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25 常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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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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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 8.50亿│ 1.56亿│ 1.56亿│ 18.36│ ---│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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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82亿│ 8222.81万│ 8222.81万│ 2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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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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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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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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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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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
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28.35%。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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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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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综合授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
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授信授权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
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
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2024年融资过程中,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
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
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等。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授权
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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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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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上
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水平确定,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上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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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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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目标
公司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立企之本,高举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积累的生产技术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
高性价比的系列产品,矢志“成为高分子新材料国内领跑者”。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高分子
新材料核心基础定位,专注关键材料的工艺突破和创新应用,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重点关注高
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具有先进技术、能替代进口
、填补国内空白的细分领域,提升我国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重视资本市场
对公司发展的重大影响,与资本市场有机融合,优化资产结构和市场化程度,提升企业总体价
值,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上市公司,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业务发展措施
(一)技术研发创新
公司将紧跟行业趋势和国家产业导向,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形成高科技的生产力,依托技
术优势,寻求高质量发展,不断工业化储备技术,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充实公司产品
矩阵,增强公司市场位态的稳定性。勇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引进
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和行业专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深挖核心技术潜力,拓展技术
维度,向着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的方向演进,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领跑者。
1.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中间体
继续深耕公司现有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产品的新兴利用领域,例如二乙烯苯下游离子交
换树脂相关金属资源、生物科学、水纯化、食品、化学以及环保等领域的需求以及α-甲基苯
乙烯下游丙烯酸树脂涂料改性、ABS树脂改性、合成香精等领域的需求等,进一步提升公司产
品性能和质量,在差异化方面保持领先。基于公司现有技术优势,向产业链上游延伸,解决关
键材料卡脖子的问题,利用现有技术优势针对甲基异丙苯、叔丁基异丙苯等关键材料中间体的
量产问题进行突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在全面提升现有产
品品质的同时,实现公司储备产品例如二异丙烯基苯、二甲基苯乙烯、对叔丁基苯乙烯等多种
高品质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在特种涂料树脂、风电核电线圈、绝缘浸渍漆、特种橡胶、军品级
材料等下游领域开拓新市场;此外,公司还将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和生产要素,进一步向高端精
细化学品等具有先进技术的高分子新材料领域探索。
2.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
公司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统称为亚磷酸酯系列,主要作为螯合剂(辅助热稳定剂)与热
稳定剂并用,增强PVC塑料的热稳定性及抗老化功能,在PVC制品生产过程中是必须使用的助剂
;除PVC塑料外,亚磷酸酯系列助剂还可用作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SBS热塑性弹性体
的辅助抗氧剂。此外,随着国民收入水平和环保、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材料的安全
性和环保性也愈发关注,国内高分子新材料的质量和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升,公司有针对性地
加强低酚及无酚亚磷酸酯产品的开发,增加低酚及无酚亚磷酸酯产品品类的丰富度,进一步提
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基于上述背景,公司将在未来三年进一步开拓无酚亚磷酸酯系列在儿童
玩具、厨房用品、办公用品、医疗卫生等领域人体接触材料制品的市场空间,同时提高相关产
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二)产业持续升级
随着公司创新发展脚步的迈进,科技创新成果将应用到具体新兴产业链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的建
设,将会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品类丰富度,拓宽下游高分子新材料应用领域,提高公司产能,
预计至2025年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特种单体生产装置年产能60500吨,该装置可生产间/对
/混甲基苯乙烯、α-甲基苯乙烯、间/对/混二甲基苯乙烯、2-乙烯萘、对叔丁基苯乙烯等高分
子特种单体,同时新增特种单体中间体装置产能10000吨;新增亚磷酸三苯酯产能40000吨,亚
磷酸三苯酯衍生物及无酚亚磷酸酯产能20000吨。同时,为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公司将
建设七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重点储备环保无毒的高分子新材料,优化公司的产品
结构,提升产能,满足行业高分子特种单体细分领域的发展需求,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及核
心竞争力,该项目规划可生产甲基异丙苯系列产品、a-甲基苯乙烯等高分子特种单体细分领域
的新产品,满足多样市场需求的同时可拓宽下游市场应用、推动产业发展。未来三年内,随着
上述在建项目陆续完工试产,对公司抢占市场机遇有着重要意义,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分子
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此外,秉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要载体,形成高效能的生产力”的论点,
公司还将依托泰州子公司的区位优势和配套的生产资料进一步向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具有先进技
术的高分子新材料领域迈进,专注国内空白领域新型材料的应用研究,推动国内高分子新材料
产业发展。
(三)国际市场推广
为了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将会基于创新突破的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不
断进行新应用领域的研究。由于国内精细化工企业起步较晚,高分子新材料研究的应用推广面
向国际市场会获得更高的效率和回报,因此公司将利用南京全资销售子公司的地理优势及人才
优势,加强产品的对外销售。
同时获取全球化市场信息,关注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联动发展,让市场信息及时传递到生
产车间,生产部门根据客户需求,牵头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研究,不断进行产品升级和工艺
调整,力求解决客户的应用需求,进一步实现进口替代,提升公司经济发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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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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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
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以满足未
