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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6031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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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18 共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2-10│ 11.95│ 8.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27│ 16.78│ 1.57亿│ ├───────────┼───────────┼───────────┼───────────┤ │增发 │ 2016-06-02│ 34.50│ 15.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7│ 20.97│ 1048.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17│ 4.57│ 7494.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8│ 8.99│ 5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1│ 8.99│ 2273.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8.86│ 2055.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8.86│ 232.0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康希通信 │ 2000.00│ ---│ ---│ 0.00│ 494.82│ 人民币│ ├─────────┼─────┼─────┼─────┼─────┼──────┼──────┤ │深圳市海蕴标准技术│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 4.95亿│ ---│ 4.95亿│ 100.00│ 6196.55万│ ---│ │目 │ │ │ │ │ │ │ ├─────────┼──────┼─────┼─────┼─────┼─────┼──────┤ │基于人工智能云平台│ 3.11亿│ ---│ ---│ ---│ ---│ ---│ │的智慧家庭系统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收购山东闻远100%股│ 6.80亿│ 0.00│ 6.80亿│ 100.00│ 2202.32万│ ---│ │权 │ │ │ │ │ │ │ ├─────────┼──────┼─────┼─────┼─────┼─────┼──────┤ │可大规模集成智能生│ 2.20亿│ ---│ ---│ ---│ ---│ ---│ │物传感器研发项目 │ │ │ │ │ │ │ ├─────────┼──────┼─────┼─────┼─────┼─────┼──────┤ │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 1.86亿│ ---│ 1.86亿│ 100.00│ 7534.34万│ ---│ │产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 1.20亿│ ---│ 1.20亿│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生物大数据开发利用│ 1.16亿│ ---│ ---│ ---│ ---│ ---│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 │收购山东闻远通信技│ ---│ 0.00│ 6.46亿│ 100.00│ 2202.32万│ ---│ │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19.48万│ ---│ 4519.48万│ 100.00│ ---│ ---│ ├─────────┼──────┼─────┼─────┼─────┼─────┼──────┤ │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升│ 5.49亿│ 4224.55万│ 5.49亿│ 100.00│ 5254.98万│ ---│ │级和智能制造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67亿│ 0.00│ 3.67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1-01 │转让比例(%) │7.63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6006.84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转让比例(%) │11.18 │ ├──────┼────────────────┼──────┼────────────────┤ │交易金额(元)│9.47亿 │转让价格(元)│10.75 │ ├──────┼────────────────┼──────┼────────────────┤ │转让股数(股)│8805.5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唐佛南、汪大维、王丹华、崔正南 │ ├──────┼────────────────────────────────────────┤ │受让方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0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弘│ │ │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集成电路硅基光电集成芯片设计的高科技企业,以下简称“弘│ │ │光向尚”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100.144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投│ │ │资款人民币4899.8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2-14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21.834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芯珵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方”)拟将参股│ │ │公司上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物科技”)21.8340%股权转让予上海芯珵科技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珵科技”、“受让方”),转让价格为15000万元,涉及 │ │ │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202│ │ │6年净利润的影响为633.12万元,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4.4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1,020│标的类型 │股权 │ │ │,806股股份 │ │ │ ├──────┼────────────────┴──────┴────────────────┤ │买方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唐佛南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 │ │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以下简称“大│ │ │股东”)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 │ │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 │ │计88,055,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49%)转让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格为每股10.75元, │ │ │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946,600,763.75元。 │ │ │ 其中,唐佛南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020,806股 │ │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5%)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0,973,664.50元 │ │ │;汪大维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137,075股股份(占 │ │ │公司股份总数的4.9712%)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0,723,556.25元;唐佛南 │ │ │先生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49,002│ │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771.50元│ │ │;汪大维先生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 │ │,949,0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 │ │771.5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 │ │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4.2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9,137│标的类型 │股权 │ │ │,075股股份 │ │ │ ├──────┼────────────────┴──────┴────────────────┤ │买方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汪大维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唐佛│ │ │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以下简称"大股东"│ │ │)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 │ │、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8,055,8│ │ │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49%)转让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格为每股10.75元,本次股份转 │ │ │让总价款为946,600,763.75元。 │ │ │ 其中,唐佛南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020,806股 │ │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5%)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0,973,664.50元 │ │ │;汪大维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137,075股股份(占 │ │ │公司股份总数的4.9712%)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0,723,556.25元;唐佛南 │ │ │先生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49,002│ │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771.50元│ │ │;汪大维先生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 │ │,949,0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 │ │771.5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 │ │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4245.1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949,│标的类型 │股权 │ │ │002股股份 │ │ │ ├──────┼────────────────┴──────┴────────────────┤ │买方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崔正南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唐佛│ │ │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以下简称"大股东"│ │ │)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 │ │、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8,055,8│ │ │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49%)转让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格为每股10.75元,本次股份转 │ │ │让总价款为946,600,763.75元。 │ │ │ 其中,唐佛南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020,806股 │ │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5%)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0,973,664.50元 │ │ │;汪大维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137,075股股份(占 │ │ │公司股份总数的4.9712%)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0,723,556.25元;唐佛南 │ │ │先生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49,002│ │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771.50元│ │ │;汪大维先生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 │ │,949,0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 │ │771.5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 │ │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4245.1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949,│标的类型 │股权 │ │ │002股股份 │ │ │ ├──────┼────────────────┴──────┴────────────────┤ │买方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王丹华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唐佛│ │ │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以下简称"大股东"│ │ │)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 │ │、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8,055,8│ │ │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49%)转让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格为每股10.75元,本次股份转 │ │ │让总价款为946,600,763.75元。 │ │ │ 其中,唐佛南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020,806股 │ │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5%)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0,973,664.50元 │ │ │;汪大维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137,075股股份(占 │ │ │公司股份总数的4.9712%)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0,723,556.25元;唐佛南 │ │ │先生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49,002│ │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771.50元│ │ │;汪大维先生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 │ │,949,0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 │ │771.5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 │ │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07 │ ├──────┼────────────────────────────────────────┤ │关联方 │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其前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 │ │人民币对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集成电路硅基光电集成芯片设计的高科技企业│ │ │,以下简称“弘光向尚”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100.1440万元计入新增注│ │ │册资本,剩余投资款人民币4899.8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弘光向尚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弘光向尚7.0621│ │ │%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新河先生为弘光向尚前董事(离任时间未│ │ │满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弘光向尚为公司关联方(即关│ │ │联法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 │ │ 公司拟与弘光向尚、北京乐中同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 │ │中同桉”)等10家主体(公司/企业/单位/自然人)签署《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 │ │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与弘光向尚、乐中同桉、方旭升等10家主体(公司│ │ │/企业/单位/自然人)签署《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 │ │ │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对弘光向尚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100.1440万│ │ │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投资款人民币4899.8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交割完成 │ │ │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7.0621%的股权。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 │并签署<股东协议><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独立董事王新河先生回避表决。公│ │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 │ │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 │独立董事王新河先生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四)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 │ │ 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进│ │ │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概况 │ │ │ 弘光向尚位于北京中关村顺义园,是专注于新一代集成电路硅基光电集成芯片设计的高│ │ │科技企业。弘光向尚汇聚硅基光电领域内优秀专家团队,积累了硅光芯片产品设计、Foundr│ │ │y、封测完整供应链,致力于推动硅光产业发展。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4 │ ├──────┼────────────────────────────────────────┤ │关联方 │上海芯珵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方”)拟将参股│ │ │公司上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物科技”)21.8340%股权转让予上海芯珵科技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珵科技”、“受让方”),转让价格为15000万元,涉及 │ │ │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202│ │ │6年净利润的影响为633.12万元,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 │ │ 芯物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芯物科技股权,本次股│ │ │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芯物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公司前董事(离任时间未满12个月)唐佛南先生为芯物科技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芯物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即关联法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股│ │ │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前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并于2026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 │ │ 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子公│ │ │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芯物科技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 │ │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 │ │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对芯物科技增资,其中670│ │ │8.8608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持│ │ │有芯物科技21.8340%的股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芯物科技21.834│ │ │0%股权转让予芯珵科技,转让价格为15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上述股权│ │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芯物科技股权,芯物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涉│ │ │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公司与关联方芯物科技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出席董事中非独立董事贺依朦女士以及职工董事龙晓 晶女士现场参会,其余董事均以视频方式线上参会;2、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出席会议;部 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议案1.00涉及逐项表决的情形,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 2026-07-0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唐佛南先生 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 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控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1)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 动人王丹华女士向唐山工控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880558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 .1849%),即“第一次股份转让”。(2)汪大维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7411228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36%)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唐山工控行使;(3)根据第一次 股份转让相关协议的约定,唐佛南先生同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将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071560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15%)转让予唐山工控,汪大维先 生同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9352807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84%)转让予唐山工控,即“第二次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 第一次股份转让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6-001)。 