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29 春风动力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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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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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50520.52│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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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 │ ---│ ---│ ---│ 327.9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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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 ---│ ---│ 50192.5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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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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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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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 8.44亿│ 6960.35万│ 3.38亿│ 46.11│ ---│ ---│
│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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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3.65亿│ 5508.14万│ 2.79亿│ 58.8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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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5.00亿│ ---│ 5.00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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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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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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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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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的其他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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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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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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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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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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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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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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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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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的其他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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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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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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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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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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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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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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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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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565.50万 3.76 44.66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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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5.50万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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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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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3 │质押股数(万股) │5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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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4.66 │质押占总股本(%) │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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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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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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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4-12 │质押截止日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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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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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22日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1.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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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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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13 │质押股数(万股) │5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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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7.11 │质押占总股本(%) │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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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12 │质押截止日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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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8-22 │解押股数(万股) │5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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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12日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96.5万股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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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22日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1.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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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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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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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谢佳丹女士作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保持独立性定期轮换的原因,现改派洪晓璐先生为公司提
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晓璐先生,2021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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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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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控股”)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春风”)持有公司股份12661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57%;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高
青持有公司股份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树祥持有公司股
份1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2%;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勇持有公司股份157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047%;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雄秀持有公司股份1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8%;
公司副总经理陈柯亮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97%;公司副总经理马刚杰持
有公司股份1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前期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管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因个人资金需求,重庆春风、高青、倪树祥、
陈志勇、周雄秀、陈柯亮、马刚杰,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0股、51250股、42200股、39375股、35675股、33750股、30950股,减
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8973%、0.0341%、0.0280%、0.0262%、0.0237%、0.0224%
、0.02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可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倪树祥、陈志勇、周雄秀、陈柯
亮、马刚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9100股、32200股、30400股、30500股、
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193%、0.0214%、0.0202%、0.0203%、0.0205%,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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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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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CFMOTOMEXICOPOWER,S.DER.L.DEC.V.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税,以下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墨西哥完成设立子公司CFMOTOMEXI
COPOWER,S.DER.L.DEC.V.(以下简称“春风(墨西哥)”),并完成墨西哥海外制造基地一期
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海外现地化配套能力,扩大现地化率,公司拟开展墨西哥
制造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并通过春风(墨西哥)与WALTON3FIDEICOMISOINDUSTRIALWVICIB
/3676(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二期厂房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签署后,公司拟与出租方签订
担保协议,为春风(墨西哥)提供租赁履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海外现地化配套能力,扩大现地化率,公司拟开展墨西哥制造基地二
期工程建设项目,并通过春风(墨西哥)与出租方签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厂房租赁协议。根据
墨西哥国政策及春风(墨西哥)业务需求,公司拟与出租方签订二期厂房租赁的担保协议,为
春风(墨西哥)提供租赁履约担保,公司作为春风(墨西哥)付款和履约义务的担保人,担保
责任额不超过租赁期限内产生的租金总额,有效期覆盖上述协议的整个有效期。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二期工程)租赁履约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
司为春风(墨西哥)的厂房(二期工程)租约提供付款和履约担保,并同意春风(墨西哥)免
予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出租方签订担保协议,为春风(墨西哥)提供履约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CFMOTOMEXICOPOWER,S.DER.L.DEC.V.
3、担保期限:本担保为持续担保,适用于并涵盖初始租赁期限及延期租赁
4、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在本担保下的责任应保持完全有效,无论因任何原因担保人的责
任不能因此免除或影响
5、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6、拖欠利息:若担保人未能在付款到期日之前向出租人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则
担保人应对逾期金额自拖欠之日起按月利率1.2%计息,直至全额支付之日止。担保人应当连同
逾期款项一起支付利息。
7、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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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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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
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赖民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赖民杰先生辞去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
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
举董事邓高亮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任家华先生(召集人)、唐国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
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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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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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
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3年4
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
金并实施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3日、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10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公司A股
股票的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
98.73万元,成交均价134.25元/股。上述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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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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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春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春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61,7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42%
。本次办理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后,重庆春风剩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655,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66%,占公司总股本的3.76%。
本次办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票5,655,000股,占
其持股数量的8.87%,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春风通知,获悉其在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办理了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共计310,000
股,上述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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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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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办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5965000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96%。公司近日收到重庆春风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的公司63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同时
对其中的596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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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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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就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事项作如下
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8日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
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
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0074.00元,溢价人民币1693353308.0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
8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及原因
1、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中“土建工程”包括装配厂房二建
设、装配厂房三建设和车间恒温间建设,基于目前“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新建厂房进度、产线布局进展和未来建设规划情况,公司拟新增装配厂房建设面积、优化厂
区布局、提升建设标准,并通过产线技改的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根据上述项目建设
的实际要求,拟增加部分“土建工程”投资金额,减少部分“设备购置及安装”金额。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包括测试中心、产品检验中心的
工艺安装费用、装修费用和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建设。随着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技术研发与应用
、技术改造与创新日益重视,基于公司现有研发场地安排和未来规划,公司拟优化、提升研发
中心大楼建筑标准,同时因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升、项目安全环保要求提升等相
关因素,建筑工程费支出将有所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夯实研发技术实力,公司拟对老研发
大楼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主要满足新能源研发测试需要。因此,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实际
情况拟增加部分“建筑工程费用”投资金额。
在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募投项目
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
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
16号,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扩建研发办公大楼及试验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测试系统。随
着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改造与创新日益重视,研发人员显著增加,基于公
司现有研发场地安排和未来规划,拟对老研发大楼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主要满足新能源
研发测试需要,拟增加“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
区五洲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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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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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及2022年两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累计为19
2.40亿元,满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
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该
等方案也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春风动力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3、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分
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情况及用途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奖励基金计提额度=(2022年
净利润-2021年净利润)*15%,奖励基金的资金规模不超过2022年净利润的5%。上述“净利润
”指经审计的奖励基金计提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因此,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不超过36624871.93元。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的2022年度(当期)
业绩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2022年度税前费用中。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取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
金并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分配的议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
励基金总额为8015468.51元,将与本次提取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用于员工激励
,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员工的考核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提取的奖励基金的参与对象名单及分配比例,剩余未分配的奖励基金将用于现金奖励或合并至
下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配,公司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资金规模及标的股票数量以
实际购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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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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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
工具
现金管理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
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为进一步提高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确保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余额不超过20亿元(含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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