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25 常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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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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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28│ 25.98│ 11.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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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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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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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 ---│ 2.27亿│ 3.83亿│ 45.02│ ---│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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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8000.00万│ 1.62亿│ 57.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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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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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5 │交易金额(元)│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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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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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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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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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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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
│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常青树泰州”)增资,增资后的常青树泰州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 │
│ │注册资本的100%,常青树泰州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 │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
│ │告》(公告编号:2024-058)。 │
│ │ 二、对外投资进展 │
│ │ 常青树泰州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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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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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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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根据权益分派实施结
果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常青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7)。
近日,公司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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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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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七
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七期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
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具备试生产条件,后续公司将根
据七期项目试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改进。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七期项目生产线的建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满足高分子特
种单体产业的发展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保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
势。项目试生产期间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
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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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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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任命严大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日止;此外,公司工会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玮娟女士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今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严大景先生和吴玮娟女士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余7名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严大景先生和吴玮娟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5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任暨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5-033)以及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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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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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吴玮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吴玮娟女
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方案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
立董事薪酬方案一致。
吴玮娟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董事的任职资
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吴玮娟女士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吴玮娟女士简历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玮娟女士:吴玮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4月至2012
年1月,任江苏省122省道收费站班长;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丹阳市森林家居广场金美
橱柜经营部财务;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仓储部职员;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行
政文员。2020年10月至2025年5月,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月,兼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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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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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总经理辞任及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严大景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严大景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该书面辞
任报告自董事会同意时生效。严大景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促
进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辞任副总经理后,严大景先生将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严大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严大景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一致
。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严大景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
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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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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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13:30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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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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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常青树泰州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公司拟为常青树泰州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担
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特别风险提示:常青树泰州为公司2024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资产规模较低,实际
使用授信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青树泰州2025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规范
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常青树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
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
银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
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
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
银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幕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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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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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
募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28.35%。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4,814万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金额
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844.9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
1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上会师报
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
为8,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确保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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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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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上述薪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涉及监事薪酬的部分,适用日期至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需调整,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调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上述薪酬方案涉及董事、监事薪酬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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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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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金额:2025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0万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
上,2025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且
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
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决策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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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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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1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年
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
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授信授权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
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2025年融资过程中,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
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
中介机构的选聘等。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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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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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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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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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4,693,940.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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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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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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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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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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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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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完成
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具备
试生产条件,募投项目各装置生产线逐步进入试生产阶段,后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试生产的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改进。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线的建成对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坚持创新、持续投
入的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增加了公司产能,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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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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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计算。
一、此次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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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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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投资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拟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常青树泰州增资,增资后的常青树泰州注册资本变
更为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注册资本的100%,常青树泰州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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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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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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