在此基础上,为巩固唐山工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各方拟实施第二次股份转让即本次股 东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大股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 维先生(“转让方”)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唐山工控拟以 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唐佛南先生持有的公司3071560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15%)、 汪大维先生持有的公司293528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84%),合计60068412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2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签署<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第二次股份转让即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收到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上市公司深圳市共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份的批复》(国资发产权[2026]68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 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 [2026]第10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收到唐山市国资委批复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 35),以及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 东权益变动事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1)。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二次 股份转让即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前,唐山工控直接持有本公司8805588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8%) ,受托行使本公司1174112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持有本 公司2054671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0%)。本次股份转让后,唐山工 控直接持有本公司14812429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1%),受托行使本公司8805842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9%)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持有本公司236182718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 ──────┬────────────────────────────────── 2026-06-1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办公地址于近日发生变更,主要办公地址由“深圳市坪 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2239号新能源大厦A座二楼”变更 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除主要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 2、联系电话:0755-26859219 3、联系传真:0755-26021338 4、电子邮箱:investor@twsz.com ──────┬────────────────────────────────── 2026-06-04│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2.54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与持股 5%以上股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除已披露的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外,在未来3个月、未 来6个月均无其他减持股份的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 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及/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出现上述 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票注销程序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股份将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 东会审议。上述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 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以 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 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 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数量约为6654836股,回购 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数量约为88 7311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20号院金辉时八区10号楼精进电动115会 议室 ──────┬────────────────────────────────── 2026-05-07│重要合同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 元人民币对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集成电路硅基光电集成芯片设计的高科技企业 ,以下简称“弘光向尚”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100.144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 资本,剩余投资款人民币4899.8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弘光向尚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弘光向尚7.0621% 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新河先生为弘光向尚前董事(离任时间未满 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弘光向尚为公司关联方(即关联法 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拟与弘光向尚、北京乐中同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中 同桉”)等10家主体(公司/企业/单位/自然人)签署《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与弘光向尚、乐中同桉、方旭升等10家主体(公司/企业/ 单位/自然人)签署《北京弘光向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对弘光向尚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100.1440万元计入新增 注册资本,剩余投资款人民币4899.8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目标公司7.0621%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 签署<股东协议><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独立董事王新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独立董事 王新河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概况 弘光向尚位于北京中关村顺义园,是专注于新一代集成电路硅基光电集成芯片设计的高科 技企业。弘光向尚汇聚硅基光电领域内优秀专家团队,积累了硅光芯片产品设计、Foundry、 封测完整供应链,致力于推动硅光产业发展。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末合并报表范 围内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2026年第一季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3265599.73元。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7782782.4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93311 11.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基于公司2025年整体业绩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 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0.03元/股(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 公司总股本7872764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18292.1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 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12月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本项目成员受到的处罚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从业经历丰富,均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及其他专项报告费用30万元,合计 费用130万元,预计2026年审计费用将不高于上年同期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按照股东会授 权,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中汇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 围内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16719520.35元,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7395081.83元。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及防范风险为 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 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客户回款发生逾期或其 他变动,可能会使得公司无法如期完成远期结汇交割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及方式 公司国际业务占比超过营业收入的一半,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汇率波动 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 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发展,根据2026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 务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管理交易的外 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等,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 (二)远期外汇业务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的远期外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远期外汇业务的金额限定在公司风险敞口限额以内 ,与外汇风险敞口相匹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规模总额不 超过300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远期外汇额度有效期限 远期外汇额度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 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远期外汇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 相关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 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远期外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使用条件,拟采取套期会计进 行确认和计量。 ──────┬────────────────────────────────── 2026-04-1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共 进”)、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同维”)、共进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加坡共进”)、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同维”)、同维电 子(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同维”);非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关联担保 。 2026年度预计担保金额: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66亿 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9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 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销售方等) 之间的日常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业务)的顺利完成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4亿元,预计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新提供人民币23.72亿元担保额度。