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25 常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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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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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28│ 25.98│ 11.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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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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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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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 ---│ 1.64亿│ 5.47亿│ 64.36│ ---│ 2025-06-30│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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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2亿│ ---│ 2.42亿│ 85.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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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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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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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
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14.17%。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814.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
1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822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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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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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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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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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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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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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
上,2026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且
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
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
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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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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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与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
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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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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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10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于
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次综合授信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
核心条款,均以各方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可根据各银行实际授信审批情况合理调配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
融资金额,最终融资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本次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及实际融资额度的
前提下,无需就具体授信相关事项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为在2026年度融资过程中精准把握融资时机、提升融资效率、合理控制融资成本,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办理各类具体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融资时间
、期限、利率,以及选聘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本次综合授信、融资相关的全部文件,本次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
授信事项有效期保持一致,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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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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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常青树泰州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公司拟为常青树泰州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担
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特别风险提示:常青树泰州为公司2024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
实际使用授信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公司将通过统一的资金管控体系持续加强对其经
营、资金的全流程管控,有效识别与缓释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青树泰州2026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及融资规划,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常
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
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
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
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
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
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
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非关联担保。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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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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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20364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
0483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34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现金分红总额16193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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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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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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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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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3,622,0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3,622,0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8,14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
92,5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7名,分别为金连琴女士、孙秋新先生、孙杰先生
、雷树敏先生、严大景先生、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
边草投资”)及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谨阳投资”),对
应的股份数量共计303,622,02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00%。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03,622,025股,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一、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92,55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0.45股。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共计转增86,647,5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92,550,000股变更为279,1
97,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9,394,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00%;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69,80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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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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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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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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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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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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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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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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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七期(
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七期项目”)已于2025年5月底试生产,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七期(特种
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经过前期的试生产,截至本公告日,七期项目已完成对生产工艺及机器设备的调试,具备
正式投产条件。七期项目生产线投产后将扩大公司产能、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强化公司在高分
子新材料产业的关键材料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七期项目生产线投
产后的预期效益可能受宏观经济与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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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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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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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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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二)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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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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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2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
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
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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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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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41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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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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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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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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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
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用风险、估值风
险、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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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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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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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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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拟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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