044.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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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2 │质押股数(万股) │5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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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73 │质押占总股本(%)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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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秦庆平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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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22 │质押截止日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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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1-15 │解押股数(万股) │5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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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2日秦庆平质押了532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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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
│ │23年9月22日在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532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关于│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125号)办理了部分还款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共计2810│
│ │.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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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2 │质押股数(万股) │2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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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90 │质押占总股本(%) │2.96 │
├────────┼──────────────┴────────┴──────────────┤
│股东名称 │秦庆平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22 │质押截止日 │2024-09-20 │
├────────┼──────────────┼────────┼──────────────┤
│实际解押日 │2023-11-30 │解押股数(万股) │251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
│ │23年9月22日在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532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关于│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125号)办理了部分还款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共计2810│
│ │.00万股。 │
├────────┼──────────────────────────────────────┤
│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
│ │23年9月22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的532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关于│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125号)办理了部分还款手续,本次还款金额本息合计│
│ │1007.79万元,本次解除质押共计3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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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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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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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938,311.53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
口径),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494,773.10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25
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51,382,343.51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
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1.20(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47,952,378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01,754,285.36(含税)。本季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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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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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
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公司2025年对房屋及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部分电
子设备及其他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将共计减少24149.04万元,
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20526.99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
月1日起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
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企业据以
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
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公司2019年前以煤化工为主,2021年9月青岛氢能源与新材料项目一期投产后,参照公司
原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确定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使用年限。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根据资产实际情况调整房屋及建筑物
、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非专利技术的折旧年限。
(1)房屋及建筑物
地下洞库:公司在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地下水封石洞常温高压储罐,具有安全性高、
少占地、投资省、操作费用低、污染小、节省钢材、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地下水封洞罐储存技
术安全、成熟、可靠,已在许多国家被广泛地应用。
套管采用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材质为304,地上低温管道采用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标准,材质为A333-Gr6。套管按年腐蚀率0.06毫米和设计使用年限50
年来考虑管道壁厚的腐蚀余量。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按50年。折旧
年限延长至35年具有合理性。
办公楼及仓库:公司办公楼及仓库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
验收标准,设计使用年限达到了50年,折旧年限延长至35年具有合理性。
(2)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公司现有PDH装置采用lummus公司的catofin工艺技术,PP装置采用basell公司的spheripo
l和spherizone工艺技术,核心设备主要从德国、日本、美国等进口,其他国内设备也都采用
进口品牌国产化或国内一流品牌。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定检定修
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严格包机到人,落实主体责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保养和检维修,
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维护保养良好,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设备运行平稳,进
一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综合考虑,公司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两类,其中炭黑专用设备为15年,烯烃等专用
设备为20年,管道及储罐设备为20年,其他设备为10年。
(3)非专利技术
公司现有PDH装置采用lummus公司的catofin工艺技术,PP装置采用basell公司的spheripo
l和spherizone工艺技术,根据合同约定的保密使用年限为20年。
(4)催化剂
公司PDH生产使用的催化剂,随设备安装同时填装,原按10年计提催化剂的折旧,根据实
际使用情况,现调整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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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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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业务
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满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家数为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传喜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
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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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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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大连商品
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焦煤、焦炭、丙烷(国内期货品种为LPG期货及跨境Argus丙烷远东指数期货)、丙烯、聚
丙烯等商品系公司的主要原料和产品,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波动联动紧密。公司开展原材
料及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控制和防范由
于原材料或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影响。公司仅限于开展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
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品种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产品或原料
对应的期货合约、场内外期权。目前公司产品或原料包括焦煤、焦炭、丙烷(国内期货品种为
LPG期货及跨境Argus丙烷远东指数期货)、丙烯、聚丙烯等。
2、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限
随着公司业务量不断增长,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原料产品库存数及预计采
购数为测算基准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公司决定2025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将累计
投入保证金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
额度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3、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已制定《期现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制度严格执行。2、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期现业务领导小组为套期
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期现业务操作小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案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期现业务监督小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参与人员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与管理公
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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