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6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32.66亿元。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 保额度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 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审议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前述被担保人香港共进、海宁同维、新加坡共进、太仓同维和越南同维均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或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 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 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且理财产品属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 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 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 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1│银行授信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 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业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 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衍生品交易、项目投资等。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和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各银 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 2026-03-05│重要合同 ──────┴──────────────────────────────────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 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转让方”)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关于深 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 ),唐山工控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唐佛南先生持有的公司3071560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3.90%)、汪大维先生持有的公司293528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合计6006 841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3%)。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协议转让即第二次股份转让事 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股份转让协议即《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一/甲方一:唐佛南 转让方二/甲方二:汪大维 受让方/乙方: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释义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本次交易:指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 1.2.标的股份:指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60068412股股份及其对应的股东权益。 1.3.本次股份转让:指甲方将标的股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1.4.上市公司/公司: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 码:603118)。 1.5.交易基准日:指本协议签署之日。 1.6.交割日:指甲方将持有的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完成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变更 登记之日。 1.7.过渡期:指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 1.8.重大:本协议所载“重大”的界定标准是指足以造成上市公司的存续资格或上市资格 丧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行为或事件。其中,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界定标准为:出现将导 致上市公司被其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或者上市公司出现不利 情形,该不利情形导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下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三个指 标中任一指标发生超过10%的不利调整(因正常会计差错发生的合理调整除外)。 1.9.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其不时地修正 、更改及补充。 1.10.日:如无特别约定,指公历自然日。 1.11.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12.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交易的法定工作日。 2.本次交易的方案 2.1.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以每股10.32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6006841 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6299%),以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本次股份 转让总价款为619906011.84元(大写:陆亿壹仟玖佰玖拾万陆仟零壹拾壹元捌角肆分),其中 : 2.1.1.甲方一同意以每股10.32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0715605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9015%)给乙方,前述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16985043.60元(大写: 叁亿壹仟陆佰玖拾捌万伍仟零肆拾叁元陆角)。 2.1.2.甲方二同意以每股10.32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9352807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7284%)给乙方,前述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2920968.24元(大写: 叁亿零贰佰玖拾贰万零玖佰陆拾捌元贰角肆分)。 2.2.转让价款调整 如上市公司在过渡期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标 的股份的转让股份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即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 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 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不作调整,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 ──────┬────────────────────────────────── 2026-02-14│股权转让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方”)拟将参 股公司上海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物科技”)21.8340%股权转让予上海芯珵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珵科技”、“受让方”),转让价格为15000万元,涉及关 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2026年 净利润的影响为633.12万元,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芯物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芯物科技股权,本次股权 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芯物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前董事(离任时间未满12个月)唐佛南先生为芯物科技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芯物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即关联法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前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并于2026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子公司 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芯物科技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 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 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对芯物科技增资,其中6708.86 08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芯物 科技21.8340%的股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芯物科技21.8340%股权转 让予芯珵科技,转让价格为15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芯物科技股权,芯物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 围的变更,公司与关联方芯物科技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 2026-02-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出席董事中非独立董事魏洪海先生,独立董事汤胜先 生、江勇先生、高立明先生和黄纯安先生均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参会;2、董 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 2026-01-30│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0万元到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 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500万元到6,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0万 元到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00万元到6,500万元。 2、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1-2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选举龙晓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龙晓晶女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 龙晓晶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未受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 2026-01-17│其他事项 ──────┴────────────────────────────────── 2026年1月16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改选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改选部分董事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控制权变更而涉董事会改组及工作 之需,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祥先生、程树新先生、王会玲女士、赵峰先生、沈一 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巍先生、许家武先生、王新河先生 、陈更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原非独立董事汪大维先生、唐佛南先生、魏洪海先生、汪澜先生、 唐晓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原独立董事江勇先生、高立明先生、汤胜先生、黄纯安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家武先生、陈更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巍先生、王 新河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并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前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 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前述四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相关材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1-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 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 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88055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4 9%)转让给唐山工控(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转让”)。 