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19 浙江荣泰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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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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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40万套新能源 │ 6.80亿│ 2768.16万│ 1.26亿│ 18.51│ 4574.04万│ ---│
│汽车安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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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万│ ---│ 25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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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荣泰年产1.5万 │ 6505.46万│ 126.16万│ 126.16万│ 1.94│ ---│ ---│
│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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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2.00亿│ 2.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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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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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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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浙江荣泰
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4年6
月1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22.99元/股(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结合近期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
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5年2
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
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2.99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5.00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
其他内容无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229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83%,回购的最高价为33.21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6505.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回购股份提议人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公司董事、总经理郑敏敏先生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票2209370股。除前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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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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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书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
、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收购行为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
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公司与上海狄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狄兹精密”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上海蒂纲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明涛
、陈增寿、上海苛狄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辉、王利用、上海镊祖技术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诗风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封商务信息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2月14日签署《框架协议书》,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
让上述股东持有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同时向标的公司增资,从而实现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1%的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上述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
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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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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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2.9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5.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浙江荣泰
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4年6
月1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22.99元/股(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93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回购的最高价为26.83元/股,最低价为17.
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12508.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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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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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
全件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53993.8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准),调减25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调减3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拟变更的募集资金用
途总计人民币28000万元。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于2024年12月11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意见,认
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
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
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005.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9005.46万元。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
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
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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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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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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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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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23,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23,200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5,023,200股、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数量为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浙江荣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00股,并于2023年8
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211,404,74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595,25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5,023,200股,其中首发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数量为5,023,200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数量为0股,涉及限售股股东1
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8%,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且自2021年11月4
日起36个月内。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4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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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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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股份总数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
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
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近日,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公司章程》并换发新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名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146568379P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叁佰柒拾肆万贰仟壹佰伍拾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曹梅盛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制造;云母制品
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
;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成纤维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
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
制造;电器辅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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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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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84000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840001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1840001股、首
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数量为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浙江荣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00股,并于2023年8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21140474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59525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21840001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数量为21840001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数量为0股,涉及限售股股东2名,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00%,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且自股东取得公司股
份之日起36个月内。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6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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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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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金水林先
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职工
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
金水林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职称。1
985年2月至1987年7月曾任平湖市前进乡中学教师;1987年8月至2003年3月为农民;2003年4月
至2021年8月,任浙江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工会主席;2021年8月至今任浙江
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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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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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6,274,13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6,274,13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浙江荣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00股,并于2023年8
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211,404,74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595,25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86,274,132股,涉及限售股股东
9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72%,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
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1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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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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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荣泰”)在泰国成立子公司的方
式最终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本次项目预计累计
总投资额约30000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约42235675.07元美元,汇率按照2024年5月13日的中
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030计算),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备案或审批
,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事项
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泰
国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
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完善海外新能源汽车产业供应体系,深化国际市场布局
,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与全球知名汽车厂商的深度合作
,提高客户黏性需求,积极布局海外分支机构和生产基地,拓宽海外市场,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新加坡荣泰在泰国成立子公司的方式最终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
新型复合材料项目,本次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30000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约42235675.07元美
元,汇率按照2024年5月1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030计算)。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建设生产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泰国出资设立子公司,同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子公司及投资的审批及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并签署相关协议,最终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此
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建议,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规划。本次投资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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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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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及期限: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
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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