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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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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25 常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28│ 25.98│ 11.3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 ---│ 2.73亿│ 6.55亿│ 77.11│ 3366.70万│ 2025-06-30│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8000.00万│ 2.42亿│ 85.83│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11.31万元到149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986.60万元 到7945.29万元,同比增加85.22%到113.10%。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77.08万元到 14585.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062.03万元到7970.41万元,同比增加91.64%到120. 49%。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11.31万元 到149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986.60万元到7945.29万元,同比增加85.22%到11 3.10%。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77.08万元到 14585.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062.03万元到7970.41万元,同比增加91.64%到120. 49%。 ──────┬────────────────────────────────── 2026-05-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孙秋新主持。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列席。 2、董事会秘书孙杰先生出席;财务总监胡建平先生及副总经理孙白新先生列席。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 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14.17%。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814.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 1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822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 上,2026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且 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 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 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与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 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6-04-11│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10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于 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次综合授信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 核心条款,均以各方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可根据各银行实际授信审批情况合理调配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 融资金额,最终融资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本次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及实际融资额度的 前提下,无需就具体授信相关事项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为在2026年度融资过程中精准把握融资时机、提升融资效率、合理控制融资成本,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办理各类具体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融资时间 、期限、利率,以及选聘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本次综合授信、融资相关的全部文件,本次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 授信事项有效期保持一致,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 2026-04-1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常青树泰州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公司拟为常青树泰州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担 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特别风险提示:常青树泰州为公司2024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 实际使用授信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公司将通过统一的资金管控体系持续加强对其经 营、资金的全流程管控,有效识别与缓释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青树泰州2026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及融资规划,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常 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 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 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 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 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 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 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非关联担保。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20364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 0483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34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现金分红总额16193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 2026-04-08│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3,622,0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3,622,0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8,14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 92,5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7名,分别为金连琴女士、孙秋新先生、孙杰先生 、雷树敏先生、严大景先生、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 边草投资”)及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谨阳投资”),对 应的股份数量共计303,622,02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00%。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03,622,025股,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一、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92,55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0.45股。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共计转增86,647,5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92,550,000股变更为279,1 97,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9,394,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00%;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69,80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0%。 ──────┬────────────────────────────────── 2025-12-31│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30│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27│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23│其他事项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七期( 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七期项目”)已于2025年5月底试生产,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七期(特种 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经过前期的试生产,截至本公告日,七期项目已完成对生产工艺及机器设备的调试,具备 正式投产条件。七期项目生产线投产后将扩大公司产能、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强化公司在高分 子新材料产业的关键材料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七期项目生产线投 产后的预期效益可能受宏观经济与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 2025-12-23│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1-22│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二)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2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 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 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14│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41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 2025-10-10│委托理财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9-30│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 2025-09-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5-09-04│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拟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 成本和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积 极和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规划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既要 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据此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内的利润分配,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润,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2025-09-04│其他事项 ──────┴────────────────────────────────── 考虑到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股东的利益,填补可转 债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 回报能力。 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提高公司的 生产规模、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在巩固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领域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立足于国际先 进技术水平,不断加大创新和研发,持续进行产品开发,并推动产品在下游产业的应用、加大 市场开拓力度,以实现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提高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 利水平。 ──────┬────────────────────────────────── 2025-09-04│其他事项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且分别假设所有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于2026年12月底全部未转股和2026年6月底全部完成转股两种情形。该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 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日(即202 5年9月3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为准 ,即18.27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并全部转 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 6、本测算未考虑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 影响,且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7、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23.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87.97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增长10%和20%分别测算。此假设仅用 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和2026年 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 2025-09-04│其他事项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 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2025-09-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13点3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 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8-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二)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23000.00万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本次产品委托理财起息日为2025年8月28日,到期日为2025年12月29日,期限为123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可滚动计算。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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