同日,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控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其所持117411228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36%)的表决权委托给唐山工控行使,委托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 》当中约定的标的股份(即88055885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至唐山工 控名下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以孰早为准)止:(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 1.2.1条转让方剩余股份处置安排中约定的限售解禁股对应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前一日;(2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1.2.2条,若乙方决定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巩固控制 权的,自前述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前一日;(3)2027年6月30日。 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唐山工控将直接持有本公司88055885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1.1849%),受托行使本公司1174112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36%)对应 的表决权,合计持有本公司2054671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85%)。 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 委托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唐山工控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5-048),以及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70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国资发 产权〔2025〕136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第一次股份转让事项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2025〕第23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5-052),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收到唐山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以及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事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55)。 二、本次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次 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过 户登记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唐山工控,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唐山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唐山工控直接持有本公司8805588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 .18%),受托行使本公司1174112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对应的表决权,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2054671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0%)。 ──────┬────────────────────────────────── 2025-11-01│股权转让 ──────┴────────────────────────────────── 一、第一次及第二次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的具体情况 (一)第一次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 1、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大股东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 动人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唐山工控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唐佛南 先生、汪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持有的上市公司880558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11.1849%),转让价格为每股10.75元,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946600763.75元。 其中,唐佛南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020806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5%)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0973664.50元;汪大维 先生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13707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9712%)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0723556.25元;唐佛南先生一致行动人崔 正南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490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771.50元;汪大维先生一致行动人王 丹华女士同意以每股10.75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9490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5016%)给唐山工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451771.50元。 唐山工控受让上市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资金 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 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2、表决权委托 为进一步落实《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保障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性。2025年10月31日,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控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其所持11741122 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36%)的表决权委托给唐山工控行使,委托期限自《股 份转让协议》当中约定的标的股份(即88055885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 记至唐山工控名下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以孰早为准)止: (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1.2.1条(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唐山工控有权< 但无义务>在2027年1月29日或之前受让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持有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 股本5.73%的股份<“限售解禁股”>。若唐山工控决定受让,应至少提前60个交易日向唐佛南 先生和汪大维先生提出,唐佛南先生和汪大维先生承诺配合完成该等股份转让的全部必要手续 。)转让方剩余股份处置安排中约定的限售解禁股对应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前一日; (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1.2.2条(即:唐山工控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巩固控制权,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予以全 力配合),若唐山工控决定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巩固控制权的,前述股份认购协 议生效的前一日; 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第二次股份转让 为巩固唐山工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唐佛南先生同意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 份限售的规定)允许的前提下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0715605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3.9015%)及对应全部股东权益转让予唐山工控;汪大维先生同意在法律法规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份限售的规定)允许的前提下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将其持有上市公司2 93528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84%)及对应全部股东权益转让予唐山工控。具体交易 金额和协议以届时各方协商为准。第一次股份转让协议与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彼此独立,即若 第二次股份转让无法顺利实施并不影响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效力。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 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 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12月年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报表范 围内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9324438.52元,其中2025年第三季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9011499.46元。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实际管理情况,对应收账 款与应收票据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 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 处理,对公司2025年上半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 司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实际管理情况,公司拟对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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