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20 肯特催化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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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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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4-07│ 15.00│ 2.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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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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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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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860吨功能性催│ ---│ 2573.94万│ 2573.94万│ 9.63│ ---│ ---│
│化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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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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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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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附加值青山”)持有公司股份338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其
一致行动人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66
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系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
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8%。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6年4月17日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附加值青山基于企业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
年6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实施。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则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可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
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附加值青山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附加值青山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
但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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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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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
(六)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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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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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
池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
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抵质押的其他条件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
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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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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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截至2025年末,立信
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洪建良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李庆举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夏育新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4、审计费用
1)2025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
)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3)公司董事
会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
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
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立信拥有优
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6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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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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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3.38万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28790.28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不实施2025
年度利润分配,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
中期分红方案。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8243.3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790.28万元。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为了稳步推动公司业务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
.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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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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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
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
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评价结果挂钩,按年度考核发放,并按
相关规定递延支付。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绩效薪酬
可递延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激励方式,是
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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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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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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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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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0,000股,并于202
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0,400
,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256,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
,143,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共计7名,分别
为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附加值青山”)、黄山高新毅达新
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专精”)、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成果”)、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丰创投”)、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山投资”)、杭州城锦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城锦”)、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诸暨利锦”)。上述7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5,3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6.92%,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6年4月17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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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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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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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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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1日
至2026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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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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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
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
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创新驱动主业深耕,多维布局蓄能未来
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持续深化与客户“并行研发”战略协同,
精准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同时,公司积极围绕国家战略方向布局新兴
赛道,拓展产品矩阵,培育多元化利润增长点。依托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
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跃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续足新动能。
二、聚焦研发核心动能,赋能业务高质量进阶
公司坚持以“强技术、提效率、促转化”主线,推动技术创新与业务需求深度融合,为公
司可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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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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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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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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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61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61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0000股,并于2025
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040000
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256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4382
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5617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
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0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主板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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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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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证券事务部已迁
至新址办公,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发生变更。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现将具体变
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联系电话:0576-87651888
传真:0576-87651888
变更后: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二路617号12号楼9楼
联系电话:0571-83888881
传真:0571-83888881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以
上变更信息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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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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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
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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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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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止2025年6月30日,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526027.85元。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
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本次半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3616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89%。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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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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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691297949N
公司名称: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
法定代表人:项飞勇
注册资本:玖仟零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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