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48.7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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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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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10.00万元(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公司员工身份领取岗位薪酬,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不另外领取董事薪
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薪酬由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
四、监事薪酬
监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按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
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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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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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金额:2024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履行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
上,2024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上述
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
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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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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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
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后续战略发展规划,进
一步推动产品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产业链,公司拟提前布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
万元在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二)对外投资决策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总
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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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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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光大证券”)作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常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常青科技
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光大证券于2023年12月18日至23日对常青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马志鹏、柴天
泽。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公司有关文件、资料,与
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
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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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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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常青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
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南京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江苏常青
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二)对外投资决策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总
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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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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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65,9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65,9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14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92,5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145,375,92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174,077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965,92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0%,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将于2023年10月
16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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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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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
10月1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形如下:
公司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
选举赵峻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同第二届监事会。
赵峻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监事的任职资格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赵峻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职工代表监事赵峻先生简历见附件。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1月至2013年4月,为江苏
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13年5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职员。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赵峻先生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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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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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七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
投资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审批风险:该项目尚处在准备阶段,暂未完成备案及各级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实施风险:本项目能否顺利投产运行,会受到项目建设进程、运行管理、技术进步等多方
面因素影响。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
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财务风险:本项目的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可能增加相关财务风
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的市场
竞争力,同时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公司拟提前布局,筹划投资建设七期(特种高分子单
体二期)项目,总投资额暂定约18000万元。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公司七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
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项目总投资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不涉及关联
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建设七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总投资额约18000万元,项目投资资
金拟由公司自筹。项目建设地点暂定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青龙山路3号,以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
设。公司在决策本项目投资过程中经过了谨慎分析,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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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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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
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常青
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近日,公司在镇江市行政审批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情况如下:
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58014807P
法定代表人:孙秋新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19255万元整
住所: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
经营范围:a-甲基苯乙烯、聚丁基双酚、二乙烯苯、环保新型材料稳定剂、脱硫或脱硝固
体催化剂、大气污染环保成套设备、二乙基苯、乙烯基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苯、亚磷酸三苯
酯、盐酸、苯酚、苯、氯化氢(无水)、亚磷酸二苯一异辛酯、亚磷酸一苯二异辛酯、亚磷酸
二苯一异癸酯、亚磷酸一苯二异癸酯、无毒亚磷酸酯、脂肪醇无毒亚磷酸酯、亚磷酸三异癸酯
、亚磷酸季戊四醇双异癸酯、亚磷酸季戊四醇双十八烷基酯、二苯基亚磷酸酯、亚磷酸三邻甲
酚酯、亚磷酸三间甲酚酯、亚磷酸三对甲酚酯、异辛酸盐催干剂、聚(二丙二醇)苯基亚磷酸
酯、石油添加剂的生产、研发(上述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核准的内容
生产);化工产品的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核准的内容经
营);提供化工产品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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