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24 江南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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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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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泰国 │ 4252.00│ ---│ 100.00│ ---│ 17.5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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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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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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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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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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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
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江
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的铜期货期权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
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为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
交易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及期限: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
币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
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
响,铜基新材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虽然公司销售定价模式采用“铜价+加工费”的
原则,可将采购时的铜价波动转嫁至铜球、氧化铜粉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铜价的大幅波动
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
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
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
经营相关的铜期货期权品种,严禁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5、交易期限
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
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
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
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
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
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负责具体
的交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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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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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1,875,903.61元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45,745,1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53,925,723.63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30.59%。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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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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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
信证券资管江南新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5年3月5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保荐
人(主承销商)已在2025年3月14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322077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44746968.5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2922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362031.5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87567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1929614.5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所有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58.8169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股份的数量为129225股,包销金额为1362031.5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
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44%,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约为0.35%。
2025年3月14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
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5296.85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含持续督导费):2863.59万元,保荐及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市场
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179.25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所需的工作工时及参与
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支付;
3、律师费用:716.98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律师的
工作表现和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0.00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7.03万元;
注:1)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
成;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28.75万元,差异系印花税8.28万元。除上
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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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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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江南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643.6300万股。其中初始战
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28.7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
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721.062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9.79%,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
额7.663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56.6175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11%;网上发行数量为1165.9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8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3月10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江南新材”股票1165.9500万股。
根据《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
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7518.1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169.05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
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87.567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20.1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528.7506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58.8169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35.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9.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66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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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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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863825户,有效申购股
数为87657646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330118%。
配号总数为175315292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17531529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7518.1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169.0500万股)从网下
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87.56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10%;网上最
终发行数量为233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9.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
签率为0.0266377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3月1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5年3月12日
(T+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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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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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643
.6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
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
定,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
信证券资管江南新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12.11元/股(不含12.1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11元/股的
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880万股(不含88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
.11元/股,申购数量为88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3月5日11:33:47:378(不含)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11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80万股,且申购时间均为2025年3月
5日11:33:47:378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
剔除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8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5690万股,约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6498710万股的1.010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
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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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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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江南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4〕1805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江南新材”,扩位简称为“江南新材”,股票代码为
“60312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
212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为“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5年3月5日(T-3日)09:30-15:00。截至2025年3月5日(T-
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
“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6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49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为8.00-26.7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52572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
见本公告附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2025年2月28日(T-6日)刊登的《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
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
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20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29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遵守行
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上述3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7010万股。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
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6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468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8.00-26.77元/股,对应拟申购数量
总和为649871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
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
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
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业务管理系统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
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拟申购价格部分
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11元/股(不含12.11元/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11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880万股
(不含88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11元/股,申购数量为880万股,申购
时间晚于2025年3月5日11:33:47:378(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11元/股
,拟申购数量等于880万股,且申购时间均为2025年3月5日11:33:47:378的配售对象,按上交
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8
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56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
量6498710万股的1.0108%。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
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609家,配售对象为7384个,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6433020万股,网下整体申购
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678.2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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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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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80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
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930.8899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3643.6300万股普通
股,约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4574.5199万股。本次发
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28.7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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